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咨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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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6 10:38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

1、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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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入深圳户口条件问题,我想要问问律师关于这件事情怎么解决呢啊?我想要问问律师

[律师回复] 关于入深圳户口条件这件事情、表彰荣誉: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积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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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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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朋友最近想要开一家法律咨询公司,想替我朋友问一下,法律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比较简单,因为法律业务属于需要取得特殊行政许可,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才可以从业。而成立律师事务所不需要工商行政机构办理设立登记,只要省级司法行政机构批准设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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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咨询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咨询公司是指从事软科学研究开发、并出售“智慧”的公司,又称“顾问公司”。咨询公司属于商业性公司,主要服务于企业和企业家,从事软科学研究开发,运用专门的知识和经验,用脑力劳动提供具体服务。 1、 出资方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个人护照复印件都须经当地公证组织公证同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馆认证,一式两份。 2、 出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住址,联系电话,每人供给二张相片 4、出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书二份(正本) 5、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二份(原件) 6、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公司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运营年限、运营范围、出资期限、猜测三-五年经济效益 操作流程 1、工商查名 请求外经贸同意证书、暂时营业执照 2、换正式营业执照 3、后期刻章、代码证、外汇挂号、开资本金帐户、出资方打入资金验资、税务挂号、换证、银行人民币基本帐户-结算帐户开户、财务挂号、计算挂号、海关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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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劳动关系问题,我想要问问律师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东西呢?还请帮忙一下了

[律师回复] 关于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无法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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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咨询公司注册条件

个人咨询公司注册条件,具体如下:1、企业咨询公司创办人要求: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才可注册咨询公司;2、咨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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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借条怎么书写问题,我想要问问律师关于这件事情怎么解决呢啊我想要问问律师

[律师回复] 关于借条怎么书写这件事情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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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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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咨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房承租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问题在于符合变更为承租人的不是一人而为两人甚至多人时,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是不可能给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的。即使诉到,对于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要求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条件也是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变更承租人的事情只能搁置下来。
二.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由于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应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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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的公司在经营上出现了问题,想解散公司,想咨询一下股份公司解散条件有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公司解散原因分类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请求解散的原因。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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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合同的条件和范围?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提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  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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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要想成立合法有效的工程咨询公司,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成立工程咨询公司的条件具体可以分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公司的专职专业人员、公司的社保福利待遇、公司的营业场所等。一、工程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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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母亲今年想在山西买房 请问2017山西买房条件是什么 请举例说明 以及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保人条件有所放宽,对于采取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只需有一名保证人须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另一名保证人可为其它类型单位的职工。 优先采取房屋抵押的担保方式。借款人新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备抵押条件时申请贷款的,需采用以所购买的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暂不具备抵押条件的采取其他担保方式。 新房不再评估 借款人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手续时不再进行评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情况下,抵押物价值按照购房合同价格确定。借款人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手续时不得预收代办他项费中的评估费用。 解读:新房抵押不需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借款人从房地产开发商或售房单位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所购房屋办理房产抵押的2017山西买房条件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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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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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情是关于借条形成时间鉴定问题,我想要问问律师关于这件事情怎么解决呢啊我想要问问律师

[律师回复] 关于借条形成时间鉴定这件事情借条鉴定可以鉴定出大致的时间,假如是最近才写的,可以鉴定出该落款时间是假的或者是事后补的,从而使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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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被调到了平顶山公司,我想了解那里的具体情况,我需要知道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在我国平顶山担保公司排名以及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这个问题如果你需要知道的话,我建议你去订一份报纸,然后具体了解一下 平顶山担保公司排名这件事情可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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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咨询哈 刑事案件的减轻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最后的判决刑期,有很多不可控的量刑因素,比如是否构成自首或者坦白,是否属于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属于组织领导主要作用的主犯或起辅助、次要作用的从犯,是否有前科或吸毒,是否取保被害人谅解或者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才能给你准确的预测刑期,如有需要,请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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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投资咨询公司注册条件:①、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3万以上②、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10万以上。附上中基协登记阶段需要注意事项:1、员工人数:要有8名或8名以上员工。2、全职人员不低于5-6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才能认定为全职)。3、员工学历尽量达到大专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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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前段时间车违章扣分了,我想要问问律师关于机动车违章扣分条例都是这么说的,我想要问问律师。

[律师回复] 关于机动车违章扣分条例这件事情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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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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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你好有件事想咨询您。我有个欠条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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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个亲戚前段日子捡到了一个弃婴,想要收养,所以要咨询一下,关于收养弃婴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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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所在的公司债务要转让,他要去处理这些事情,所以要问下,关于债务转让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从性质上判断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例如演出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演员的演出,一般不能让他人代替;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专门作了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务能否得到履行,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及信誉有关。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
  
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一般须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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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成立投资咨询公司的条件是要有一个及一个以上的股东,可以设立监事会,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根据投资公司具体的经营范围来决定的。如果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话,注册资本要求在3万元人民币,投资咨询公司如果是多人注册的,首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注册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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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离婚后再婚生育条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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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同事问了我一件事情,我没有回答上来,现在我想咨询下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有些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
2、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
3、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
4、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
5、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6、人民法院认为有开庭审理必要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对于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   
(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   
(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   
(四)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   
(五)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有开庭审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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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新生,最近刚刚接触法律,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无因管理条件构成要素具体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其典型形态是专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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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教育咨询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注册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提供你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你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你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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