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9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35号文核准募集,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11日生效。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2015年7月15日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此外,本基金也可能存在由于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险:一、基金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二、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业绩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股票估值合理或低估以及未来的成长性取决于基金管理人对股票估值和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判断。在本基金的选股方法中,使用了预测性的指标,包括预期中长期每股收益增长率、预期中长期运营收入增长率、预期市盈率等,如果研究不深入、业绩预测不准确以及对股票价格的判断失误会增加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葛雪莹
联系电话:021-68882815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的股权,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的股权。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机构理财部、北京办事处、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等16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王焱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王先生于2003年3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集团高级基金经理,参与公司的投资过程及运作,亦包括组合投资管理。王焱东先生拥有16年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曾于麦格里银行任职经理,主要负责中国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项目。
李宪英先生,硕士学位,独立董事。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梁宝吉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新加坡财务顾问公司Octagon Advisors Pte. Ltd 董事总经理,DBS Securities HongKong Limited执行董事及DBS Securities Holding Pte Ltd. 董事,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DBS Asia Capital Limited 总裁及星展银行香港分行执行总经理,大华银行中国区总管及大总华区企业银行部主管;2005年出任中国玉柴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津伟先生,董事,现任惠理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拓展总监,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8月加盟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团在大中华市场的业务。曾于摩根斯坦利国际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月至2011年7月,在德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监。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毛俊华先生,监事,学士学位,为执业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于2012年7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首席运营总监办公室董事,负责管理集团后勤办公室的营运事宜,亦负责提升集团内部组织程序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执行战略性计划及项目。曾于汇丰银行任职客户服务主管,处理汇丰银行在香港另类基金服务业务,管理的团队包括提供基金管理、托管及对冲相关服务的行政人员、基金会计师以及亚太区营运的另类基金经理。毛先生还曾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管理工作。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专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和风控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14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万文俊先生,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
黄奕女士,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
何贤女士,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冯志刚先生,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
潘江先生,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
晏斌先生,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
林材先生,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
晏斌先生,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侯斌女士,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技术经济专业本科毕业。曾任湘财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总部投资总监、交易总监、交易部经理、交易部经理助理和研究部研究员。2015年8月4日加入本公司任投资总监。2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56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葛雪莹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2815
公司网址: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 (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 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于菲
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电话:(010)68858101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公司网址: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820
传真:(010)85238419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7092623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电话:(010)8993732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夏雪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址: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黄素青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传真:(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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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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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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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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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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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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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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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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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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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1)8782305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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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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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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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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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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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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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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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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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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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2)850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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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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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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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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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859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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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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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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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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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电话:0571-6089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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