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于2023年10月26日受理了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09年3月11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054;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姓名:汪和俊;
(六)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10;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56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潘国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0105089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5名;
(四)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合肥创新产业园三期A1栋80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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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