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建尽建!江苏常州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达4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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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4 15:39

8月19日,江苏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协同并举,加快溧阳市高新区杨庄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电江苏常州郑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创新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

《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建筑用能绿色化发展。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示范,推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建筑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文件还指出,建立健全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的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和“智改数转网联”,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回收处置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鼓励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制造、发电、运营、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快风电光伏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24〕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以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常州市碳达峰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高起点打造“两湖”创新区,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变革,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速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绿色发展的新成效不断激发新质生产力,确保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强化全市统筹部署,确保在达峰时间和降碳空间上实现全市通盘谋划、兼顾发展。先立后破、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碳达峰行动。

节约优先、提高能效。贯彻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化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协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能耗、排放要素合理流动,产业有序转移,产能优进劣汰,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内外畅通、共建共享。抢抓碳达峰战略机遇,有效统筹国内外资源,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三角协同发展,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凝聚更大力量。

防范风险、安全降碳。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实际,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稳步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正确处理碳达峰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的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初见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达到26.7%,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展现全新面貌。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为确保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低碳发展、交通运输低碳转型、低碳循环发展引领、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低碳社会全民创建、各地区稳妥有序达峰等“十大行动”。

(一)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行动

推动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有序退出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力争实现部分重点行业率先达峰,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产业中轴。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工程,重点围绕10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实现大中型企业关键装备核心工序“数控一代”全覆盖和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全覆盖,以数字技术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和生态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不断培育壮大以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示范建设新能源省级融合集群,努力争创新能源国家级战新集群,助力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积极谋划未来产业。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变革,大力发展合成生物、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等,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优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项目准入。提升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控制新增项目用能水平。加快存量提升。加快存量产能改造升级,坚持控制增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提升行业集中度,改善产品同质化现状,实现行业资源高效配置。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行业整治。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压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探索实践,制定电镀、涂料、铸造、印染等重点行业整治方案,以低端产能的腾退为城市产业新赛道拓展空间。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

钢铁行业方面,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智能化能源管控等技术推广,探索富氢富氧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低碳技术与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持续推动钢铁产品提档升级,依托中天钢铁、东方特钢、宝润钢铁等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高性能和专用特种优质钢材。完善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废钢加工标准化和产业化。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到2025年全市短流程炼钢产能占比提升至20%以上。化工行业方面,合理控制总量规模,实施重化工业整治提升工程,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动过剩、低效产能清退。加快推动化工产业布局集约化、产品高端化、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鼓励园区外企业入园进区,充分发挥化工园区的产业载体功能,重点提升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集聚集约功能。瞄准高端化工实施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开展精馏系统能效提升、碳捕集与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攻关,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建材行业方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充分发挥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绿色建筑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绿色建筑产业集群。纺织印染行业方面,加快推动纺织行业装备更新和工艺技术升级,推广非水介质印染设备及针织物连续印染设备,应用低温印染、小浴比低能耗间歇式染色、高温废水热能回收利用、蒸汽热能梯级利用等先进工艺。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实现从纤维开发、产品设计到制造过程、包装销售、废旧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不断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

1.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坚持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科学分解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开展碳预算制度建设试点,探索碳预算与区域规划、产业规划、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联动,实现碳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进一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格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和地方标准。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用能预算管理,探索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试点。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广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能源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强化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信用管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挖掘各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行动,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传统行业老旧设备更新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聚焦光伏、动力电池、电子信息等新兴行业,加快升级更新一批更高技术、更高效率、更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检测设备。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打造区域算力中心。加强5G基站、智能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因地制宜推广新风、热交换、热管等自然冷源应用方案,持续提高设备节能和运营能耗管理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

