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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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18:2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台发改〔2021〕1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台江第二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市台江第二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排尾红星地块规划小学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2.2建设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瀛江路西侧、瀛福路北侧 
2.3计划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3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87亿元(其中建设用地费用7.57亿元),预备费约1000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23732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2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28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所48个班教室的学校,以及教师办公室、实验楼、体育馆、多功能教室、厕所及楼梯等,配套水电,消防等设施等。
2.5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开工,施工建设周期18个月。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核项目清单控制价、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造价,后续设计咨询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等设计咨询服务。(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2)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预算初审,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4)工程监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过程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 房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不允许兼任)。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个;“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独立承接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①工程勘察、②设计咨询、③工程监理、④造价咨询共计4项,否则业绩不计)。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通知中规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③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④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⑤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2018 年 10 月 1 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⑥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按照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7 月 4 日至 2022年 7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184号桂园怡景(小区)二期2号1905-1906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  7 月  29  日9时 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台江第二中心小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路91号,邮编:   350000    
电话:   13655095770   ,传真:       /        
联系人:   小卓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德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184号桂园怡景(小区)二期2号1905-1906   ,邮编: 350000
电话:  15860847351,传真: /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6层 
联系电话:0591-8327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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