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7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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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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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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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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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英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080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2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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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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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联系电话:021-2069194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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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3C楼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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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010-6083 8832
传真:(010)6083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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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86-21-6019-5148
客服热线:400-893-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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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客服热线:400-893-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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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810330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公司网址:
4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徐烨琳
电话:021-80133828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
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
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电话:(8621)52629999-218906
客服热线:95561
公司网址: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
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李栋
电话:8621-33323999-8048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址:
4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热线:4008666618
公司网址:https://www.lu.com/
4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热线:4008-000-562
公司网址:
4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热线:(+86-10) 6505 7590
公司网址: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先生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2131358666
传真: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四、基金的名称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策略指导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潜力和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中长期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将数量模型与定性分析贯穿于资产类别配置、行业资产配置、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的全过程之中,依靠坚实的基本面分析和科学的金融工程模型,把握股票市场的有利投资机会,构建最佳的投资组合,实现长期优于业绩基准的良好收益。
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计划中,投资实现方法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股票组合的构建与管理组成。同时,宏观经济预测和行业趋势分析辅助股票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进行积极的战略性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投资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类资产之间的战略性配置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分析员对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与判断
分析员从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入手,判断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国际收支等多元因素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2)分析员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对投资价值的评估
分析员主要借助“股权风险溢价模型”分析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得出科学的市场分析结论。股票资产的当前收益率以三阶段现金流折现模型中的隐含收益率为参考,债券资产的当前收益率以10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为参考。
(3)数量分析员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与建议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决策参照数量分析员的风险评估建议,由数量分析员运用统计方法计算投资组合、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风险水平以及各大类资产之间相对的风险水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股票风险溢价水平、投资组合调整可能导致的风险变化的评估报告。
2、股票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在GARP策略指导下,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中国企业的增长”是本基金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的基本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潜力和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采取自下而上、四重过滤的方法构建股票组合。首先,采取模型识别法对所有股票的估值与成长前景进行数量化扫描,形成可投资股票集合,该股票集合构成本基金股票一级库;其次,对股票一级库中的所有股票进行流动性筛选,形成本基金股票二级库;再次,通过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利用“金元顺安上市公司成长前景评价体系”对股票二级库中的上市公司的成长前景进行翔实分析与评估,剔除“伪成长”的上市公司,甄别具有真正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明星公司”),同时对甄别的明星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估,从而构成本基金股票三级库;最后,通过估值考量,选择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组合。在股票组合的构建过程中,宏观经济预测和行业趋势分析辅助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
(1)股票估值与成长前景的数量化扫描
本基金首先采用模型识别法计算每只股票的成长特征和估值特征,采用的成长指标包括:1)未来12个月每股运营收入增长率,2)未来12个月每股收益增长率,3)未来12个月每股净资产增长率。采用的估值指标包括:1)未来12个月市销率,2)未来12个月市盈率,3)未来12个月市净率。
为了使成长指标和估值指标具有可比性,本基金采用统计方法将成长指标和估值指标加以标准化,得到每只股票与成长指标和估值指标分别对应的标准化“Z值”。标准化Z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根据每只股票成长特征和估值特征的Z值,本基金可以将全体股票归入四个象限:第一象限:良好成长潜力-估值低、第二象限:成长潜力不佳-估值低、第三象限:成长潜力不佳-估值高、第四象限:良好成长潜力-估值高。第一象限中的股票具有成长潜力良好、估值低的特点,构成了本基金潜在的可投资股票集合。对于位于其余三个象限中的股票,本基金则采取回避的态度。
(2)流动性筛选
为减少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按照一定日均成交额和流通市值标准对个股进行筛选。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管理人采纳如下两个指标作为股票流动性筛选标准:90个交易日内日均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和流通市值不低于3亿元。本基金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上述两个流动性筛选指标。所有符合上述流动性筛选标准的股票集合,形成本基金股票二级库。
(3)成长前景的翔实分析与评估
数量化扫描虽然能够为缩小关注的股票范围,精选个股提供很大的帮助,但其无法代替对上市公司的深入调研,尤其对于信息披露不甚充分的某些上市公司而言。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通过实地调研,利用“金元顺安上市公司成长前景评价体系”对股票二级库中的上市公司的成长前景进行翔实分析与评估,甄别具有真正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将此类公司称之为“明星公司”。在此过程中,本基金同时采用“金元顺安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体系”对甄别的明星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估,从而构成本基金股票三级库。
金元顺安上市公司成长前景评价体系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运营收入和盈利增长的四个方面:表现、质量、速度和稳健。所用的指标类别和各项基本指标所占的权重参见下表。
金元顺安上市公司成长前景评价体系
■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进行上市公司调研具体内容体现在:
1)调研对象
除了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外,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还需要同以下这些对象进行访谈: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与研究机构、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目前以及以前的雇员。
2)调研要点
■产品与服务的市场潜力;
■公司的研发投入与实力;
■公司的销售渠道与销售队伍;
■产品的利润率;
■公司维持与改善利润率的手段;
■管理层与员工的关系;
■公司的财务控制;
■公司所特有的优势;
■长期发展与短期盈利的平衡;
■公司的财务结构与融资需求;
■公司与外界的信息交流。
依据上表所示的评价体系以及上市公司实地调研,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对股票二级库中的每家上市公司的各项基本指标进行打分,加权得出上市公司成长前景的综合排名,本基金选择排名前150位的上市公司作为具有真正成长潜力的明星公司。
在对上市公司成长前景的分析与评估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采用“金元顺安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体系”对明星公司进行公司治理评估。该评估体系包括如下五个角度:企业的纪律性约束、对股东利益的关注、企业策略执行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持续创新能力。本基金将综合评分不低于60分(包括60分)的上市公司作为具备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上市公司,从而构成本基金的股票三级库。
