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二四年十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接受江
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担任江苏神通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Shentong Valve Co.,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438
中文简称 江苏神通
法定代表人 吴建新
注册资本 50,753.75 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秘书 章其强
联系电话 0513-83335899,0513-83333645
邮箱 zhangqq@stfm.cn,chenmd@stfm.cn
网站
研发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比例伺服阀;阀门及机电设备的安
装、维护、检修;工业装置的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应用于冶金、能源及核电领域的蝶阀、球阀、盲
板阀、法兰及锻件和其他非标阀门,同时,公司子公司瑞帆节能主要开展高炉、
转炉干法除尘系统总包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业务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
业”。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637.64 71,544.28 91,529.47 60,795.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41.50 15,673.04 29,152.45 16,284.43
应收票据 16,262.68 22,589.45 26,903.90 20,565.46
应收账款 126,174.59 101,025.22 80,909.22 65,210.71
预付款项 8,150.00 6,232.59 3,502.08 3,744.31
其他应收款 3,982.38 3,463.10 2,460.71 2,937.37
存货 84,709.58 84,690.60 85,020.92 81,970.15
合同资产 5,133.12 5,474.13 6,725.70 15,044.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839.36 - - -
其他流动资产 8,295.33 6,900.10 2,842.44 441.97
流动资产合计 310,726.19 317,592.50 329,046.89 266,994.51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5,053.14 5,136.98 1,546.74 2,067.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68.00 5,768.00 2,548.46 2,802.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650.00 - 59.54 59.54
投资性房地产 - - - 1,129.86
固定资产 194,590.73 200,725.41 109,612.15 66,607.26
在建工程 7,920.10 2,801.33 84,035.60 53,987.97
使用权资产 - - 18.14 -
无形资产 11,530.64 10,805.85 10,925.51 12,977.27
商誉 23,259.44 23,259.44 23,259.44 23,259.44
长期待摊费用 2,250.12 2,625.83 2,941.45 1,955.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6.49 3,769.86 3,830.07 3,173.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67.93 12,105.73 12,195.05 3,58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326.59 266,998.41 250,972.14 171,605.51
资产总计 575,052.79 584,590.92 580,019.03 438,600.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192.01 59,201.95 65,563.54 63,071.12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应付票据 15,666.22 25,103.09 30,127.67 29,559.60
应付账款 69,672.53 68,738.47 73,317.19 51,620.42
预收款项 - - 22.04 -
合同负债 17,181.53 17,753.58 16,792.54 21,167.08
应付职工薪酬 5,338.88 6,081.08 5,015.13 4,809.68
应交税费 2,081.63 2,793.90 2,166.88 2,552.34
其他应付款 3,182.94 4,050.37 3,169.43 2,363.73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808.58 33,023.46 13,759.03 2,261.05
其他流动负债 2,513.25 4,449.28 3,214.32 3,901.58
流动负债合计 204,637.57 221,195.18 213,147.76 181,306.60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26,770.09 15,425.69 51,400.72 11,000.00
预计负债 625.38 610.28 617.64 535.32
递延收益 6,811.97 7,230.35 7,813.30 6,14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7.68 1,272.08 910.75 649.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087.53 10,784.5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435.13 35,625.93 71,526.94 18,333.43
负债合计 240,072.70 256,821.11 284,674.70 199,640.03
股东权益: - -
股本 50,753.75 50,753.75 50,753.75 48,575.62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119,120.73 119,120.73 115,594.58 81,389.57
其他综合收益 2,607.48 2,607.48 -367.89 -151.67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3,500.35 13,500.35 11,936.88 10,110.81
未分配利润 148,026.42 141,785.22 117,427.01 99,035.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34,008.72 327,767.52 295,344.34 238,959.99
少数股东权益 971.36 2.28 - -
股东权益合计 334,980.08 327,769.80 295,344.34 238,959.9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75,052.79 584,590.92 580,019.03 438,600.0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5,229.94 213,303.56 195,505.40 190,972.38
其中:营业收入 105,229.94 213,303.56 195,505.40 190,972.38
二、营业总成本 89,762.55 182,330.88 169,343.61 161,061.13
其中:营业成本 72,000.40 145,709.61 137,139.16 131,335.56
税金及附加 636.51 1,489.23 1,635.84 1,486.48
销售费用 5,359.91 12,061.39 12,232.20 10,690.13
管理费用 5,698.62 11,642.72 9,613.97 8,507.28
研发费用 4,836.67 9,452.52 7,471.30 7,971.84
财务费用 1,230.45 1,975.40 1,251.14 1,069.83
其中:利息费用 1,632.42 3,013.07 2,432.11 1,097.64
利息收入 490.18 1,007.94 782.90 217.32
加:其他收益 960.33 2,173.68 2,086.77 1,207.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2.03 159.39 1,247.43 1,68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
- -539.97 -120.61 474.98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639.63 -1,626.21 -1,988.97 -92.79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409.44 -2,349.98 -2,005.72 -2,794.27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65 23.97 11.39 78.27
减:营业外支出 17.00 227.34 132.06 391.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07.55 2,583.63 2,838.17 4,383.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30.92 -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75.37 -216.22 -151.6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 2,975.37 -216.22 -151.67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75.37 -216.22 -151.67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 -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2,975.37 -216.22 -151.67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 - -
变动
(5)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330.88 29,862.02 22,538.89 25,188.0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30.92 - -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53 0.45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53 0.45 0.5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9,377.94 182,095.85 141,145.32 132,279.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1.09 331.94 31.87 231.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9.36 2,913.46 4,412.14 2,944.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638.38 185,341.24 145,589.33 135,455.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819.10 111,570.65 74,842.19 77,349.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11.85 23,788.21 18,834.60 17,129.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7,504.99 15,051.24 12,971.31 10,993.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12.62 16,402.63 14,257.11 10,124.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748.55 166,812.73 120,905.21 115,59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0.17 18,528.51 24,684.12 19,859.37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453.71 111,779.84 227,866.96 106,134.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3.08 3,017.08 1,326.23 831.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420.20 168.72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51.89 114,987.99 231,483.48 109,007.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793.42 97,060.90 245,207.62 92,030.9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6,520.00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63.12 121,155.02 317,410.52 147,646.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11.24 -6,167.04 -85,927.04 -38,639.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 2.28 36,383.14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3,800.00 86,147.49 127,955.98 7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576.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800.00 86,149.77 174,915.12 7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905.00 109,163.72 73,607.03 33,446.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8 19.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613.37 115,421.04 79,070.76 37,36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3.37 -29,271.27 95,844.36 37,636.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0.41 5.02 2.83 -4.3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835.18 -16,904.78 34,604.26 18,852.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213.17 79,117.95 44,513.69 25,661.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377.98 62,213.17 79,117.95 44,513.69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2 1.44 1.54 1.47
