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支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双高校”,推进市中医院异地迁建项目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15 10:48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0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信阳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三年行动方案》。

  其中提到,支持信阳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重点高校,在做好师范教育的同时,加强理工科建设。

  在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支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建设。

  支持信阳学院聚焦未来产业发展,强化应用型理工科建设。

  支持信阳农林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农林类应用型重点高校。

  支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双高校”。

  支持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扩大规模,增加专业设置。

  支持信阳航空职业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

  支持固始职业技术学院、信阳科技职业学院纳入河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在创新“物业+托育服务”模式,促进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支持现有托育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大力发展公办园,制定公办学位扩充计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每个县(区)城区举办3-5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异地迁建项目。

  建设以市中医院骨伤科、妇产科为牵头单位的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提升专科诊疗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完善中医院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推动中医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向重点学科发展,每个二级以上中医院要达到2—4个市级重点专科。

  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所有三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化康复科。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

  以房龄40年以上居住区、C级和D级危房集中区,以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

  创新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户区改造。

信阳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改社会〔2021〕1946号)、《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豫政〔2021〕61号)等精神,构建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与信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结合《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工作安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两个确保”,对标“十大战略”,深入推进“1335”工作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扩大服务供给和提升服务水平,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政府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等方面的主导引领作用,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及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的基础上,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供给,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新局面。

  便民惠民,服务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需要为导向,以更加方便群众、更加贴近群众为目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公共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深刻把握发展阶段和特点,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建立区域、城乡合理、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创新引领,提质增效。坚持在基本公共服务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重视创新和人才工作,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服务模式、品类、问效创新,深化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重达标向重质效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公平共享,弹性包容。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坚定不移推进公平共享,传递好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切实增进更多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激励人民群众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以更高的幸福感共同享有“两个更好”示范区、美好生活目的地的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均等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契合,普惠可及、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迈入中部地市前列,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积极性更高,服务内容日益丰富,补充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居环境舒适度显著提高。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设施布局更加优化,设施配套日趋合理,一批医疗、教育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域内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服务供给趋于均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承载力和支撑性更强、韧性更足。整体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医疗等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牢,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立体化、组合式的保障功能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水平效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攀升,均衡性、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联动性更强,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民生福祉水平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共同富裕新要求,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创新升级成效明显。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一些区域在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成、“医共体”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帮扶机制不断优化,教育数字化蓬勃发展,新技术手段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推广,信息化、数字化运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提供安全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1. 扩大优孕优生服务供给。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加强婚检孕检及各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持续开展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救治能力,市、县级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全面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保障。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使用。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县乡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地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2.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两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我市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市、县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能力。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3.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在创新“物业+托育服务”模式,促进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支持现有托育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争取50%的社区建成普惠托育中心,基本建成方便可及、成本可负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

  4. 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引导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到2025年,90%的县(区)各建成1—2所综合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二)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信阳市城乡公共教育服务一体化体系,加大农村地区教育投入,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改善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杂费,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学生免学费,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2.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园,制定公办学位扩充计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每个县(区)城区举办3-5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行动,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全面落实公办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园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政策,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禁民办园过度逐利等行为。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3.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区)创建工作。努力办好乡村学校,进一步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合理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努力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以“小而美、小而优”为目标,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温馨校园”。确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坚持依法控辍,提高质量控辍,落实扶贫控辍,强化保障控辍。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精准帮扶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失学辍学。

  4. 鼓励高中阶段学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努力构建特色鲜明、课程优质多样、资源开放共享、体制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加强学校课程建设,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鼓励信阳科研院所以设置科研分支机构的形式,在高中设立科学实验室、学术探究中心和青少年创客中心。扎实开展校本教研,以课程改革为抓手,加强全员岗位研修,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素养,全面提高课堂教学品质和学生学习效能。培育20所省、市级普通高中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学校)。

  (三)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1. 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建立以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发展路径与模式。支持职业院校与重点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打造一批创新综合体,促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认定5个左右市级产教融合型行业、10个左右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和3个左右市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打造1—3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培育、建设2个以上基于产教融合的现代产业学院。实施校企协同“双元”育人,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形成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1+X”制度(学历证书+若干执业职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长期+短期”“线上+线下”培训模式,重点规划建设1—2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2—3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点。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素质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2. 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发展。支持信阳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重点高校,在做好师范教育的同时,加强理工科建设。在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支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建设。支持信阳学院聚焦未来产业发展,强化应用型理工科建设。支持信阳农林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农林类应用型重点高校。支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双高校”。支持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扩大规模,增加专业设置。支持信阳航空职业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固始职业技术学院、信阳科技职业学院纳入河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支持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开展课题攻关,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选择的最优方案。鼓励区域内高等学校、企业、县区共同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政产学研协同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行业、企业需求,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有效联动、融合紧密、合作共赢的局面。

