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全攻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二)用人单位申请
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但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企业对应聘人员要求开具该证明。
受理范围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凭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委托非近亲属办理的,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
申请方式1、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
2、线下办理
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手续材料1、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并确认提交。
2、线下办理(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4)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证期限1、网上审核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审核
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证地点广东省户籍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原广东省户籍人员: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广东省内暂住人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在校国内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