(4)估值考量
在三级股票库中,本基金利用估值分析方法,形成优化的股票组合。估值分析方法主要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等方法。
3、行业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上述四个步骤精选出来的股票组合,是以自下而上方式构建而成的。这样的组合可能在单一行业集中度较高,造成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较高。因此,本基金将主要利用“投资时钟”模型,通过建立“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对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并据此对组合成份股的行业分布加以适当调整。
基本原则是,本基金对行业历史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的分析,在行业间进行配置,使投资组合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达到收益的最大化。
(1)投资时钟
在一般意义上,投资时钟表明了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投资表现如何。比如,在经济发展停滞时,防御型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在经济快速发展时,周期性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另一方面,通常价值型的行业在货币政策紧缩时表现较佳,而成长型的行业在货币政策较宽松时,相对表现较好。
根据这一理论基础,本基金适时调整股票组合在行业内的配置,以便尽量降低股票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
(2)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和行业优化配置原则
1)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
在投资时钟模型对行业趋势研判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从如下四个角度通过建立“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来确定行业的投资价值:行业景气度、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国际产业竞争力比较和估值比较。
2)行业优化配置原则
本基金的行业优化配置以沪深300指数中1级和2级行业配置比例为基准,通过建立行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分析行业历史收益率和预期收益,从而确定行业配置比例相对指数行业权重的浮动方向和范围。
本基金的行业优化配置原则参见下表:
■
4、债券选择流程
本基金主要采用 “自上而下”的原则构建债券组合,主要投资于流动性好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商业票据等品种。本基金在选择单个债券时,将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析和流动性的管理。本基金可定期针对特定期限做出利率预测和信用溢价预测,并根据不同的收益曲线动向构建或调整债券组合。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债指数。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如下:
沪深300指数由专业指数提供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该指数以成份股的可自由流通股数进行加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
中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组成。此外,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国债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出现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日复核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合约。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关于宝利国际(代码:300135)的处罚说明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 11月 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53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此事件是在公司买入后发生,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因此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2、关于湖北金环(代码:000615 )的处罚说明
2015年6月26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抄送给公司关于对相关人员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分别为《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金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9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7号)及《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雷生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在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股份11,264,325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32%.在卖出“湖北金环”股份达到5%时,未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湖北金环”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2015年7月25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通字011号):因化纤开发涉嫌违规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化纤开发立案调查。
2015年 11月 4日,公司收到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化纤”)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42号】。经查明,湖北化纤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湖北化纤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的第二大股东,于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9,26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4.37%。2015年5月21日,湖北化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湖北金环”1,353,452股后,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数量达10,613,452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01%。其中当日超比例减持数量为29,586股,占总股本的0.014%,成交均价为20.05元,交易金额为593,199.30元。2015年5月22日,湖北化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湖北金环”650,873股,累计减持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32%。当日超比例减持数量为650,873股,占总股本的0.3075%,交易金额为13,047,650.15元。综上,湖北化纤减持湖北金环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湖北金环”,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累计达680,459股,成交金额为13,640,849.45元。湖北化纤的董事会秘书刘新河作为本次减持操作的全权负责人,是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5.11.24深交所对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金环”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湖北金环于 2012-2014 年期间存在对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关联财务资助的行为,其中,2012 年度最高资助余额为 12989.69 万元、2013 年度最高资助余额为 13242.39 万元、2014年度最高资助余额为 15035.68 万元,分别占湖北金环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4%、20.79%、23.60%,但上述财务资助均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湖北金环历年来的公开信息中均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披露为经营性资金占用。湖北金环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2.1 条、第 10.2.5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2.1 条、第 10.2.5 条规定。 湖北金环董事兼任总经理盛永新,董事班均、郑春美、郭磊明,时任董事朱俊峰、蒋岚、杜安启、陈鸿寿、史庆洪、杜哲兴、杨徐,监事刘椽缘、任文明、彭见平,时任监事张静、刘蕊,时任财务总监雷生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湖北金环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此次事件主要是个别股东减持披露违规,对公司影响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
3、关于天津磁卡(代码:600800 )的处罚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字【2015】1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与控股股东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大额关联资金往来,相关支付金额分别达到39,360万元和5,077万元,分别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0.12%和83.68%。上述关联交易均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应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发生额。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一是立即补充披露2013年度、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及原因,同时立即更正2013年度、2014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二是严格加强关联关系识别及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四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此次事件主要是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完善,天津证监局已要求公司补充信息披露,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我们判断对公司影响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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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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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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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股票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3)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09年9月10日,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价格为计算基数;
(4)数据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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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投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投资比例均符合各项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
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
6、“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12月31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