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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3 22:51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的重要论述中,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及其结果运用如何在诚信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进行了深入思考和调研,并积极打造“纳税信用管家”管理服务新体系,探索实现失信风险提前预警、评价扣分及时修复、良好信用充分激励,帮助纳税人管好信用、用好信用。

  一、贵州省纳税信用评价概况

  随着纳税信用评价体系日趋完善,社会各界对纳税信用评价制度的认可度逐渐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也在逐步提升。2022年,贵州省税务局正常管理的纳税人共计329.65万户,其中:企业85.24万户;纳入信用管理的企业共计76.29万户,占比为89.50%。纳入信用管理的企业中,A级纳税人数量1.93万户,占参评总户数的2.75%,同比增长7.55%;B级纳税人26.52万户,占参评总户数的37.68%,同比增长9.62%。

  表1(略)显示了贵州省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结合表1(略)数据分析可见:一是贵州省近三年纳入信用评价户数逐年上升,不予参评户数小幅下降;二是B级、M级纳税人数量明显提升,占比也大幅提升;三是C级纳税人占比小幅上升,D级纳税人占比小幅下降。

  二、纳税信用管理服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纳税人诉求分析

  贵州省税务局以落实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部署为契机,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和发放需求问卷等形式开展纳税信用管理服务工作调研及诉求征集。全省参与座谈纳税人累计达1629户,参与线上问卷调查达7 211人次,覆盖A、B、M、C、D五类纳税人和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三类群体。通过调研发现,纳税人对维护、提升信用等级和信用结果应用的诉求较为集中,存在问题及诉求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未及时发现自身失信风险情形较为普遍

  现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涉及100余项指标,对应纳税人申报、缴款、信息备案等100多种涉税行为,指标较多,覆盖面较广。问卷中,选择“工作疏忽,未及时发现自身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占75.67%。纳税人对关联信用的自身涉税行为关注度不够高,加之缺乏涉税行为预警,致使部分失信行为未及时纠正,进而导致信用失分。以“未在规定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指标为例,根据《税收征管法》,纳税人应在账号开立或变更后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纳税信用分值将被扣5分。纳税人希望在失信行为即将发生即在被扣分之前,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提醒。

  (二)扣分后未能及时修复情形占比较高

  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于次年4月后集中发布,较多失分纳税人在得知自身信用评价结果后才关注自身失分情况,而此时修复已为时较晚,修复效果不佳。以按期申报指标为例,申报期内未申报扣分5分,30天内补申报可修复4分,但待次年信用等级发布后申报仅能修复1分。调查发现,2022年度该指标失分纳税人修复4分比例为9.91%,修复1分比例为5.7%,体现出多数纳税人未能第一时间获知失分情况,也未能第一时间修复。问卷中,希望在失信行为发生后收到修复提醒的纳税人比例达95.75%。

  (三)现有信用等级展示渠道难以满足纳税人需求

  税务部门对外只公开A级纳税人的名单,其余等级纳税人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B级以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展示平台较少。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而言,尽管获得有荣誉牌,但不易携带、展示;对B级及以下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而言,一般需到办税服务厅去打印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用于商业合作,时间成本较高。因此,B级及以下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同样希望其信用等级能在招投标、融资授信、经营合作时便捷展示。问卷中,75.65%的纳税人希望通过电子渠道展示纳税信用等级。

  (四)纳税人对纳税信用激励需求趋于多样化

  实践中,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措施较为单一,各地缺乏公共服务领域联合激励的制度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能提供的激励措施大多停留在服务层面。在税务系统内,对高信用纳税人激励主要体现在个性化服务、“银税互动”等方面,“诚信福利”多作用于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未能从中获取更多荣誉感、获得感。调研中,70%以上的纳税人期待更为丰富的纳税信用激励手段,并希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荣誉及激励能够惠及员工。

  三、运用税收大数据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服务的贵州实践及成效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纳税人诉求,贵州省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依托“税务信用云”平台,探索建设集“信用查询、普惠金融、信用预警、信用修复、信用优惠、数据统计”6个模块于一体的“纳税信用管家”服务,纳税人可在电脑PC端、手机网页端和小程序上享受全链条“管家式”信用服务。

  (一)探索建立智能预警模型,提升失信风险事前防范能力

  拓展税收大数据应用,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预警提醒指标模板》34项指标为基础,对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行为习惯和共性高频风险点再梳理再归集,扩展设定涵盖25项重点指标、69项常规指标的预警指标模板,分为逾期类指标、可修复扣分类指标、符合条件直接判级和不予评A指标、直接判D可修复指标、不可预警不可修复指标、新设立纳税人复评提醒指标等六类,覆盖参评主体开户、申报、缴款、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信用预警,整合金税三期、税收风险管理等系统数据,实现自动提取为主、人工采集为辅,定期扫描纳税人申报、缴纳、信息报告等涉税行为,智能预判失分风险,即时通过微信小程序统一向纳税人精准推送与自身涉税行为相匹配的失信预警信息,引导其及时完善涉税行为,最大限度地防范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的失分风险。同时设置“信用预测”模块,帮助纳税人更好实时把握整体评价结果,常态化引导纳税人规范涉税行为。

