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报告——2025年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韩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财政逆周期调节,加力推动财政资源统筹、配置优化和政策效能提升,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现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平稳可控,较好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024年,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综合国家核增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务、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情况,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与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我们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随着国家及本市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措施有效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效果不断释放,首都经济总体实现稳定向好。市区两级围绕稳主体、育潜力、强产业、提效益,推动财源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2.7亿元,增长3.1%。税收占比为85.9%,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最优。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3497.8亿元,总收入987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396.5亿元,增长5.3%。加上解中央、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1474.0亿元,总支出987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20.7亿元,增长4.1%;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834.3亿元、区上解485.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1.5亿元(新增债券168.0亿元、再融资债券393.5亿元)、调入资金3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3.8亿元,总收入6539.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70.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4739.5亿元、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30.9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94.0亿元、国债地方配套等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46.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170.9亿元,总支出6539.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预备费50.0亿元,用于对广东、安徽等地开展应急援助响应等0.9亿元,其余49.1亿元结转下年用于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地方出资责任。
2024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2341.7亿元,增长3.5%,完成调整预算的112.5%,其中: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90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2.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动各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城市更新;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落实好背街小巷治理、垃圾分类、造林绿化等重点任务;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支持扩充中小学学位;落实中央信贷政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2024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720.0亿元,增长5.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70.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5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税收收入完成3085.9亿元,增长2.8%。其中:增值税完成1140.4亿元,增长6.4%,主要是信息、科技等行业经营活动活跃,产品和服务销售增长带动。企业所得税完成812.6亿元,增长2.3%,主要是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效果实施见效,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利润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完成620.8亿元,下降0.8%,主要是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市级非税收入完成434.8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全市道路、通信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项目单位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增长带动。
4.市级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11.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48.8亿元,包括市本级30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市对区转移支付145.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扩充中小学学位供给,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加强青少年心理疏导;加快托育体系建设,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适龄儿童入园率和普惠率均达到93%;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促进产教融合;推进市属高校分类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等。
科学技术支出465.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25.3亿元,包括市本级42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市对区转移支付2.8亿元。主要用于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保障在京国家实验室在轨运行和体系化发展;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聚焦支持“三城一区”联动发展,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应用,提升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承接更多科技成果落地;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7.0亿元,包括市本级10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市对区转移支付29.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启动北京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加强“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和利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市民系列文化活动1.6万场,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全市实体书店数量超2100家;高水平办好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等文化活动,助力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文体商旅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4.9亿元,包括市本级19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市对区转移支付41.7亿元。主要用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惠企稳岗、扩大就业措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社会兜底保障,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待遇;支持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教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资金投入。
卫生健康支出305.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27.5亿元,包括市本级20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市对区转移支付17.9亿元。主要是持续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支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保障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新建公立医院开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提质扩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48.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0.6亿元,包括市本级9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8%,主要是优化调整燃气电力补贴机制,节约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重点事项保障需求;市对区转移支付40.1亿元。主要用于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0.1微克”行动,加强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市供热系统整体运行平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低碳技术攻关和低碳试点。
城乡社区支出371.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7.5亿元,包括市本级22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市对区转移支付11.9亿元。主要用于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支持3号线一期、12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助力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推进花园城市、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排水防涝等重点工作,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宜居品质。
农林水支出233.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12.6亿元,包括市本级9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主要是落实中央要求,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整为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118.3亿元。主要用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振兴,支持各区发展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促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建成美丽庭院3100户;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共同行动,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交通运输支出326.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98.4亿元,包括市本级29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市对区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道路桥梁建设改造、交通治理、维修养护、优化布局等。加快完善全市高速公路网络,推进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支持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主体结构封顶,东六环入地改造项目具备通车条件,保障市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支持公交线路跨省常态化运营,服务环京地区居民出行。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1%。主要是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落实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商圈改造升级,助力办好“北京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引导跨境电商海外仓、独立站等新模式加速发展;支持物流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4%,主要是将部分市本级支出调整用于支持各区落实城市更新任务。主要用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居住品质。