速动比率(倍) 1.10 1.05 1.14 1.02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75% 43.93% 49.08% 45.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63% 35.46% 36.86% 39.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992.98 50,605.38 40,851.33 39,567.9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64 7.50 7.85 27.9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1 -0.33 0.68 0.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2 0.37 0.49 0.4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
并口径)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支出)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它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发展政策调整风险
审批已进入常态化,2022 年、2023 年均核准 10 台核电机组的建设,但假若未
来国家核电发展政策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核电新建项目的审批建设不能
持续的话,可能对公司核电业务订单的取得和业绩的实现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影
响。
(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近年陆续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煤化工、超(超)临
界火电、高效燃气轮机、液化天然气(LNG)、石化领域及军工领域的调节阀、
隔膜阀、闸阀、波纹管截止阀、低扭矩球阀等特种专用阀门的研制和开发,目前
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若未来在市场拓展中未能如预期快速推进,或产品未能有
效满足客户需求,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不利
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所需集成的驱动装置大多为进口产品,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引起
驱动装置的采购价格提升以及供应周期延长;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的海外出口业
务,也可能因为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降低销量。未来如果公司境外主要采购和销售
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形势或者产业结构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或者因政治、经济环境
变化出台不利于公司的相关政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与募集资金投资相关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将用于高端阀门智能制造
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系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根据国家
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目前的产品市场状况做出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但是,如果由于国家政策、项目建设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需变更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
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募投项目收益较好,实施具备可
行性。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募投项
目对应产品的市场拓展受阻或销量下降,将可能造成本次募投项目产能不能完全
消化或预测效益不能实现,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盈利指标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
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项目规划、建设、投产到效益发挥存在一定周期,短期内
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
率在短期内将面临摊薄风险。
(四)新增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并完全达产后,发行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规模将
出现一定幅度增长,预计达产后年均折旧摊销金额为 1,720.00 万元。本次募投
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情况和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
影响,若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
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公司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导致
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或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大型特种法
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尚未实现预计效益,主要系:1、大型特种法兰研制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设计时主要产品为核电、风电法兰及化工设备锻件,并拟着
重在风电设备领域深耕,后由于募投项目建成后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启动放缓,
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主要生产核电和化工设备锻件所致;2、2023
年度项目处于运营初期,锻造工序设备处于调试状态时间较长,导致该段工序
外协比例较高,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该设备调试完毕后,厂内全流程生产比
例提高,预计效益水平将逐步提升。
因此,尽管公司已经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持续投入,但如果未来出
现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波动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
等不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效益不及预期或募投项
目相关资产发生减值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表现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圆钢、钢锭和毛坯等钢材类半成品,钢材价格
的波动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近年来,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及
政策层面的影响,钢材市场价格持续波动,进而公司的成本控制增加了难度。虽
然公司通过密切跟踪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价格波动低点灵活采购、销售定价预
留空间、涨价时期尽早订购原材料以锁定原材料成本、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等方式
等多种方式缓解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未来不能排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引起产品毛利率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规模扩大后面临的管控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销售规模都呈现了较快增长,
在技术研发、质保体系运行、市场开拓、资本运营、资源整合等方面,对公司管
理团队的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近年已经着手投入
大量财力进行员工培训、人才引进工作,然而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
理效率,急需的技术、管理人才不能及时到位,也会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和集团企
业有效管控带来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风险
发行人的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立足于核电、石化、冶金等领域,以核化工
关键阀门、超低温阀门等关键技术为研发试验方向。经过多年经营和积累,公司
已初步储备了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究相关的人员、技术、经验。但未来如因公司
在新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技术障碍不能及时、有效取得突破,
或者行业内出现革命性的替代性技术,将会导致技术研发项目无法达到投资效果,
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和质量风险
公司一直坚持走高端阀门服务高端客户之路,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在通过试验
和鉴定后,将陆续投放市场,若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出现失误或
者技术障碍不能及时、有效获得突破,或者由于生产制造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产
品出现质量瑕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研发的
核化工及军工领域应用的新产品不能成功推广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产
生不利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
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
利能力下降。
(六)主要客户流失风险
业收入的比例为 35.50%,收入贡献率高。若主要客户因终端市场开拓不力、市
场竞争因素或与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一致而流失,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别为 81,970.15 万元、85,020.92 万元、84,690.60 万元及 84,709.58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9%、14.66%、14.49%及 14.73%,绝对金额和占总资
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未来市场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目前较高金额的库存,
可能将会带来存货积压和跌价的压力,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风险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87%、13.95%、17.28%和 21.94%,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
