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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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6 12:48

今年,第26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于6月14日至23日举行,电影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与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与电影行业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接下来,跟着主播一起来了解一下现行与电影行业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吧。

批准从事电影相关产业

免征增值税

政策详情: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01

一般纳税人城市电影

放映服务简易计税

政策详情: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02

跨境提供广播影视

节目(作品)相关服务

的增值税优惠

政策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03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详情: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此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二)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04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6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供稿:孙文清

出镜:吕嗣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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