城市更新支出85.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7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8%。主要用于推进核心区完成平房申请式退租2008户,支持本市各区老旧小区改造,对工作推进较好的区予以奖励。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6.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6.3亿元,包括市本级1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4%,主要是年度执行中结合应急处突实际需求,相应调整资金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主要用于加强韧性城市建设。聚焦消防救援、极端天气、地质暴雨灾害防治等领域,做好设备购置升级、人员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智慧应急”信息系统升级等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4.4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主要用于支持开展京蒙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青海、西藏、新疆等工作开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专项债务等收入2680.7亿元,总收入477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03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741.5亿元,总支出4775.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9.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60.5亿元、区上解7.0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080.5亿元(新增债券1048.0亿元、再融资债券1032.5亿元),总收入301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13.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73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79.6亿元。加调出资金15.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748.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90.2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48.9亿元,总支出301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等。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支持举办体育赛事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电影事业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超收9.4亿元);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5.0亿元,总收入84.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2.4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1.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0.3亿元,总支出84.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超收7.2亿元,全部依法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部分国企2023年利润收入好于预期;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2亿元,总收入69.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引导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高精尖产业布局等;加中央转移支付分配区0.9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8.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7.2亿元,总支出69.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4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当年收支结余2112.1亿元,符合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规定。落实国家要求,稳步提升企业职工养老金、机关事业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和监管核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安排促进就业政策审核,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管理政策。
上述数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受政策调整、中央追加下达转移支付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据实列支,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
(五)2024年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统筹做好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提升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质效。
1.发挥财政工具综合效用,有效推动落实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针对内需不足和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在稳投资、促消费、助企纾困等环节下大力气,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组合拳,助力首都经济整体回升向好。加大财源涵养力度。加强财源建设与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机制协同联动,回应企业发展诉求1.2万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500亿元。围绕主导产业梳理构建产业链图谱及企业名录,制定一链一策服务策略,支持企业在京加快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加强对各区协同发展的激励引导,促进企业在京梯度布局。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企业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1%、37.5%、16.5%,高精尖财源培育成效显著。逆周期调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中央支持资金2083亿元,进一步提升政府可支配财力,有力保障“两重”、灾后恢复重建等全市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新设政府投资基金扩展至8个投资领域,对145个项目出资137.1亿元,其中60%以上项目为领投,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管理新机制,通过政府资金先投快投,带动社会投资286亿元,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首次采取项目资本金方式,发行专项债券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推动未来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有效发挥“两新”政策拉动作用。积极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支持范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落实,带动设备购置及汽车、家电等消费增长,用好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消费、产业“双升级”。
2.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首都经济发展蓄力增效。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加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积极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保障在京国家实验室、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运营,聚焦集成电路、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运用“合作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将研发服务与研发产品一体化采购,实现全国首单落地北京,支持企业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优化高精尖产业资金管理,通过“普惠支持+重点支持”,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延续实施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倾斜,最大力度向中央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支持,落地科技创新担保业务超330户、融资总额约5.5亿元,成功获批重点制造业“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发放首都科技创新券,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壮大。不断释放“两区”政策红利。中关村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验收,推动北京亦庄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全部政府采购项目线上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节约企业资金成本近50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比重约80%。完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机制,安排首贷贴息、担保费用补助等资金,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降费率、扩规模,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等国际会议活动顺利举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3.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切实发挥政府资金调控引导作用,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刀刃上。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按5%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制定实施过紧日子60项负面清单,指导各部门各区对标对表,规范预算管理,引导形成全市厉行节约合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保持八成以上,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升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顺应人口发展变化形势,持续优化“老老人”“小小孩”服务保障措施,支持新建105家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4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9829张,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万个、中小学学位近3.9万个。提高社保、低保等待遇标准,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安贞医院、友谊医院等市属医院疏解开办,优化医疗资源服务供给。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推动书香京城、演艺之都、博物馆之城建设,支持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重点体育赛事举办,促进文体融合发展。围绕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持续支持城市更新、花园城市建设,落实房地产调控优化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做好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资金保障,提高特大城市安全韧性治理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财力下沉,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连续3年超2000亿元,提升各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优化完善土地收入分配机制,推动区域内土地项目开发成本实现综合平衡,解决好城中村等重大项目跨区域实施问题,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基础。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对雄安新区“三校一院”交钥匙工程后续支持,提升办学办医水平,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有效落实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流域生态补偿。
4.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升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财政管理对其他领域改革的综合调控、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加强重点领域预算和绩效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各单位党组对大额资金、对外投资、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6类重点预算事项的管理,强化部门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指导30个公共服务领域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严控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预算规模。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市—区—街乡镇”三级联动开展全成本绩效分析,实现三级同一事项同标准、同降本、同增效。对45项存量支出政策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分配资金12.3亿元。稳步扩大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上缴收益试点范围,三年内实现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全覆盖。优化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模式,提升基金保值增值收益。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医疗收费领域电子票据全覆盖,探索京津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共用模式。强化财经领域风险管控。加快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口径常态化监测债务情况,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库款流量预测等管理机制,及时识别警示风险,确保基层财政安全运行。严守财经纪律底线。贯彻新《会计法》,加强“两师”行业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将财会监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加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全口径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定期报告预算执行等专项工作情况,配合制定预算“初审季”工作规程,全部采纳各专委会部门预算初审提出的262条意见。邀请人大代表514人次,参与313个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544.0亿元,代表人次、项目数量、资金规模分别增长23.0%、58.1%、85.0%。支持财经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标准化传输,2024年向财经联网监督平台推送4.4万张报表和文本,3973万条数据,数据量较上年增长2.3倍,代表可通过财经联网平台,全过程动态监督每笔财政资金,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看,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紧平衡压力,收入上加强各类资源统筹,支出上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管理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改革创新、防范风险组合拳,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实施,在应变克难中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圆满收官。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仍不稳固。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金融业让利实体经济、行业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房地产等重点经济行业运行偏弱,土地市场复苏存在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财政收入处于低速增长区间。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卡脖子”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推动“两重”“两新”等政策落地,弥补民生领域短板,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好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人大、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部分区和部门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个别区“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仍然偏高;部分政策不够细化精准,存量支出政策调整难度大,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财政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有力有效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
