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参加省“两会”履职献策,发出法治“律”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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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23:47

— 聚焦两会 —

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参政议政中具有独特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多年来,我市律师代表、委员基于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律师行业的期待,紧扣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和行业发展现实难题,认真调研、深刻思考,积极为改革发展建真言,为行业进步谋良策,在为民服务中显担当,努力在各级两会中传递法治声音,彰显法治力量。

近日,山东正式进入2024“两会时间”。我市律师代表、委员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政议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集智聚力、建言献策。在今年的“山东两会”上,他们发出了怎样的声音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01

刘树松,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刘树松律师提出了《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执破融合”的建议》。

建议探索执行团队与破产审判团队的融合衔接模式,适当打破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的职能分工壁垒,进一步推进执行手段与破产管理手段的融合衔接,建立执行与破产管理的共通平台,积极探索“执转破”、“执破融合”的“山东模式”。

建议建立“执转破”的考核考评机制,增强破产审判力量,加强破产审判力量的配备,同时在较短期限内实现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完善破产案件办理考评机制,通过考评激励,提高地方人民法院进行“执转破”工作、办理破产案件的积极性。

建议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的平台化建设,设立专门针对破产审判的府院联动平台,有利于破产审判中的职工安置、税收减免、登记注销、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的快速推进。

建议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推进破产案件办理的成效,破产财产处置与招商引资具有先天的市场化关联,内在契合度非常高。在后疫情时代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破产资产处置需积极主动地与地方招商引资形成合力,借助项目招商、产业招商的有利措施,结合不同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实现两者的互利共赢。

02

贾涛,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贾涛律师提出了《关于解决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执行困难的建议》。

建议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对财产刑、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等涉财产处置的主文表述,判项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满足可执行性的要求。财物权属、财物性质、财产分配以及责任分担大小等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的问题,应该由审判部门予以调查明确。

建议我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工作指引,从审判阶段的财产查控、特别是执行依据的制作、执行立案管辖、执行告知、调查财产、执行措施、执行异议、复议、执行拍卖、减免罚金、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等多个层面制定可执行操作的细则规定,破解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中的难题。

另外,他还提出了《关于尽快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加强监管的建议》。

建议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准入、监管应当从严,应当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监管。建议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出台有关法律咨询公司申请、设立、审批、监管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为法律咨询公司的准入、监管等提供依据。厘定其设立条件、人员组成、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事项。

建议摸清我省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名单,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主体台账,司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的专项行动。

建议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常态化监管。建议市场监管和司法行政部门将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日常监管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开展日常常态化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稳定透明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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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会律声 | 我市律师参加省“两会”履职献策,发出法治“律”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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