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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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1 10:14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情况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一政策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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