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集中清缴?别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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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02:18

这样集中清缴的事件并非首次,早在2015年4月,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地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补税的传闻满天飞。结果5月份,税总局发文,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例如电子商务、互联网)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2018年6月,国地税合并,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各地税局就要企业清缴社保。

2018年9月,人社局发文,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19年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也明确不能集中清缴历史社保欠费。

小编感慨: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河北景县2020年4月始集中清缴、征“过头税”被通报

不仅是全国范围的集中清缴被叫停,连地区小范围内的也不行。这不,河北景县被举报违规征税,国务院督查后通报了景县税局开展集中清缴补缴陈年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违规征收“过头税”的行为。

所谓“过头税”,就是税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度地向民间征税的做法,比如说,景县这次的事件,企业取得专用发票,本可以抵扣进项,但景县税局不让抵扣,导致企业当月多交增值税。还有设置门槛不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等。面对税局这样的要求,企业真是有苦说不出。

>>国家放水养鱼,安抚人心

疫情之下,企业大都不容易,税局又有税收任务,于是总局再次发文安抚人心,税总发[2020]29号明确:

1、严禁征收过头税费

2、不搞大规模的历史清欠和大面积的税务检查

3、不针对某一行业开展撒网式的、多年期的税务风险应对推送和税务自查

4、不得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

虽说税局大面积的集中清缴不必过于恐慌,但是!国家放水养鱼,也不代表着可以高枕无忧,国家还是会继续加强大数据监管,对收入异常、虚开、偷税漏税等行为严厉查处。

所以企业还是应该未雨绸缪,做好税务筹划,例如在经营选址、区域税收优惠、法律主体选择、成本费用方面做好规划,尽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规范纳税才是良策。

依据:《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税总发[2020]24号、税总发[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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