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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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8 10:58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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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房地产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2)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 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3)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加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范围的,须具备前款(1)、(2)、(3)、(5)项规定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2、如何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时,应当出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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