收入方面,国家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明显释放政策加力信号,提振内需对冲外部不确定性,科技创新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首都经济增长稳、韧性强、活力足,回升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和加强,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但物价持续低位运行,拉低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有效需求依然疲弱,实施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将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一定影响。支出方面,“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教育、科技等领域投入依法增长,养老、医疗卫生、托育等民生支出需持续加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配套资金需求大,城市更新等支出需求集中显现,叠加增发国债等部分增量政策退出,财政支出腾挪空间有限。总的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紧平衡态势进一步加剧。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5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扩大内需、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强逆周期调节,增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增效;做好滚动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扩内需稳增长、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首都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增强财政支出政策精准性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加快建立健全与首都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财政管理改革着重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强化综合统筹。坚持积极争取与主动腾挪两手发力,综合运用政府预算、债务资金、政府投资基金、部门自有资金等各渠道可用资金来源,全力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努力实现综合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处理好发展和民生、短期和长期、成本和效益的关系,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着力提升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二是强化分类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下更大力气盘活存量,腾挪更多资金为重大改革、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推进重要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引导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更多采取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提质增效。树牢绩效理念,坚持绩效导向,推动事前绩效评估、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动态调整优化存量政策,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科学编制“十五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加强中长期分析研判,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兜牢“三保”、政府债务等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627.6亿元,增长4.0%左右;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2724.3亿元,总收入9351.9亿元。按全国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目前仅将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8404.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8%;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能实现稳定增长。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947.9亿元,总支出9351.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661.5亿元,增长4.0%左右;加中央补助收入1190.4亿元、区上解50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88.4亿元(新增债券101.0亿元、再融资债券387.4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46.6亿元,总收入6043.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0.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7%,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5%(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尚未全部下达),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513.1亿元,增长5.7%;地方财力安排的基建类支出586.0亿元,增长24.7%;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支出411.8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22.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4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164.8亿元,总支出6043.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4亿元,下降0.9%,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亿元;公务接待费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亿元(其中:车辆购置费1.4亿元,运行维护费3.4亿元)。
2025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2138.8亿元,剔除中央转移支付不可比因素后,地方财力安排的部分增长8.8%。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扎实开展疏整促专项行动,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市更新奖励力度,提升城市品质;调动各区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与生态保护补偿的联动挂钩,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做好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支持医药创新发展、农业改革创新、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工作。
2025年,通过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规模等措施,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820.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6.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4.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全市性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2025年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前,经市政府同意,提前下达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其中:市级部门预算83.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6.7亿元。安排市级预算部门正常履职等必要性支出258.1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8亿元。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5年财政支出政策,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资金、优化结构,强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两区”建设、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和民生领域经费保障。
教育支出安排518.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59.5亿元,增长2.4%,包括市本级315.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3.8亿元。主要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积极应对学龄人口高峰,支持中小学扩增学位和高校新校区开办;加大平安校园建设投入,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支持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改革,持续优化高校空间布局;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生心理健康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84.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38.1亿元,增长3.0%,包括市本级435.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0亿元。主要是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前沿布局,推动怀柔科学城科技设施开放共享、形成集群效应,推进未来科学城效用发挥,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支持在京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加大基础研究项目投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引领,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54.0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9.7亿元,增长2.0%,包括市本级110.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29.6亿元。主要是做好首都文化大文章,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北京中轴线保护传承,保障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博物馆开办运行,继续支持长城、大运河、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供给;支持打造中国网球公开赛等高水平国际赛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50.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9.8亿元,增长2.1%,包括市本级198.4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1.4亿元。主要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实施更有力度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救助服务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新建50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99.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3.8亿元,增长2.8%,包括市本级215.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8.8亿元。主要是全方位守护人民健康,持续推进健康北京建设。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完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控体系,加强儿科、精神心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48.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3.0亿元,增长1.8%,包括市本级92.9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0.1亿元。主要是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实施绿色北京战略。重点支持绿色生态治理,全面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加大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力度;落实生态涵养区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85.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40.9亿元,增长1.4%,包括市本级226.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6亿元。主要是推进宜居城市建设。重点支持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推进垃圾分类、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
