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舆情|因资产计提、财务核算等多项违规 奇德新材及多名高管连遭警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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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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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多项违规,奇德新材(300995)及多名公司高管接连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

  12月18日晚间,奇德新材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德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公司财务总监邓艳群,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魏国光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中列示了奇德新材存在五大问题:

  一、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

  对于口罩和熔喷布生产设备,公司于2021年末对有关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3.6万元,2022年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14.7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229.5万元。经查,在公司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趋势改变的情况下,公司没有对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未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减值评估,不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存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问题。2023年10月底,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有关设备资产在2022年末的情况进行了追溯性减值评估。经评估,应于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81.7万元。上述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相关规定。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

  公司将2022年收到的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共146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不符合规定。上述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相关规定。

  三、未准确、完整披露资产受限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于2022年3月将一笔金额2000万元的大额存单进行质押,于2022年5月将一笔金额1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单进行质押,有关质押情况在2022年半年报、年报“资产权利受限情况”中未进行披露。此外,公司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对子公司中山邦塑承担5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责任,责任类型为“一般保证”。经查,实际担保责任类型应为“连带责任担保”,信息披露不准确。

  四、内部往来的财务核算错误。

  公司2022年年报中,存在一笔500万元的内部往来款未抵销,导致合并报表层面的应付票据、应收票据余额分别多列500万元。公司2021年年报中,预付账款余额1,258.62万元中有476.24万元属于子公司对子公司的预付款项,同时应付账款余额也存在770.50万元的子公司内部往来款,相关情况造成合并报表层面的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的余额存在多列的情况。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相关规定。

  五、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截止2021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余额分别为473.08万元、403.22万元、360.2万元、267.26万元及262.15万元。经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33.02万元,对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74.51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均未作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进行披露,2021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认为,饶德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云峰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艳群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魏国光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因为上述同样违规操作事项,12月19日,深交所对奇德新材下发监管函,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据公开资料显示,奇德新材所属行业为基础化工,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

  业绩方面,奇德新材今年前三季度营收约2.02亿元,同比增加3.28%;归母净利润约433万元,同比减少73.99%。公司认为,造成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8.23%;政府补贴减少352.27万元;理财收益减少;信用减值损失;以及计提减值准备415.14万元。

  二级市场上,奇德新材自8月初创下年内高点以来,股价持续下挫,期间累计跌近15%。截至12月19日,该股收报20.90元/股,涨幅1.55%,总市值为17.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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