  3. 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教育。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基础服务能力。强化特殊教育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就业指导和援助,让更多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做好服务。

  4.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终身教育。强化职业学校和在信高校的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依托信阳开放大学、在信高校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

  5. 加快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网络。完善以社区大学为龙头、社区学院(学校)为骨干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积极创建省级社区教育试验区和示范区。推动以开放大学为主体的社区(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和1个养教结合的示范性老年教育中心(老年学校)。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取证。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实践基地,鼓励院校(含科研院所)以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方式与企业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院校在重点产业头部企业设立产业学院。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以岗位技能提升为重点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比武。

  2.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好《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培养标准,支持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面向同行业或相近行业的中小微企业,联合开展学徒制培训。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加大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方面培训力度。完善企业用工与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推行“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3.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开展就业服务均等化行动。拓宽就业服务覆盖面,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凡年满16周岁(含)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强用工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服务等服务内容,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需求。

  4. 开展就业服务品牌化建设行动。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活动,定期在全市范围统一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活动,推进劳务品牌建设,打造一批认可度高、反响佳的劳务品牌。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带动作用,争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推广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五)强化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

  1.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双创良好生态。锁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以争创省级营商环境试点示范为抓手,积极打造具有信阳特色的优势指标和细分领域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迭代更新、提档升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创新创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创业长效机制,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初创实体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更优的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生态。

  2. 激发大众创业活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和实践平台,鼓励企业向大学生开放创业资源,创办大学生创业基地、实习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高大学生创业参与率。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兼职、参与项目合作,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鼓励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外出务工经商、复退军人返乡工程,持续深化“金桥工程”“回归工程”,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到乡村创业,支持乡贤回归与返乡创业,深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 着力提升创业能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育一支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团。鼓励支持各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发展一批更高水平、更有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高贷款资金可获得性。每年择优评定一批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符合全市产业政策方向的“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孵化平台建设,拓展众创空间市场化、专业化功能,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有效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高水平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和市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发挥聚集和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各县建设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

  4. 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借力河南省“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组织专家服务基层、创业成果展示推广等专项服务活动,推广信阳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园区和项目等返乡创业经验,以点带面,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园区和项目,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大力宣传创业事迹、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文化,讲好信阳创业故事,树立信阳返乡创业品牌。加强创业服务辅导,建立健全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培育构建区域性创业生态系统。

  (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 健全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监测分析、预防控制、公共管理、应急处置水平,建成省市县一体化、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快推进市第五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每个县建设1所标准化传染病医院或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肠道急诊),配备负压救护车。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急救、转诊能力。加快推进信阳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指挥中心项目,同时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采供血机构、职业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2.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每个乡镇建好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建好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全市15%的中心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支持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驿站”全覆盖,每百张床位配备1名医务社会工作者。

  3.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体育健身设施,打造高质量的“15分钟健身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建设。全面普及居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推动全民营养健康素养不断提高。构筑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基层社区康复中心为主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七)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 推动优质医疗服务取得突破。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平台,积极推进市中心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把区域医疗中心建成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的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医院建设心血管、神经、肿瘤、儿童、皮肤、泌尿、呼吸、传染病、骨科等10个专业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市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和引领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县域医疗中心提质升级,鼓励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较好的县级医院,逐步达到三级医疗机构,推动实现“大病不出县”。

  2.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设以市中医院骨伤科、妇产科为牵头单位的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提升专科诊疗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完善中医院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推动中医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向重点学科发展,每个二级以上中医院要达到2—4个市级重点专科。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所有三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化康复科。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实施仲景人才工程,培育青苗人才、拔尖人才、仲景国医传人等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启动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培训工作,培养掌握中医辩证思维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3. 发展高品质健康服务。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开展医学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服务外包,建立第三方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强第三方服务质量认证和监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健康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依托信阳自然、人文、中医药、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一批集养老、医疗、康复与旅游为一体的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护理等服务机构合作,加快发展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4. 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市县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成覆盖市、县、乡的远程医疗网络。依托市级政务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统一规范、功能齐全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完善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相关专业数据库,接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数据向上集中、应用向下延伸。