农林水支出安排256.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16.8亿元,增长2.0%,包括市本级106.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10.3亿元。主要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运维、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农业产业振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支持城市绿道、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建设,打造花园生活空间;支持水环境治理,保障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疏解安置、雁栖湖水岸空间整治提升;支持南水北调调水、市属河道及水库水利工程运维,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25.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306.2亿元,增长2.6%,包括市本级305.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是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支持建设多网融合综合交通体系,支持国道108三期等公路建设,保障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融合。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7.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4.9亿元,增长2.6%。主要是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中关村等重点商圈改造升级,持续打造大运河等国际消费体验区,继续实施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增加生育养老、美丽健康等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促进绿色、信息、体育消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5.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35.5亿元,增长189.2%。主要是按照央地分担保障机制,支持在京央企等中央单位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
城市更新支出安排82.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81.2亿元,增长2.5%。主要是结合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支持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及本市各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大城市更新奖励力度。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49.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9.1亿元,增长16.8%,包括市本级17.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重点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和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城市安全常态化管理,强化应急物资、队伍、设施保障,增强全灾种救援处置能力。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55.0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增长1.2%。主要是支持开展支援合作各项任务,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068.2亿元,下降1.3%,主要是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位及土地市场预期等因素进行测算;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2543.6亿元,总收入461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9.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0.2%,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6%,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2112.3亿元,总支出4611.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69.9亿元,下降3.3%;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518.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26.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8.9亿元,总收入279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9.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61.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7.1%,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6%;市级基本建设支出234.0亿元,下降6.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33.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以及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等。加调出资金2.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26.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506.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还本92.5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34.1亿元,总支出279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8.2亿元,增长0.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3亿元,总收入7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亿元,增长7.6%,主要是收入增加和上年超收收入结转使用,相应增加支出安排;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3.1亿元,总支出7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2.0亿元,增长4.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2亿元,总收入7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4亿元,增长12.4%,主要用于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升国企科技创新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各区支出0.9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0.8亿元,总支出7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767.0亿元,增长0.3%,主要是考虑缴费费率和缴费人数基本稳定、缴费基数增长等因素预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17.2亿元,增长8.2%,主要是考虑按国家要求调整养老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增长、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安排。当年收支结余1749.8亿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
三、切实做好2025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1.聚焦政策效能提升,助力首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强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研判,相机调整优化财政调控措施,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扩内需、稳增长、增后劲。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协同,提升助企发展服务效能,深化重点产业链运行分析,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强服务培育,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强企业孵化,紧抓链主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财源增长点。加强对总部企业、平台企业、上市企业等头部财源的对接服务,增强企业在京发展黏性、扩大业务布局。紧紧抓住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契机,促进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落实“两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保持基金投资强度,加快资金投出节奏,扶持高精尖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挥政府债券融资成本低的优势,用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政策,拓展专项债券用于新增土地储备、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等领域,依规合理扩大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支持范围。更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增量政策资金支持,加力推动“两重”建设等。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绩效评价,推动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综合治理水平。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争取试点性、开拓性政策在京先行先试,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聚力添能。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四本预算有序衔接,分类加强非财政拨款统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疏解腾退空间统筹利用管理,推进数据资产等新兴领域资产管理试点,将资产闲置、收益实现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项目按轻重缓急的遴选机制,健全常态化存量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机制,持续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的支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农业等领域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大额新增项目和新增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优化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指标,提升各区财政运行管理水平。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健全项目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单位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持续开展过紧日子评估,落实预算安排与执行、绩效、审计等结果的挂钩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强、边际效益高的领域。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区落实功能定位、加快高质量发展。
3.聚焦资源统筹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两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北京文化论坛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盘活,优化民生政策供给,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结合各项事业发展特点,优化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抓好就业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支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加强“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保障,聚焦“老老人”等重点服务群体,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保障机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持续加强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做好困难家庭和个人兜底民生保障。强化“三医”联动,推动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在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中的分配比例。支持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
4.聚焦防范财经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可持续。在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的同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违规举债问责机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在保持安全债务水平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规模,不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综合成本,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推动项目高效落地。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完善“三保”预算审核、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兜牢“三保”底线。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机制,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政府采购价格调控机制,实现优质优价采购。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和提示预警,兜牢基层财政安全运行底线。坚持严的基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丰富预决算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2025-01-25 06:34
