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愿天天3•15】个人身份信息被套用 获赔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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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14:09

【惟愿天天3•15!】收3.8888万元理发费,商家被罚12万元 个人身份信息被套用,获赔1.9万元

 

3•15只有一天,但消费却时刻发生在我们身边,也越来越多地发生在我们的指尖。法治时代,我们弘扬“诚信、公平”,但也未能完全阻止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

但庆幸的是,法治之剑始终悬在上空,散发着正义的光芒。

3月8日湖南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成立,为消费者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长沙检察构建‘1+1+1’平台,形成打击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法院、工商全力狙击侵犯消费权益行为。

今年3•15来临之际,湖南省各地工商部门联合“消委”通报了2015年消费投诉、消费维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典型案例。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购房层高与合同不符案

2015年10月22日,喻先生花费198,045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层高为3米,但实际层高仅2.74米。找商家协商未果,喻先生12315投诉。宁乡工商局调查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诉方同意退房,退还消费者购房款并补偿消费者15,000元。

2.培训纠纷案

2015年2月3日,王先生投诉,其于2014年初与某培训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缴纳培训费31,000元,明确由某老师为其子进行一对一的培训。但该学校擅自更换教师,引起纠纷。王先生多次要求退回培训费未果。经工商部门调解,该培训学校同意退还王剩余培训费18,700元。

3.个人身份信息被套用纠纷案

2015年6月17日,湘潭某通讯营业厅用林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人办理了一张与林某同号码的手机卡,导致林某支付宝账上的19,230元被盗取。湘潭市消委接到投诉后,查证投诉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某保险公司赔偿消费者10,000元(消费者在支付宝购买了支付宝账户安全险),其余9230元由该通讯公司赔偿。

4.变质“香肠”案

林先生在道县某超市购买了一包香肠,小孩食用后导致腹泻,送医就诊花费医药费4000元。林先生检查家中剩余香肠时发现香肠已经变质发臭。道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查实,该超市所售该香肠在保质期内,但因包装破裂或其他原因出现变质,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应当给予赔偿。经调解,该超市同意赔偿医药费4000元。

5.汽车自燃案

2015年2月27日,陈先生向怀化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反映:称其2013年8月花费135,000元在怀化某4S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小汽车。2015年2月18日车子停在车库出现自燃,造成车辆本身及房屋损失。2月19日消费者联系该4S店,对方迟迟未派人来处理,于是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怀化市工商局鹤城分局接诉后,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诉方补偿车主13万元,车主另补差价到该店购买新车;受损车辆所有权归该4S店所有。

6.虚假宣传案

2015年5月29日,张家界工商局武陵源分局接到曹女士投诉,称去年6月她在电视中看到江苏某公司宣传其生产的保健品具有降压、安神等功效。曹女士购买了5000元的保健品,并将40,000元预付款汇至该公司。经过近一年的服用,曹的病情并没有得到控制。经过张家界市工商局武陵源分局和南京市工商局的共同协调,最终曹女士的20,450元余款予以追回。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由南京市工商局调查处理。

7.老人酒店消费意外受伤案

2015年 1月22日,衡阳市消委接到廖先生投诉,反映其96岁的母亲在家人陪同下去衡阳市某酒店吃喜宴,进入酒店时被旋转门撞倒,致使腿骨部骨折。衡阳市消委接诉后,立即通知该酒店到场处理,经过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并调阅了事发监控录像,确定酒店存在一定过失。经调解,该酒店同意一次性补偿伤者医疗费用等11,000元。

8.饲料质量纠纷案

2015年8月14日,岳阳市工商局接到张先生投诉,反映他们村部分村民购买了某公司生产销售的“海水鱼配合饲料”,使用中出现鱼病变、病死现象。经查,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一次性赔偿养殖户损失6.5万元;剩余的 “海水鱼配合饲料”按原价退货;该公司补偿2吨合格的鱼饲料给养殖户。同时,工商部门对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查处。

9.染发受损赔偿案

2015年1月20日,李女士在邵阳某理发店花费200元进行染发,染发结束后,李女士感觉效果不佳,店员解释说要过几天颜色才明显。几天后,李女士的头发颜色不但没有变化,还出现头发断裂,头皮瘙痒等问题。邵阳工商局大祥分局介入后,该理发店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理发店一次性赔偿李女士医药费等3000元。

10.儿童游乐场游玩意外伤害案

唐先生于2015年2月到株洲市消委投诉,反映他于2013年11月带8岁的女儿到该市某购物广场游乐场游玩,女儿在游玩时碰撞到场内灭火器,导致头额部意外受伤,因治疗支付医疗费用4600元,但双方因后期补偿费用多次协商未果。经查,该游乐场摆放的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唐先生女儿受伤的直接原因。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除医疗费用4600元外,另外一次性补偿后期恢复费用22,000元。

11、收3.8888万元理发费,商家被罚12万元

2015年10月25日,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曾女士投诉,称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金街的“Mr.rope”美发店15分钟消费了3.8888万元。

经查,该理发店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营业。理发店派员工到店外以北京著名造型师免费设计发型的名义诱骗消费者进店消费。

去年11月,工商部门对理发店无照经营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罚款100,000元。在查处的过程中工商所协助消费者获退预付款8万余元。

3月14日,长沙市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长沙市消费维权蓝皮书》。通报了以上案例。

12、株洲无忧家装饰虚假宣传遭处罚

“引领中国整装新标准,首创台湾生态数控工艺。”一直宣传自己为台湾无忧家集团旗下分公司的湖南株洲无忧家装饰公司,2015年7月底被人举报涉嫌虚假宣传。

1月20日,株洲无忧家装饰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

13、90后女“掌柜”玩“空手道”被追刑责  

看到身边做海外代购的朋友都赚了钱,慈利的朱莹虽没有海外代沟途径,却想出了一条“妙招”,在顾客付款后却迟迟不发货。近日,因犯诈骗罪,朱莹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993年出生的朱莹拥有大学文凭。2015年2月,开通了一个专用于发布海外代购的微信号。

因为需要购买微整形的针剂,2015年3月25日,刘可(化名) 添加了朱莹的微信,双方协商购买“水光针代谢”等20多种微整形的针剂。在朱莹的要求下,刘可随即便通过支付宝转账预付了11,000元货款到朱莹提供的名为杨某的支付宝账户。第二天,刘可又向朱莹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转入了14,950元。2015年3月31日,刘可再次转入11,000元,和朱莹结清了尾款。然而,此后,虽然刘可多次催促朱莹发货,但朱莹总是推诿。察觉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后,刘可报了案。

原来,朱莹根本就无货可发。

案发后,朱莹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已退赔刘可经济损失43,500元,取得了其谅解。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被告人朱莹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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