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引导化工、印染等行业生产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深入实施园区节能提升,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智慧园区等节能降碳技术。强化大型企业能效引领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进节能提效工艺革新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引导能效提升。鼓励大型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鼓励签订节能自愿协议,实施供应链能效提升倡议,开展节能自愿声明和自我承诺等。强化中小企业能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应用节能提效技术工艺装备,加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对标创建绿色工厂。分行业领域推动完善中小企业能效合作服务机制,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节能服务,宣传推广节能提效改造案例。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主业、深耕细作、强化创新,在节能提效技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原则,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1.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协同并举,加快溧阳市高新区杨庄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电江苏常州郑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创新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在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用电量大、消纳条件好且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助力关联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农村能源革命,利用农村地区零散空闲土地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常州市陆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全面梳理我市风力资源、合理布局风电项目。积极探索氢能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氢能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常州“氢湾”建设,支持国家氢能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西太湖氢能研究中心、常州氢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平台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可再生能源制氢、固态储氢、氢燃料电池、氢能装备等领域,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积极拓展氢能场景应用,推广氢燃料电池船舶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运营等示范应用。统筹发展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建设。聚焦光储充场站、建筑楼宇、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和美乡村等典型场景,融合新能源、新型储能、用电负荷等元素,通过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优化,实现新能源高比例消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到2026年末,全市建成具备推广价值的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30个。鼓励绿电绿证消费。进一步推动绿色用电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衔接,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重。加快建设绿电绿证服务站和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需求对接、交易撮合等“一站式”绿电绿证服务。拓展绿电绿证消费在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实施广达热电关停,鼓励大型煤电机组扩大供热范围,现有供热机组1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鼓励燃煤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引导存量燃煤电厂向绿色智慧、综合复用方向转型,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现代智慧电厂。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合理调控油气消费结构。有序控制成品油消费增速,加快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利用场景转变。依托常州市金坛盐穴储气库等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提升。科学有序利用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和发电用气,积极支持车船用气,合理控制工业用气增长,切实保障发电用气。统筹布局天然气发电项目,推动东部燃机、大唐燃机二期等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参与优选。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重点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推广高效节能、灵活互动的电能替代新技术新模式。在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密炉、电加热等技术;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公交、出租、环卫、港口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在农村地区推广成熟农机具电气化、智能养殖以及电烘干、电加工技术。到2025年,全市电能替代电量累计达到45亿千瓦时左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深入挖掘需求侧资源调峰潜力,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推动空调、充电桩等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需求响应,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到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推进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科学布局新型储能,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鼓励发展用户侧储能,支持发展电源侧储能。推进新型储能在新能源配套建设、调峰调频、供电能力提升、应急供电保障、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等功能场景的多元化应用。结合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拓展“微电网+储能”应用模式,提高绿电消纳水平。积极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进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快建设主配微高效运行的电网设施。推动500千伏常州西开关站和国能常州二期扩建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确保国能常州二期扩建项目按时并网投运;推进配电网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更好地适应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元素广泛接入和高效互动;建成并完善常州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推动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与电网友好双向互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资源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实现主配微高效协同运行。(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

着力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体系,创新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路径,加快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和通风廊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为发展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争创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在“两湖”创新区、高铁新城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创建,积极推动能源供给清洁化、产业发展绿色化、交通出行电动化、城市建设节能化,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扎实推进高铁新城绿色城区、武进绿色城区等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城市。加强绿色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到2025年,推进10个以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建设、打造100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10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重视绿色设计引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建筑方针,将绿色低碳、经济合理、舒适自然、传承文化、彰显风貌的设计理念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大力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运维阶段的集成应用,引导设计单位采用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多专业协同设计,促进集成化设计水平提升。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鼓励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到2025年,二星级及以上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近零能耗建筑与高星级绿色建筑,以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为核心,全面建设全国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先行区和长三角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制度,搭建绿色建材认证平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优先采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形成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模式。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装配式建筑规模性开发建设和区域性推广应用,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房面积比例达20%。加强绿色运营管理。建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上报制度,强化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管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智慧运行管理水平。将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升级打造为建筑碳排放一体化监管平台,加快完善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能耗动态反馈与管理机制,实现对建筑能源环境实时状况追踪、建筑能耗公示与运行健康水平预警。(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筑用能绿色化发展。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示范,推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建筑应用,推动开展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改造,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积极推进常州高铁新城智慧能源站等污水源热泵区域示范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结合老城厢复兴、环境整治、既有建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加装电梯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外墙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有效提升宜居水平。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35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逐步提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等专项工作,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化改造。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探索超能耗限额建筑“累进加价收费”和“强制节能改造”制度。(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聚焦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装备升级、绿色出行等重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打造绿色低碳的长三角交通中轴。

1.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力推进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通道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城际交通网络体系,强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高效衔接,全力推进长三角交通中轴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效联运体系。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支持企业探索常州港—上海港“陆改水”集装箱运输和常州—上海港“海铁班列”集装箱运输模式,打造上海港苏南(常州)集装箱集散中心。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进一步提升。加快构建智慧绿色物流体系。积极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加快“1核心3枢纽8中心”物流空间布局,推进常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全面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推进“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低碳高效装备和设施应用。

加快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规模。全面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新增和更新轻型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市区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国家排放标准,加快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给设施建设。加快推广“电动溧阳”发展模式,推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实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全覆盖,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要立足新能源汽车安全特性,100%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入条件,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的充换电设施改造。优化水运行业用能结构,加快推动LNG(液化天然气)码头、加注站建设运行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积极推进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岸电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到2025年,京杭运河常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建成,全市三星级及以上绿色港口数量超过6家,长江港口普货码头岸电泊位覆盖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