来源标题:关于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报告——2025年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韩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财政逆周期调节,加力推动财政资源统筹、配置优化和政策效能提升,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现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平稳可控,较好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024年,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综合国家核增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务、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情况,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与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我们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随着国家及本市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措施有效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效果不断释放,首都经济总体实现稳定向好。市区两级围绕稳主体、育潜力、强产业、提效益,推动财源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2.7亿元,增长3.1%。税收占比为85.9%,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最优。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3497.8亿元,总收入987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396.5亿元,增长5.3%。加上解中央、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1474.0亿元,总支出987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20.7亿元,增长4.1%;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834.3亿元、区上解485.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1.5亿元(新增债券168.0亿元、再融资债券393.5亿元)、调入资金3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3.8亿元,总收入6539.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70.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4739.5亿元、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30.9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94.0亿元、国债地方配套等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46.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170.9亿元,总支出6539.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预备费50.0亿元,用于对广东、安徽等地开展应急援助响应等0.9亿元,其余49.1亿元结转下年用于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地方出资责任。
2024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2341.7亿元,增长3.5%,完成调整预算的112.5%,其中: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90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2.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动各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城市更新;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落实好背街小巷治理、垃圾分类、造林绿化等重点任务;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支持扩充中小学学位;落实中央信贷政策,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2024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720.0亿元,增长5.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70.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5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税收收入完成3085.9亿元,增长2.8%。其中:增值税完成1140.4亿元,增长6.4%,主要是信息、科技等行业经营活动活跃,产品和服务销售增长带动。企业所得税完成812.6亿元,增长2.3%,主要是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效果实施见效,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利润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完成620.8亿元,下降0.8%,主要是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市级非税收入完成434.8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全市道路、通信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项目单位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增长带动。
4.市级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11.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48.8亿元,包括市本级30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市对区转移支付145.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扩充中小学学位供给,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加强青少年心理疏导;加快托育体系建设,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适龄儿童入园率和普惠率均达到93%;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促进产教融合;推进市属高校分类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等。
科学技术支出465.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25.3亿元,包括市本级42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市对区转移支付2.8亿元。主要用于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保障在京国家实验室在轨运行和体系化发展;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聚焦支持“三城一区”联动发展,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应用,提升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承接更多科技成果落地;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7.0亿元,包括市本级10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市对区转移支付29.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启动北京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加强“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和利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市民系列文化活动1.6万场,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全市实体书店数量超2100家;高水平办好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等文化活动,助力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文体商旅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4.9亿元,包括市本级19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市对区转移支付41.7亿元。主要用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惠企稳岗、扩大就业措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社会兜底保障,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待遇;支持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教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资金投入。
卫生健康支出305.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27.5亿元,包括市本级20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市对区转移支付17.9亿元。主要是持续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支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保障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新建公立医院开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提质扩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48.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0.6亿元,包括市本级9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8%,主要是优化调整燃气电力补贴机制,节约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重点事项保障需求;市对区转移支付40.1亿元。主要用于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0.1微克”行动,加强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市供热系统整体运行平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低碳技术攻关和低碳试点。
城乡社区支出371.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7.5亿元,包括市本级22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市对区转移支付11.9亿元。主要用于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支持3号线一期、12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助力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推进花园城市、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排水防涝等重点工作,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宜居品质。
农林水支出233.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12.6亿元,包括市本级9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主要是落实中央要求,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整为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118.3亿元。主要用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振兴,支持各区发展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促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建成美丽庭院3100户;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共同行动,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交通运输支出326.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98.4亿元,包括市本级29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市对区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道路桥梁建设改造、交通治理、维修养护、优化布局等。加快完善全市高速公路网络,推进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支持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主体结构封顶,东六环入地改造项目具备通车条件,保障市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支持公交线路跨省常态化运营,服务环京地区居民出行。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1%。主要是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落实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商圈改造升级,助力办好“北京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引导跨境电商海外仓、独立站等新模式加速发展;支持物流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4%,主要是将部分市本级支出调整用于支持各区落实城市更新任务。主要用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居住品质。
