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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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17:19

施工招标无效投标状态的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施工招标无效投标状态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第 一、提交的营业执照无效。 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或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第 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检报告的,供应商未提供、提供的质检报告期限不符合要求、质检报告中的技术参数检测值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或者提供质检报告与所投产品不符等。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土建桩基能直接分包嘛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土建桩基能直接分包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法定期限为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法定期限为多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有效期间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向承包人应付欠款之日起计算。 要想成功的行使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依法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并获得了相关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价款已经被确认为定值并且支付期限已经截止; 承包商已在适当的时间向发包方催收款项,并表明其付款请求的合理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建工程而产生的实际投入成本。

关于在建工程的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方式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关于在建工程的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针对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我们需要采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具体实施方法主要包括向人民法院递送强制执行申请书。 这里的强制执行概念,指的是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明确审判结果后,依法对特定被告展开的强制性行动。 这本身便是一项独特且重要的司法手段,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遵循相应的法律文书,强制被控告方履行既定义务。 这种强制措施通常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予以施展。 法律依据为: 依照我国正式颁布并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倘若人民法院在接获执行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未能依期执行完毕,那么申请执行人便有权利将该事项提请至上级人民法院寻求援助。 经过上级法院进行谨慎审查和判断,他们有权要求原审理法院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继续执行相关事务,亦可直接决定由自己所在的本院负责执行亦或是指令其他法院进行具体操作。

请问建设工程违约怎么处理?建设工程违约怎么索赔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包方因工期延迟所引发之反请求赔偿: 当工期延迟归咎于承包商方面之时,发包方向承包商提出追求其责任的求偿行为,具体表现为要求承包商承担因延误完工所导致的延误期应付款项。 为了合理核定违约金的比率,发包方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自身的利润损失; 由于工期延长而导致的银行贷款利息增长; 工程拖延所产生的额外监理费用; 以及由于本工程未能按期完工以致无法投入使用,从而需要租赁其他建筑物所产生的租金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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