积极引导低碳出行。持续发挥国家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示范作用,全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公交为基础、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系统为延伸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体系,努力创成国家公交都市和绿色出行示范城市。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组织实施绿色出行碳积分激励工程,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公里内公共交通”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交通智慧发展。加快建设城市交通智慧大脑,推动城市交通精准治理,全面提升“常州行”智能出行服务功能。建立多元的支付方式,探索人脸支付、生物支付等新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我的常州”APP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智慧停车等出行服务事项全覆盖,实现“一个APP,走遍全常州”。支持城市“互联网+”新基建发展,依托“互联网+”、车联网、5G等技术,做好自动驾驶公交线示范线的推广。加强城市出行需求管理。推动停车数据“一张网”建设,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深度推广应用。加快完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慢行精品步道建设,试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常州地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低碳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构建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争创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1.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加强工业废弃物管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行一般工业污泥电子联单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推动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逐步消除存量废弃物。在武进区雪堰镇夹山、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围绕产业特点,鼓励废弃物产生、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高值固废在企业内、企业间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完善农林废弃物收集网络。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积极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推进武进区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秸秆综合利用附加值。构建由政府、企业、农户、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用物资处理体系,试验推广地膜减量替代技术试验示范,推进新型地膜试验示范点建设,推动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进入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系统,提高废旧地膜处置率。持续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武进区园林废弃物处置中心、新北园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促进太湖湾湖岸线沿线芦苇收割工程、西太湖蓝藻打捞和水生植物处置项目尽早发挥效应,重点推进环太湖地区园林绿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围绕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回收网络,发展“换新+回收”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深入实施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有条件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鼓励利用社区(村委会)、物业闲置场所、供销社为农服务网点等建立临时回收站点,因地制宜健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引导和鼓励国有资产资源共享共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粉煤灰、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与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产业耦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鼓励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地、环境治理、回填等领域利用工程渣土,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推进常州市新北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和培育专业化的分拣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与属地政府合作,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设施。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稳定在98%以上。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到202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5%以上。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增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四期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加强厨余垃圾等处理技术应用,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能源化利用提档升级。推动塑料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治理,积极推动塑料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以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新能源无废循环产业。

优化新能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布局。依据各辖市区资源禀赋、新能源产业结构等情况,优化全市新能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储、送、用、回”融合发展,打造“一区一特色”。溧阳市、金坛区重点布局动力电池“无废产业链”;钟楼区、常州经开区重点布局新型电力装备“无废产业链”;武进区、新北区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无废产业链”。引导新能源产品回收利用企业集聚,加强对新能源产业中的电子类废料、动力电池废料、光伏组件废料等工业废弃物的回用,持续打造“新能源之都”无废特色品牌。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围绕动力电池产业开展强链延链补链,打造“正负极材料、隔膜材料、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无废循环发展产业链。鼓励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通过委托代理或与回收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合作等形式,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溯源管理。支持电池梯级再利用,培育引进先进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建设废旧动力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示范项目。大力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残值快速评估、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加强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的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和“智改数转网联”,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回收处置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鼓励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制造、发电、运营、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快风电光伏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强化低碳领域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助力建设长三角创新中轴与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科教城“创新之核”的辐射引领作用,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协同创新体系。研究制定常州市科技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强化高效碳捕集、低碳零碳负碳排放、变革性能源等领域前沿技术的超前部署。推进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围绕碳达峰目标需求,积极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动发展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和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打造常州氢湾国际创新社区,支持中创新航等本地优势企业联合创建江苏省动力及储能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等单位争创国家清洁能源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园区等合作共建一批“专业+研发+孵化”功能叠加、“技术+管理+资本”一体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水平。(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依托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大学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低碳领域重大创新载体,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积极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能源互联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攻关,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制定绿色发展技术清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前沿引领技术、战略性先导科技应用基础研究专项,主动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工程、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和示范工程。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聚焦前瞻性绿色低碳科技成果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畅通技术转移转化渠道。深入推进先进智能电网、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节能低碳技术与装备推广。加强农业领域低碳生产技术和农机设备示范推广。加强“互联网+”与低碳发展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和政策,全面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探索以创新认证制度促进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绿色创新生态环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创新型绿色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打造一批促进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的“链主”企业和细分行业领域头部企业。加快推进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建设,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绿色低碳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绿色低碳科技项目。推动绿色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协作。完善低碳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题,优化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加大绿色低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以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构建企业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机制。发挥龙城科创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向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着力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基金进入创新链上游环节。创新科技金融信贷产品,聚焦低碳技术研发,开拓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强绿色科技人才引进与培育。大力实施“青春留常”计划,高水平建设长三角青年创新创业港,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及团队,打造碳达峰领域专家智库。全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加强与在常高校的协同联动,推动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培养一批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交易员、碳咨询员等专业人才。(市科技局牵头,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统筹布局和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提升地区生态碳汇增量,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快构建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配套政策。将碳达峰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探索“三线一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和管理模式,坚持林地、绿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建设“一盘棋”,加快构建通江达湖、联山结水、特色鲜明的长三角生态中轴。严格管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持续提高长江常州段生态岸线占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为契机,系统开展洮滆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提升,进一步夯实“两湖”创新区绿色基底。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支持各辖市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水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夯实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建设,探索实施温室气体试点监测,加强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持续加强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集约建设,治污共享”的理念,积极开展“绿岛”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区域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突出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安全缓冲区、口袋公园建设,推进环金坛茅山、天目山等山体生态修复,加快低效林改造示范,加强长江、大运河、太湖、滆湖、长荡湖等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土壤固碳增汇潜力。以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为重点,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加强土壤酸化、盐碱化治理,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升湿地保护质量。持续开展湿地公园品质提升、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以及湿地修复,推进小微湿地建设,逐步完善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发挥湿地的多种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低碳社会全民创建行动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变革,深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深层次、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高水准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加快形成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1.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评价考核体系中,持续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一主一区一极三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将碳排放管理纳入城市、园区和产业的基础管理范畴,切实推动发展理念和生产方式的持续转变。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加快普及共享交通、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回收等低碳模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表率作用,集聚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合力。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搭建全市绿色生活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积分账户,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通过推广文明健康引导员、“曝光台”“随手拍”等方式,加大文明健康行为监督,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环境。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生活全民行动体系。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加快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全面提升绿色产品在全社会中的消费比例。探索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建设工作,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全市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能源环境教育、绿色低碳实践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使用公筷公勺、适度适量点餐等文明行为。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把建设美丽常州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三江口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等体现时代特点、反映常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开发,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引领各类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服务企业扎实做好碳达峰工作。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各级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教育,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各地区稳妥有序达峰行动