城市更新支出85.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7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8%。主要用于推进核心区完成平房申请式退租2008户,支持本市各区老旧小区改造,对工作推进较好的区予以奖励。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6.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6.3亿元,包括市本级1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4%,主要是年度执行中结合应急处突实际需求,相应调整资金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主要用于加强韧性城市建设。聚焦消防救援、极端天气、地质暴雨灾害防治等领域,做好设备购置升级、人员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智慧应急”信息系统升级等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4.4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主要用于支持开展京蒙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青海、西藏、新疆等工作开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专项债务等收入2680.7亿元,总收入477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03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741.5亿元,总支出4775.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9.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60.5亿元、区上解7.0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080.5亿元(新增债券1048.0亿元、再融资债券1032.5亿元),总收入301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13.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73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79.6亿元。加调出资金15.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748.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190.2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48.9亿元,总支出301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等。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支持举办体育赛事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电影事业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超收9.4亿元);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5.0亿元,总收入84.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2.4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1.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0.3亿元,总支出84.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超收7.2亿元,全部依法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部分国企2023年利润收入好于预期;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2亿元,总收入69.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引导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高精尖产业布局等;加中央转移支付分配区0.9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8.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7.2亿元,总支出69.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4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当年收支结余2112.1亿元,符合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规定。落实国家要求,稳步提升企业职工养老金、机关事业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和监管核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安排促进就业政策审核,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管理政策。
上述数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受政策调整、中央追加下达转移支付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据实列支,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
(五)2024年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统筹做好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提升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质效。
1.发挥财政工具综合效用,有效推动落实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针对内需不足和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在稳投资、促消费、助企纾困等环节下大力气,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组合拳,助力首都经济整体回升向好。加大财源涵养力度。加强财源建设与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机制协同联动,回应企业发展诉求1.2万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500亿元。围绕主导产业梳理构建产业链图谱及企业名录,制定一链一策服务策略,支持企业在京加快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加强对各区协同发展的激励引导,促进企业在京梯度布局。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企业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1%、37.5%、16.5%,高精尖财源培育成效显著。逆周期调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中央支持资金2083亿元,进一步提升政府可支配财力,有力保障“两重”、灾后恢复重建等全市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新设政府投资基金扩展至8个投资领域,对145个项目出资137.1亿元,其中60%以上项目为领投,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管理新机制,通过政府资金先投快投,带动社会投资286亿元,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首次采取项目资本金方式,发行专项债券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推动未来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有效发挥“两新”政策拉动作用。积极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支持范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落实,带动设备购置及汽车、家电等消费增长,用好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消费、产业“双升级”。
2.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首都经济发展蓄力增效。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加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积极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保障在京国家实验室、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运营,聚焦集成电路、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运用“合作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将研发服务与研发产品一体化采购,实现全国首单落地北京,支持企业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优化高精尖产业资金管理,通过“普惠支持+重点支持”,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延续实施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倾斜,最大力度向中央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支持,落地科技创新担保业务超330户、融资总额约5.5亿元,成功获批重点制造业“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发放首都科技创新券,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壮大。不断释放“两区”政策红利。中关村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验收,推动北京亦庄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全部政府采购项目线上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节约企业资金成本近50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比重约80%。完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机制,安排首贷贴息、担保费用补助等资金,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降费率、扩规模,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等国际会议活动顺利举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3.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切实发挥政府资金调控引导作用,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刀刃上。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按5%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制定实施过紧日子60项负面清单,指导各部门各区对标对表,规范预算管理,引导形成全市厉行节约合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保持八成以上,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升级,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顺应人口发展变化形势,持续优化“老老人”“小小孩”服务保障措施,支持新建105家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4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9829张,新增普惠性托位近1.9万个、中小学学位近3.9万个。提高社保、低保等待遇标准,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安贞医院、友谊医院等市属医院疏解开办,优化医疗资源服务供给。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成功,推动书香京城、演艺之都、博物馆之城建设,支持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重点体育赛事举办,促进文体融合发展。围绕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持续支持城市更新、花园城市建设,落实房地产调控优化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做好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资金保障,提高特大城市安全韧性治理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财力下沉,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连续3年超2000亿元,提升各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优化完善土地收入分配机制,推动区域内土地项目开发成本实现综合平衡,解决好城中村等重大项目跨区域实施问题,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基础。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对雄安新区“三校一院”交钥匙工程后续支持,提升办学办医水平,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有效落实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流域生态补偿。
4.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升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财政管理对其他领域改革的综合调控、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加强重点领域预算和绩效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各单位党组对大额资金、对外投资、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6类重点预算事项的管理,强化部门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指导30个公共服务领域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严控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外包预算规模。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市—区—街乡镇”三级联动开展全成本绩效分析,实现三级同一事项同标准、同降本、同增效。对45项存量支出政策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分配资金12.3亿元。稳步扩大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上缴收益试点范围,三年内实现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全覆盖。优化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模式,提升基金保值增值收益。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医疗收费领域电子票据全覆盖,探索京津冀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共用模式。强化财经领域风险管控。加快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口径常态化监测债务情况,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库款流量预测等管理机制,及时识别警示风险,确保基层财政安全运行。严守财经纪律底线。贯彻新《会计法》,加强“两师”行业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将财会监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加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全口径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定期报告预算执行等专项工作情况,配合制定预算“初审季”工作规程,全部采纳各专委会部门预算初审提出的262条意见。邀请人大代表514人次,参与313个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544.0亿元,代表人次、项目数量、资金规模分别增长23.0%、58.1%、85.0%。支持财经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标准化传输,2024年向财经联网监督平台推送4.4万张报表和文本,3973万条数据,数据量较上年增长2.3倍,代表可通过财经联网平台,全过程动态监督每笔财政资金,为预算审查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看,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紧平衡压力,收入上加强各类资源统筹,支出上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管理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改革创新、防范风险组合拳,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实施,在应变克难中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圆满收官。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仍不稳固。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金融业让利实体经济、行业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房地产等重点经济行业运行偏弱,土地市场复苏存在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财政收入处于低速增长区间。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卡脖子”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推动“两重”“两新”等政策落地,弥补民生领域短板,需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好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人大、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部分区和部门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个别区“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仍然偏高;部分政策不够细化精准,存量支出政策调整难度大,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财政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有力有效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
