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举办的新办纳税人培训课堂上,税务干部王旭雯细细讲授常用税费纳税申报相关业务。
据了解,面向新办经营主体做好开业辅导和服务是今年便民办税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一些新办经营主体对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把握不全不细的情况,化州市税务局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办“开业第一课”新办经营主体培训课堂。课堂采用“动漫视频+授课PPT”形式,讲授发票领用开具、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申报等内容,并设置互动答疑环节为纳税人解疑答惑。本次培训课堂在“荔税新知”可视答疑平台同步直播,在线观看累计超过450人次。课堂最后,税务干部向纳税人介绍征纳互动平台等多种税企联系沟通平台,便于纳税人反馈意见建议和税务部门做好后期追踪答疑服务。
“我们是刚成立的个体户,正需要这样的培训课堂为我们答疑解难。今天的培训课程不但有税费优惠政策的讲解,还有业务操作介绍,内容丰富又使用。”现场参加“开业第一课”新办经营主体培训课堂的化州市嘉桦食品店法人代表董俊岭如是说。
今年以来,化州市税务局坚持为新办经营主体上好“开业第一课”,助其走好“第一步”。通过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团队,每月汇总新办纳税人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推送“新办经营主体办税锦囊”,囊括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享受流程、税费申报缴纳和新电子税务局等基础实用信息。同时安排青年税务干部线上线下为新办纳税人答疑解惑、响应诉求、辅导办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