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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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23:22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40405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089.04 万元;私有资金 6898.07 万元,招标人为郑
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新建单体共计八栋,其中包括 1-6#教学实训楼、1-7#教学实训楼、1-15#后
勤楼、1-16#食堂、1-17#宿舍楼、1-18#宿舍楼、1-19#宿舍楼、1-20#宿舍楼及基坑支护和
人防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46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
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人员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
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
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2023 年 1 月 1 日
以来连续 12 个月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在建或
者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 3.6 亿元(含)以上
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在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
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1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之
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
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
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
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
发改社会【2022】512 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郑发改审设计〔2023〕172 号)初步
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西北片区项目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04058
2.3 项目概况:本次新建单体共计八栋,其中包括 1-6#教学实训楼、1-7#教学实训楼、1-15#
后勤楼、1-16#食堂、1-17#宿舍楼、1-18#宿舍楼、1-19#宿舍楼、1-20#宿舍楼及基坑支护
和人防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 46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
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
行验收规范要求。
2.6 计划工期:459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
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人员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
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
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2023 年 1 月 1 日
以来连续 12 个月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在建或
者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 3.6 亿元(含)以上
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在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
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1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之
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
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尉路 18 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371-617011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七路 15 号中亨大厦 7 楼
联 系 人:胡先生、张先生
电 话:17838323683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 年 4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尉路 18 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371-61701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中亨大厦 7 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张先生
电 话: 1783832368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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