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税公〔2024〕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鹿城区税务局相关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沈向东(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04),声明作废。
洪 涛(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73),声明作废。
张阳辉(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139),声明作废。
金世民(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97),声明作废。
李华忠(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79),声明作废。
张建新(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90),声明作废。
李 蕾(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153),声明作废。
吴 冲(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200009),声明作废。
张志勇(检查证号:浙税征330302190064),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