主要原因系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虽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
国内大中型的钢铁企业、核电站及石油石化企业,资信情况较好,且公司已足额
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全额收回的风险。应收账款的逾期
收回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和坏账风险。
(三)商誉减值风险
金方式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 21,586.94 万元。虽然瑞帆节能以
前年度承诺的各项经营业绩均已达成,但如瑞帆节能未来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
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年度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无锡法兰、神通核能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 15%
征收,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无锡法兰、神通核能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或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而无法享受上述税收
优惠,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财税〔2023〕13 号),对小微企业减按 25%计算应
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 5%纳税),东源检测、
神通核能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日照股权、神通半导体、瑞帆陕西于 2022
年度,东源检测、神通半导体于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享受上述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
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
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瑞帆节能作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服
务公司,所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不同时期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
时,根据(财税〔2016〕36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
第(二十七)项,瑞帆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满足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如果国家
未来调整上述法规的节能服务公司条件,导致瑞帆节能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
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在建工程转固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金额分别为 10,849.63 万元、48,082.96
万元、101,923.67 万元和 2.906.71 万元,转固金额较大,主要系瑞帆节能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开始产生效益并转固所致,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
程金额为 7,920.10 万元。如果公司未来市场及客户开发不及预期,不能获得与
新增折旧规模相匹配的销售规模增长,则公司将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规模
较大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公司子公司瑞帆节能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
生的收入。若瑞帆节能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深入,
未来公司可能存在关联交易金额逐步上升的风险。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取得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同意注册文件的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建设进度和投产时间等将一定程
度上受到上述审批风险的影响。
(二)即期业绩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
模将大幅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在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会
出现利润增长幅度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的情形,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等基本面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或法律变化、
资本市场走势、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
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
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第三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共 1 名发行对象,符
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对象
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8.2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585,365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数量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
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
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
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发行
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以
及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保荐人经核查认为,该次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
程序作出批准本次证券发行的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第五节 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国泰君安指定徐开来、颜圣知担任江苏神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代表人。
本次上市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徐开来先生,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彤
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都
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颜圣知先生,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仁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收购山东恒
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等。
(二)保荐人指定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国泰君安指定朱逸飞作为江苏神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项目协办人,
指定龚俊琼、郭子用、刘书剑、程俊凯作为江苏神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项目组成员。
朱逸飞先生,曾参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等。朱逸飞先生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有发行人江苏神通(002438.SZ)201,700 股股票;证券衍生品投资部(含策略
投资部)账户持有发行人江苏神通(002438.SZ)2,100 股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
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
融资等情况;
偶、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担任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担任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担任发行人聘任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专家顾问或者项目组
成员;
(5)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影响履行保荐职责的利害关系;或存在
其他影响独立专业判断的情形。
第六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
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保荐人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一、持续督导事项
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执行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有关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资源的制度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意见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
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代表人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进行的担保事项,保荐人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
表意见
保荐人应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
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 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
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
行定期现场检查,并在发行人发生监管规定的情形时,对甲方进行
专项检查等
对于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发行人应会同保荐人
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对于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
能存在违反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或者其他
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不当情形,保荐代表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受到非正当因素
干扰或发行人不予以配合的,发行人应按照保荐人要求做出说明并
限期纠正
第八节 保荐人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江苏神通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君安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
管理办法》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通知的规定,
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
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并由内核部门进行了集体评审后,认为江苏神通具备了《公
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
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国泰君安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朱逸飞
保荐代表人:
徐开来 颜圣知
内核负责人:
杨晓涛
保荐业务负责人:
郁伟君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