  (八)完善幸福关爱的养老服务

  1.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职能。统筹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为重点,规划建设信阳市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特困人员)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失能老人照护机构改造提升、福利中心提升改造、老年人养护院、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县区级特困供养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引导支持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护理型床位比例。

  2. 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有条件的街道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统筹指导功能,到2025年,实现每个街道建有1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支持;在家庭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依托有资质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或企业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建设个性化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服务,切实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有效结合,逐步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鼓励养老机构连锁化运营,引进或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开发养老综合服务包,衔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更加多元、精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3.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工作推进机制。探索研究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医养融合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设置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

  4.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多元融合,促进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以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为基准,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为标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规范引导一批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知名产品和养老服务品牌。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等需要,鼓励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在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康复护理、辅助器具、智能看护、紧急救援等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用品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老年人适用产品用品的供给质量和水平。规范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加强老年用品推广,激发消费潜力。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产品。

  (九)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 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在城镇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促进各类群体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财力状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积极引导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挥信阳市国有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企业加入年金计划的主动性,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征缴、匹配归集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发放。相关单位要做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转移接续工作。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充分发挥河南省作为国家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省份的优势,积极引导信阳市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养老金融需求。

  2.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取消参保限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逐步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让全体参保人员共享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持续推动医保信息化建设规范提升。将信息化建设与便民化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更便捷为目的,探索建立省、市级统一的智能化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系,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不因病致贫返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广商城县、息县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3. 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持续开展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深入建设工地,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监察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督促市本级、各县(区)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参保及落实动态实名制管理。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补齐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短板,推动实施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工伤预防工作力度,每年至少举办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各1次。规范工伤预防费用管理,提升工伤预防费使用效率。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合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完善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监督考核体制,提升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职业康复发展。

  4. 建立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帮助促进就业、稳定经济运行。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十)完善弱有所扶兜底保障体系

  1.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办法,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面。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到2025年,农村低保标准基本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75%,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进在急难发生地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做法。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领,探索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加强与乡村振兴防止返贫机制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保障范围。

  2.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落实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推广新县“戴畈模式”等地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经验,加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设。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2025年,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5%以上、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以上。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实施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3.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制度,落实抚养监护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逐步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力量,持续发挥好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精准递送困境儿童政策服务。建设未成年人保护阵地。2023年底实现市儿童福利院整体迁入幸福家园新院区,拓宽服务职能,探索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和申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路径;积极推动全市各县(区)级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院等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力争2023年底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挂牌,力争在2023年底全市覆盖率达到70%,2025年底覆盖率达100%。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4.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村、乡、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困难群众、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能力。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申请综合性平台,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分级分类培养培训社会工作者,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底,实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县(区)全覆盖,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0.6万人。积极运用“五社联动”机制,广泛开展社工“千站暖万家”主题活动,做好信阳社工品牌推广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住房保障服务

  1. 持续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以房龄40年以上居住区、C级和D级危房集中区,以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创新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户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品质,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强化服务功能。“三年行动”期间,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之前建成的需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跟踪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认真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的农户房屋及时实施改造。

  2.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宽房源筹集渠道。推动建立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市场租赁住房通道,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通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新建和改建的,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低于70%),已开工或通过既有住房改造的,可依据实际建筑面积适当放宽标准,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鼓励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3. 规范租赁住房市场。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相关部门定期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开展培训指导,督促其加强房源信息核查,建立房屋租赁台账,推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租赁住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中介机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未按要求登记报备、“群租房”“隔断房”“二房东”现象,切实摸清辖区租赁住房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推动建立和完善租赁住房安全监管监测机制,完善住房租赁备案制度,统一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合同网签备案,全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率,实现租赁交易全流程监管。继续落实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

  4.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巩固信阳市国家级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等建设成果,着力信阳市国际花园城市建造。以“2024年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创建目标,积极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稳步实施城市更新工程,支持老旧小区加装加建电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配套养老、托育、卫生、家政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设施,增加市民公共活动场地。健全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和收集站点网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合理布局社区和小区小型电商服务点、物流快递、超市餐饮、家政服务等便民网点,形成“5分钟便民超市+10分钟农贸市场”的便民服务生活圈。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十四五”期间,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十二)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