收入方面,国家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明显释放政策加力信号,提振内需对冲外部不确定性,科技创新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首都经济增长稳、韧性强、活力足,回升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和加强,将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但物价持续低位运行,拉低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有效需求依然疲弱,实施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将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一定影响。支出方面,“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长,教育、科技等领域投入依法增长,养老、医疗卫生、托育等民生支出需持续加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配套资金需求大,城市更新等支出需求集中显现,叠加增发国债等部分增量政策退出,财政支出腾挪空间有限。总的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紧平衡态势进一步加剧。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5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扩大内需、稳定预期、激发活力,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强逆周期调节,增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增效;做好滚动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扩内需稳增长、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首都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增强财政支出政策精准性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加快建立健全与首都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财政管理改革着重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强化综合统筹。坚持积极争取与主动腾挪两手发力,综合运用政府预算、债务资金、政府投资基金、部门自有资金等各渠道可用资金来源,全力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努力实现综合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处理好发展和民生、短期和长期、成本和效益的关系,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着力提升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二是强化分类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下更大力气盘活存量,腾挪更多资金为重大改革、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推进重要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引导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更多采取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提质增效。树牢绩效理念,坚持绩效导向,推动事前绩效评估、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动态调整优化存量政策,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科学编制“十五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加强中长期分析研判,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兜牢“三保”、政府债务等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627.6亿元,增长4.0%左右;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2724.3亿元,总收入9351.9亿元。按全国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目前仅将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8404.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8%;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能实现稳定增长。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947.9亿元,总支出9351.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661.5亿元,增长4.0%左右;加中央补助收入1190.4亿元、区上解50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88.4亿元(新增债券101.0亿元、再融资债券387.4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46.6亿元,总收入6043.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0.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7%,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5%(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尚未全部下达),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513.1亿元,增长5.7%;地方财力安排的基建类支出586.0亿元,增长24.7%;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支出411.8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22.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24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164.8亿元,总支出6043.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4亿元,下降0.9%,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亿元;公务接待费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亿元(其中:车辆购置费1.4亿元,运行维护费3.4亿元)。
2025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2138.8亿元,剔除中央转移支付不可比因素后,地方财力安排的部分增长8.8%。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扎实开展疏整促专项行动,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市更新奖励力度,提升城市品质;调动各区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与生态保护补偿的联动挂钩,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做好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支持医药创新发展、农业改革创新、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工作。
2025年,通过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规模等措施,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820.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6.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4.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全市性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2025年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前,经市政府同意,提前下达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其中:市级部门预算83.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6.7亿元。安排市级预算部门正常履职等必要性支出258.1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8亿元。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5年财政支出政策,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资金、优化结构,强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两区”建设、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和民生领域经费保障。
教育支出安排518.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59.5亿元,增长2.4%,包括市本级315.7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3.8亿元。主要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积极应对学龄人口高峰,支持中小学扩增学位和高校新校区开办;加大平安校园建设投入,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支持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改革,持续优化高校空间布局;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生心理健康建设。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84.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38.1亿元,增长3.0%,包括市本级435.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0亿元。主要是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前沿布局,推动怀柔科学城科技设施开放共享、形成集群效应,推进未来科学城效用发挥,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支持在京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加大基础研究项目投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引领,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54.0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9.7亿元,增长2.0%,包括市本级110.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29.6亿元。主要是做好首都文化大文章,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北京中轴线保护传承,保障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博物馆开办运行,继续支持长城、大运河、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供给;支持打造中国网球公开赛等高水平国际赛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50.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9.8亿元,增长2.1%,包括市本级198.4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1.4亿元。主要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实施更有力度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救助服务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新建50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99.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3.8亿元,增长2.8%,包括市本级215.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8.8亿元。主要是全方位守护人民健康,持续推进健康北京建设。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完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控体系,加强儿科、精神心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48.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3.0亿元,增长1.8%,包括市本级92.9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0.1亿元。主要是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实施绿色北京战略。重点支持绿色生态治理,全面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加大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力度;落实生态涵养区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85.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40.9亿元,增长1.4%,包括市本级226.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6亿元。主要是推进宜居城市建设。重点支持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推进垃圾分类、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