坚持全市统筹,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动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各辖市区稳妥有序达峰。

1.统筹谋划各辖市区达峰方案。

根据全市碳达峰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指导各辖市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与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达峰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工业化程度较高地区,要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坚持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统筹并重,强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工业化程度相对偏低地区,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有序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开展各类试点建设。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基于自身发展基础与优势,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申报创建,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开展近零碳试点,激发园区、企业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探索具有常州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建立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积极争取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支持,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低碳零碳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大力推广“苏碳融”“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鼓励对“常绿分”等绿色评级较高的企业提供“常绿贷”信用贷款产品,加快创新水权、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推动各类碳减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鼓励各辖市区结合实际,依托高新区、产业园、创业孵化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绿色+创新”“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将企业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近零碳工厂(园区)创建和绿色企业评价、评分的重要因子,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建立差别化激励机制,依据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倒逼落后园区和企业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人行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强全市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要求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按期全部进入碳交易市场,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主动适应碳定价等市场化机制。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地采取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有序推进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市场交易。深化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积极打造碳管理体系示范城市,共建长三角碳管理体系研究院,推动各类碳交易产品和碳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低碳技术和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标准,推动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针对企业在组织碳核查、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碳资产管理、碳数据披露等方面的客观需求,探索建立常州市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绿色低碳服务体系。对接碳汇补偿和交易市场,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常州新能源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

进一步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测算体系。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同步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能力,定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及变化情况。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为林业碳汇工作提供相关基础支撑。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低碳交流合作机制

优化对外开放布局,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强化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欧(常州)绿色创新园、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中瑞(常州)国际产业创新园等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作用,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项目。坚决贯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大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协同力度。探索研究“碳关税”外贸对策,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开展绿色低碳贸易试点,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协调机制和相关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更好、更快、更稳“走出去”。(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事办、常州海关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程、发布重要数据。市发改委要牵头抓总,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形成工作合力。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实施方案、支持政策、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积极构建市级“1+1+N”政策体系,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调度。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及时做好相关的方案制定、协调落实、监管服务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评价

根据省碳达峰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评价,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各辖市区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监测评价,加强监督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未完成碳达峰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地区要加强问责,对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内容资料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会议通知:为促进东北地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新型能源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探讨风光储氢协同发展,2024年8月22日-23日,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世纪新能源网联合主办的东北能源经济峰会暨展览会将在长春举办,本次峰会聚集行业资深专家学者、一线企业、投资商、开发商、融资机构等优秀的新能源从业者,集思广益共同探讨东北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与行业趋势。

会议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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