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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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01:24

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精选3篇)

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管理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顾问服务为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基础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招聘与评选、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项方面的日常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企业基础管理:对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发展战略:对甲方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管理模式与盈利模式)与竞争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组织管理:对甲方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三定工作(定编、定岗、定员)、工作流程设计、组织创新与变革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企业文化:对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的建立和创新提供指导和咨询,包括企业愿景目标、企业使命、宗旨、经营理念、管理哲学等的建立和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对甲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岗位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与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创新,人才招聘与评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咨询。 服务方式

  乙方保证每个月至少4天驻点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专用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保证

  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公司发展方面的会议,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设性的提出咨询指导的建议和意见。

  二、顾问费用与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为元/月。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管理顾问服务,甲方应于每个月的月初(10号之前)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顾问费用元。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管理顾问服务。

  1.2 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3 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按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顾问服务。

  2.2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议,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4 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合同的终止: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提供管理顾问和管理培训服务的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且经过2次改进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终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发生在合同终止后的顾问费用,已经甲方确认的前期管理顾问服务的工作成果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顾问费用。

  五、协议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一笔顾问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3.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协议书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篇2

  人力资源服务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招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员工招聘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代理甲方员工招聘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招聘的用工条件及招聘方式:

  (一)员工岗位、人数和条件:

  1、中专生、技校生、大专院校生及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人员。

  2、当地市场资源。

  3、18—40周岁,持有身份证(特殊岗位需有专业资质)

  4、甲方委托乙方招工 人,工作岗位: 男女不限; 人员到达时间为 年 月 日为止送完。

  (二)招聘方式:

  1、乙方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招聘,为方便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招聘,乙方需要时甲方应提供代表其公司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

  2、通过劳务服务的方式(社会工),联系各地方院校及相关部门,由其事先进行宣传及召集,由乙方预定时间进行面试筛选后再往甲方输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把人员送到甲方上班时,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的岗位,乙方代招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应向乙方提供其公司的用工信息作为推广、宣传资料(如广告宣传图片资料公司简介的光碟、相关的规章制度)。

  3、在退回乙方代招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退回理由,准许乙方与被退回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4、上班期间乙方代招的员工发生工伤由甲方承担,其他时间发生意外一律与乙方无关,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

  5、不得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或其他背景资料提供给他方,否则视为违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对甲方提供的用工信息设计制作宣传资料并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开拓劳工市场,提供有效服务,并提供符合用工需要的人力资源。

  2、负责将符合甲方需要的人员送到甲方,并提供相关证件。

  3、若乙方输出的工人不遵守甲方公司劳动规则,给甲方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4、须全力加派人手负责甲方招聘,并指定项目联络人 负责与甲方协调管理工作,费用由乙方自付。

  5、在代理期限内,不得以甲方和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的费用,否则,经查处属实,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在协议期限内,按照甲方发布的通知及具体要求发布招募信息。未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前不得进行招募活动,如发布虚假信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

  7、不能将已在甲方工作的相关人员作为搜寻对象,否则,经查处,甲方有权马上终止代理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五、员工工作时间和待遇:

  1、工作时间:

  乙方代招员工实际到职人数和工时以甲方考勤为依据,具体工作时间按甲方生产实际需要而定。

  2、待遇说明:乙方代招员工待遇与甲方自招员工待遇一样,根据甲方薪酬制度执行。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条件:

  1、服务费用:乙方代招员工在甲方工作满三个月,由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 元/人。付款方式:按三个月分月支付;代招人员工作满第一个月后支付代理费 元/人,工作满第二个月支付代理 费 元/人,工作满第三个月支付代理费 元/人。

  2、离职员工的当月代理费计算方法:离职人员当月工作不满七日的,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第八日起离职的,按天数支付代理费,代

  理费=实际上班天数*3元/天,总额以假设该员工当月工作满一个月应付代理费为上限。

  3、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应在15天内支付给乙方相应代理费。

  七、协议期限和终止:本协议经双方签章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招满人员为止。

  八、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提请仲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相关事项:

  本协议附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关通知书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

  居住地址:

  手机: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竞业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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