  1. 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建立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基础信息数据核查。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提高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的集中供养率。到2025年,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区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进一步增强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的能力。提升优抚医院医疗和护理水平,解决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改善优抚医院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光荣院建设和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三年期间,启动1所区域性优抚医院新建或改扩建。

  2. 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服务。畅通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不折不扣落实优抚对象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高质量完成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和学历教育,2025年地方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就业率达到90%以上。创造条件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采取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方式加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加强奖补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3. 全面加强褒扬引领。统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回头看”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军人公墓,军人公墓列入“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整理编辑出版烈士事迹,加大对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发现一批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壮大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鼓励和支持“兵支书”扎根基层。

  4. 持续弘扬双拥共建优良传统。推进军队院校与地方单位加强交流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支持建设信阳市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与修复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加强军地纪念馆和军史馆联动,提升教育能力。驻军部队积极参与军民共建、抢险救援、扶贫帮困、无偿献血、便民助民等活动,支持驻地助学兴教、产业援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倾心倾力支持练兵备战,用心用力解除后顾之忧,持续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打造独具信阳特色的双拥品牌。以河南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契机,传承弘扬大别山精神,以全力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努力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双拥工作“信阳样板”,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三)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供给服务

  1. 优化文化设施供给。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信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全面“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工程,到2025年,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县(区)级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达标,乡级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标准;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新增的70座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城市书房,争取在2024年底建设完成。拓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融合联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拓展基层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以信阳市和新县、息县和罗山等八县被确定为全省数字文化建设试点为契机,持续实施数字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互联互通。

  2. 加大文化产品创新力度。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公共阅读、观影和艺术普及活动;利用公交、景区、商业中心等打造图书角、交流吧,丰富创意文化集市、市民音乐角、群众大舞台等文化产品;统筹旧厂房、旧街区、名人故居等公共闲置空间可用资源,在符合文物保护法律规定和完整保留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文博艺术空间、跨界文化空间、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书吧、咖啡吧、茶吧,传统文化演艺场所等公共文化创意空间,推动城乡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持续开展“全民阅读”“书香润童年”活动,持续打造“信阳茶文化节”“固始根亲文化节”“南湾开渔节”“平桥区经典名篇朗诵会”“茶歌茶舞大赛”“乡村村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 丰富红色文化产品供给。加强革命旧址的保护展示,充分挖掘信阳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提升大别山精神影响力,加快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统筹全市红色资源的挖掘利用,组建以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为总馆,县区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园)为分馆的信阳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联合体。到2025年末,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全面建成,3A级以上红色旅游景区达15个。塑造一批大别山精神红色研学培训品牌,打造“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提升城市红色文化影响力。鼓励开发主题性、特色类演艺产品,对大别山红色文化、豫风楚韵文化、根亲文化三大文化等进行沉浸式场景化打造。以沿淮生态涵养带、大别山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接入点,推介一批以“探寻自然”“重走长征路”等为主题的文体旅融合项目。加快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鼓励引导文艺团体创作演出大型歌舞剧等红色精品剧目。

  4.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争创河南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新建、改扩建1-2个体育公园和一批社会足球场。建成城市“15分钟健身圈”,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积极争取建设“10分钟健身圈”。加快建成羊山体育中心、信阳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各县区“两场三馆”“一校一场二馆”,确保“三年行动”期间建成。鼓励新县、商城、鸡公山等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推进市、县两级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居民体质健康测评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进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建设智慧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逐步提高中心城区智慧化健身器材占比。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社会和学校体育场设施开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论贯穿于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各阶段、各领域、各环节,让人民过上更好美好的生活。

  (二)强化统筹协调。健全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对标三年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工作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规划落地见效。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强化指导,加大对重大工程实施、重点平台建设、重要政策落实的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社保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经办服务能力。严格管理,推进经办规范化建设,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实施教育、卫生、文体、养老、助残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人才在区域、机构间横向合理流动,引导基本公共服务人才向农村地区纵向流动,在薪酬待遇、晋升机制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动态监测评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机制。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升情况的跟踪分析,开展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加强绩效考核与督导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各县(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考评结果纳入地方综合考评范围。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充分解读政策,主动回应关切,合理引导预期,不断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