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21 09:17

一般来说人们出国旅游亦或是国内旅游都离不开旅行社的帮助,在我国国际与国内的旅行社之间的经营范围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旅行社经营范围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旅行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二)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旅行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二、旅行社的设立要求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三、旅行社的申请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2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三)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请求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实时效期限为90天,从赔偿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

  (四)质量保证金不适用情形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经营范围分为国际与国内的经营范围,国际的主要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旅行社经营范围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