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进村之后……
喜:法律顾问进村,村民遇纠纷求助律师,不再靠暴力解决忧:受财力、人力、融合程度影响,试点难以全面铺开
-海南日报记者 金昌波 实习生李丹通讯员陈华杜伟
8月6日上午,周猛早早就收拾完出发了。出门前,他特意在公文包里多塞了几张自己的名片: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不过,周猛今天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儋州市那大镇清平村法律顾问。
这并不是周猛第一次到清平村。按以往惯例,他要去走访村民,收集村民的法律诉求,现场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如果时间允许,他还要在村里举行一场法治主题讲座,发放一些自己制作的法律宣传资料。
从去年4月以来,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儋州市司法局探索试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92个村(社区)选派律师。
法律顾问身负重任:不仅要把群众急需的法律服务带到社会的神经末梢——村、社区,还将把现代法治理念根植到群众心里,转变为法治行动。试点一年多来,这一制度取得了何种效果?打通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还有哪些坎要迈?
法律与农村似乎隔了一堵墙
用法需求刚性增长的同时,群众却普遍“信访不信法”
村民的困惑:专业法律咨询哪里找?
许成代是儋州市那大镇力崖村下沙村小组村民,与同村冼某的土地相邻。因为土地划界不清,3年来,两户人家因土地权属问题矛盾不断。
“两家人为了这个事一直互相掐,今天你种了农作物,明天他就把它拔了,闹得不可开交。”力崖村支部书记符海波说,村里也多次对此纠纷进行调解,但村干部对政策和法律了解毕竟不专业,“法律盲区”客观存在,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和解。
想要在家门口就把矛盾问题解决,那该找谁呢?记者走访了解到,同样有这方面需求的,还有村干部。据那大镇大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林秀燕介绍,全社区15000多人,因为拆迁引发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经济纠纷等较多,需要专业法律工作者解答。
“不久前,我们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居委会有两位村民占用小区绿化地,私自盖建筑,小区居民提出让他们拆掉,他们不同意,还放狗咬人,居委会几次上门劝说都没有用。后来,我们通过咨询律师,给两位村民下达了律师函,说明法律后果,一下子就有了震慑力,两位村民很快就搬走了。”林秀燕说。
“法律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清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高福才说,农村土地流转、林地确权、项目征地等方面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就是邻里、夫妻之间的信任“危机”与感情“危机”,也需要合情合理合法的疏通与“缝合”,这些都需要专业法律工作者的支持。
镇长的尴尬:
办公室咋成了接访室?
那大镇镇长王明魁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在办公室上班了。
8月7日中午,记者来到这里采访时,在镇长办公室旁边的一间房里找到了王明魁,和他坐在一起的还有其他几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因为空间小,狭窄的房间过道仅能通过一个人。
“你的办公室干嘛空着?”记者问。
“空不了,村民都喜欢来这里上访。”王明魁说,那大镇在册户籍人口有17万,近年来,随着儋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土地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村民遇到矛盾,打官司的少,走信访的多。“人一拨一拨地来,我就干脆把办公室腾出来做信访接待室。”
儋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金韬告诉记者,去年,该局在全市农村和社区进行了摸底调研,发现“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客观存在,由于种种原因,在老百姓看来,维权最有效果的方式就是信访。
一方面是农村用法的刚性需求,一方面是群众“信访不信法”,法律似乎与农村隔了一道无形的墙。“其实,很多纠纷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这也暴露了问题的根源,那就是很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法,更谈不上运用法律维权。”王明魁说。“什么时候百姓法律意识高了,遇到事情懂得依法解决了,我的办公室也自然就空了。”
探索
政府购买服务法律顾问进村
以前:村民遇到纠纷,靠暴力解决,讲究“拳头论英雄”现在:法律顾问来了,村民求助律师,矛盾有了“灭火器”
“橡胶厂开工,污水都排到我们地里去了,村委会还管不管了。”去年5月的一天,力崖村“两委”办公楼前围满了人。辖区内沙屋村85亩多的农田被一家橡胶公司的污水污染,36户村民正向村委会“要说法”。
一时间,力崖村委会也想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法。为防止事态的恶化,村支部书记符海波请来了法律顾问——海南为先律师事务所律师符丽娜。
听完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符丽娜给村委会开出了“药方”。在符丽娜的指导下,村委会很快就和橡胶公司达成了和解:中化橡胶有限公司赔偿农田被污染的农户25000元,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扩大。
“村委会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及时挽救了村民的财产,解决了矛盾,这就是法律惠及民生的最好反映。”符海波说,村里的矛盾事由一般都不大,但容易激化,处理不当很容易发展成大的纠纷。“我在村里当了十几年的治保主任,按照以往,村民极有可能围堵工厂,动用武力解决,后果会非常严重。”
接受采访时,省司法厅厅长屈建民认为,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的土地流转、宅基地、拆迁、婚姻家庭等纠纷会不断增加,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除了完善立法之外,普法是关键。要真正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化解基层矛盾导入法治轨道。”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去年4月,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始试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金韬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通过指导律师事务所与行政村(社区)结对,全市已先后为那大、白马井、排浦、新洲等乡镇的92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主要为村(社区)提供帮助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协助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邀列席村重要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承办相关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业务,以及处理其他涉法事务等八大服务内容。
试点一年多来,对于这一制度带来的“甜头”,王明魁感触颇深:“以前处理农村纠纷是我们最头疼的事,村民做事不讲法,遇到纠纷习惯性靠打架吵架,基本是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再不行就是到镇政府来上访,现在不一样了,村民有矛盾,会先请村委会调解,调解不了,再去请教法律顾问。从去年4月到现在,来我这里上访的村民下降了很多。”
其实,法律服务进村,海南十年前对此就有过成功探索。据介绍,2006年,省司法厅就在全省范围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出建设“五个一”工程,其中一项就是为每个村设置一名法律顾问。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农村法律服务又迎来了“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