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