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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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1 10:30

  立足朝阳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定位,为有效发挥政府资金对区域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全力提振消费信心,依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参照《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发布《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类型及标准

  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将聚焦文旅消费主题,进一步优化文旅消费供给,释放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消费升级,着力在朝阳区内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综合效益好、影响力突出的文旅消费重点项目,加快培育新型文旅业态和文旅消费模式,激发文旅消费新活力,推动区域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文旅消费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助力朝阳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和“两区”重要承载地建设的重大文旅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支持。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与重大文旅项目相关的直接费用。

  3.支持方式

  重大文旅项目支持方式包含补贴和奖励。

  (1)对正在开展尚未完成的重大文旅项目,依据审定预算投资,经评审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已完成的重大文旅项目,经评审给予主办方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3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特色文旅消费项目

  1.文旅消费活动

  (1)支持方向

  支持经市、区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区内举办的促进文旅消费的活动,对特色鲜明、形式新颖、参与度广,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活动予以奖励。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场地搭建费、宣传策划费及与该活动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3)支持方式

  经评审给予主办方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3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文旅消费产品

  (1)支持方向

  支持创新文旅消费模式、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带动消费增长的文旅产品开发,对深入挖掘朝阳文旅资源,突出朝阳区地域及文化特色为主题开发的文旅消费产品包括文旅创意产品、新旅游线路(50%以上的旅游目的地落在朝阳区内)、文旅消费初创产品(项目已开发完成,但尚未市场运营)等予以奖励。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品牌策划、设计服务以及产品开发期内发生的相关必要内容。

  (3)支持方式

  对于支持周期内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文旅消费产品或有前瞻性和发展潜力、预期效益较好的文旅消费初创产品,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审定投资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文旅消费场景

  (1)支持方向

  支持深入挖掘朝阳文化内涵,依托旅游景区(点)、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商业综合体、老旧厂房、大型体育场馆、宾馆酒店等传统空间,将旅游与文化、教育、商务、科技、体育等产业融合开发的文旅消费场景等,对带动性强,促进文旅消费体验的综合性新型消费场景予以奖励。

  (2)支持内容

  支持的内容主要包括:场地装修改造、设备购置、设计服务以及项目开发期内发生的相关必要费用。

  (3)支持方式

  对于支持周期内销售额突破100万元的文旅消费场景项目,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审定投资额3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文旅消费品牌

  (1)支持方向

  支持积极发展产业融合度高、品牌影响力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旅游消费新业态,对获评国家级相关文旅品牌称号的运营主体予以奖励。

  (2)支持内容

  朝阳区2022—2023年度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国家级文旅品牌。

  (3)支持方式

  经评审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受“申报要求”中申报次数限制)

  (三)其他文旅消费项目

  1.支持方向

  对于其他符合国家、市、区促进文旅消费相关政策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奖励。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与其他文旅消费项目相关的直接费用。

  3.支持方式

  经评审给予主办方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3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朝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本年度分两批次征集项目,请严格按照要求,在征集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第一批申报项目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第一批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含)以后开始启动,且在2023年3月31日内实施完成;

  第二批申报项目征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第二批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1日(含)以后开始启动,且在2023年10月7日内实施完成。

  2.补贴类重大文旅项目应于2022年10月8日(含)后在朝阳区启动,在申报截止日前已完成计划投入的30%以上,并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相应的申报模板进行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2.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申报单位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将填报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ljcyk@bjchy.gov.cn,纸质版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街36号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楼206室,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区文旅局提交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下载相关申报资料(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资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须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全称,全部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顺序对应,且内容须严格保持一致;

  (2)项目电子版资料:项目申报表、项目申请报告、附表3、附表4要求使用word格式,附表1、附表2要求使用word格式且附表中要求提供支出凭证号在申报资料中对应的页码为必填项,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一律使用jpg或pdf格式(附件资料中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命名:“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全称”;

  (3)附表1、附表2在附件材料中对应项目支出的合同、银行支出凭证发票材料装订顺序为合同、银行支出凭证、发票;

  (4)项目纸质资料:纸质版资料须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统一采用A4纸单面打印,使用胶订方式将所有项目申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5)项目申报资料未按照模板规范制作或提供资料不齐全,评审不予受理;

  (6)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

  王老师联系电话:13811511303

  刘老师联系电话:85934045

  冯老师联系电话:85934043

  (二)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三)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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