农林水支出安排256.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16.8亿元,增长2.0%,包括市本级106.5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10.3亿元。主要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运维、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农业产业振兴、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支持城市绿道、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建设,打造花园生活空间;支持水环境治理,保障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疏解安置、雁栖湖水岸空间整治提升;支持南水北调调水、市属河道及水库水利工程运维,保障全市供水安全。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25.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306.2亿元,增长2.6%,包括市本级305.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是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支持建设多网融合综合交通体系,支持国道108三期等公路建设,保障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融合。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7.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4.9亿元,增长2.6%。主要是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中关村等重点商圈改造升级,持续打造大运河等国际消费体验区,继续实施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增加生育养老、美丽健康等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促进绿色、信息、体育消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5.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35.5亿元,增长189.2%。主要是按照央地分担保障机制,支持在京央企等中央单位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
城市更新支出安排82.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81.2亿元,增长2.5%。主要是结合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支持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及本市各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大城市更新奖励力度。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49.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9.1亿元,增长16.8%,包括市本级17.8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3亿元。重点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和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城市安全常态化管理,强化应急物资、队伍、设施保障,增强全灾种救援处置能力。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55.0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增长1.2%。主要是支持开展支援合作各项任务,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068.2亿元,下降1.3%,主要是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位及土地市场预期等因素进行测算;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2543.6亿元,总收入461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9.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0.2%,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6%,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2112.3亿元,总支出4611.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69.9亿元,下降3.3%;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518.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26.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8.9亿元,总收入279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9.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61.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7.1%,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6%;市级基本建设支出234.0亿元,下降6.4%;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33.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以及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等。加调出资金2.8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26.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506.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还本92.5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34.1亿元,总支出279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8.2亿元,增长0.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3亿元,总收入7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亿元,增长7.6%,主要是收入增加和上年超收收入结转使用,相应增加支出安排;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3.1亿元,总支出7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2.0亿元,增长4.1%;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2亿元,总收入7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4亿元,增长12.4%,主要用于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智能制造等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升国企科技创新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各区支出0.9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0.8亿元,总支出7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767.0亿元,增长0.3%,主要是考虑缴费费率和缴费人数基本稳定、缴费基数增长等因素预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17.2亿元,增长8.2%,主要是考虑按国家要求调整养老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增长、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安排。当年收支结余1749.8亿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
三、切实做好2025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1.聚焦政策效能提升,助力首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强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研判,相机调整优化财政调控措施,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扩内需、稳增长、增后劲。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协同,提升助企发展服务效能,深化重点产业链运行分析,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强服务培育,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强企业孵化,紧抓链主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财源增长点。加强对总部企业、平台企业、上市企业等头部财源的对接服务,增强企业在京发展黏性、扩大业务布局。紧紧抓住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契机,促进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落实“两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保持基金投资强度,加快资金投出节奏,扶持高精尖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挥政府债券融资成本低的优势,用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政策,拓展专项债券用于新增土地储备、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等领域,依规合理扩大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支持范围。更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增量政策资金支持,加力推动“两重”建设等。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绩效评价,推动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综合治理水平。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争取试点性、开拓性政策在京先行先试,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聚力添能。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四本预算有序衔接,分类加强非财政拨款统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疏解腾退空间统筹利用管理,推进数据资产等新兴领域资产管理试点,将资产闲置、收益实现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项目按轻重缓急的遴选机制,健全常态化存量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机制,持续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的支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农业等领域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大额新增项目和新增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优化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指标,提升各区财政运行管理水平。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健全项目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单位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持续开展过紧日子评估,落实预算安排与执行、绩效、审计等结果的挂钩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强、边际效益高的领域。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区落实功能定位、加快高质量发展。
3.聚焦资源统筹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两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北京文化论坛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盘活,优化民生政策供给,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结合各项事业发展特点,优化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抓好就业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支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加强“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保障,聚焦“老老人”等重点服务群体,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保障机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适老化改造,持续加强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做好困难家庭和个人兜底民生保障。强化“三医”联动,推动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在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中的分配比例。支持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
4.聚焦防范财经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可持续。在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的同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违规举债问责机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在保持安全债务水平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规模,不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综合成本,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推动项目高效落地。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完善“三保”预算审核、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兜牢“三保”底线。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机制,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政府采购价格调控机制,实现优质优价采购。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和提示预警,兜牢基层财政安全运行底线。坚持严的基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丰富预决算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