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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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04:23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4-10-24 16:03:40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它涵盖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多个方面。

一.资产类科目

1.流动资产:

现金:反映单位现金收入、支出及库存情况。

银行存款:反映单位在银行存放的资金情况。

应收账款:反映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原因而应收的款项。

应收票据:反映单位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应收票据款项。

预付账款:反映单位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反映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存货:反映单位库存的商品、原材料、在制品等物资情况。

2.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反映单位持有的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情况,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无形资产:反映单位持有的无形权益,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长期投资:反映单位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二.负债类科目

1.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反映单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原因而应付的款项。

应付票据:反映单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形成的应付票据款项。

预收账款:反映单位预先收到的商品销售款、劳务费等款项。

短期借款:反映单位从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资金情况。

应交税费:反映单位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2.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反映单位从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资金情况。

长期应付款:反映单位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三.净资产类科目

事业基金: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基金。

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专用基金: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基金,如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事业结余: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事业活动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结余: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活动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余分配:反映事业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和历年分配后的累计结余情况。

四.收入类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其他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

五.费用类科目(部分事业单位可能使用“支出”类科目)

业务活动费用: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反映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和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经营费用: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所得税费用:反映事业单位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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