  (二)打造“数据比对—即时提醒—-修复引导”闭环,为信用修复增添便利

  定期对纳税人申报税种、申报日期、缴纳税款等数据进行扫描、比对,对已触发扣分指标的纳税人在24小时内推送修复提醒信息,从扣分情况、修复时间、修复加分、修复链接等全要素展示可修复情况,为纳税人避免失分或减少失分提供直观、有效的行为参考。纳税人可点击修复链接即可直通电子税务局进行修复。同时,加强对已触发修复指标的纳税人修复情况进行跟踪,根据纳税人修复与否再次推送修复提醒信息。

  (三)推出信用电子牌,丰富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展示渠道

  将纳税人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数据汇集至“纳税信用管家”小程序,纳税人可通过小程序一键查询自身近三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能一键生成信用电子牌二维码,供其他市场主体扫描查看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电子牌的推出,在节约资源的同时,大幅提升了企业在工程招标、银行贷款、企业合作等场景中的使用便利度。

  (四)推出信用激励,拓展纳税信用应用场景围绕“诚信者优惠便行”主题,一方面,简化信用贷款流程,纳税信用C级以上企业可实现贷款一键测额、一键申请,银行快速放贷,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便利;另一方面,邀请文旅、食宿、交通等行业商家免费入驻“纳税信用管家”平台,让诚信纳税人在实际消费的基础上,再实现“诚信折上折”,将信用激励拓展至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切实提升A级纳税人的诚信获得感和荣誉感。

  贵州省税务局“纳税信用管家”服务从2023年7月开始在贵州省推广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涉税失信行为显著减少。2023年7—9月,贵州省同批次未申报纳税人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近54.16%,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户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2.37%。二是信用评价指标失分及时修复比例大幅提升。信用评价指标扣分后在最佳修复截止日期前推送修复提醒和直达电子税务局的修复链接,实现事中精准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2023年7—9月,已有11.14万户纳税人根据信用修复提醒和操作链接,及时进行了信用修复,平均修复分值约4.65分,比上年同期高3.75分。三是信用电子牌便捷展示赢得广泛支持。“纳税信用管家”推广后,A级纳税人不需将传统荣誉牌进行拍照或扫描后携带,B级及以下纳税人也不用再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纳税信用等级证明,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极大便利。四是丰富的信用激励获得社会各界认同。“纳税信用管家”推广后,多形式的信用激励赢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与支持。信用贷款一键测额、一键申请让纳税人体验到自身“信用额度”。2023年7—9月,全省已帮助4 600户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贷款38.53亿元。

  四、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服务的对策建议

  基于“纳税信用管家”运行数据分析,结合对纳税人的走访调研,调研组发现纳税人因企业规模、市场竞争空间、经营成本、管理素质不同,对纳税信用关注度也存在差异,致使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出现两极分化局面。对纳税信用的应用需求较强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关注度较高,投入人力、物力较大,信用等级多集中在A、B级,经营规模也普遍较大;对纳税信用的应用需求较弱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关注度不高,投入的成本也较小,甚至不予理会,纳税信用等级较弱,经营规模维持在中小层面。为改善这一局面,调研组从优化评价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用宣传、强化失信惩戒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

  (一)设置更加科学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一是建议缩减非经常性评价指标范围。实际工作中,多数参评企业不涉及非经常性评价指标,其纳税信用评价仅能从90分起评,一旦失分超1分,就无法获得A级评价。二是建议改善多税种申报缴税扣分方式。按照现行评价办法,当纳税人出现非主观故意忘记申报时,按次扣5分。若纳税人经营业务较为单纯,仅涉及增值税一个税种时,仅扣分5分;若纳税人经营业务同时涉及的税种多,因税种申报差异则其扣分将很多。这就导致相同的主观失误行为,会产生综合经营业务相较于单纯经营业务失分差异过大的情形。因此,建议对涉及多税种的综合经营业务税种申报缴税扣分予以权衡,如可试行在相同经营业务下,涉及单一税种扣5分,每多一个税种加扣1分。

  (二)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内外协作

  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工作高度重视,但依然存在“纳服部门热,税源部门冷;税务部门热,其他部门冷”的现象。因此,建议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服务的内外协作。一是建立纳税信用管理服务团队,进一步发挥税源管理部门在纳税信用管理服务中的监督、管理、服务作用,提高疑难业务处理效率,形成内部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与发改委、金融监管、财政、市场监管、工信、文旅、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拓宽纳税信用应用面,扩大信用增值应用范围,积极为良好信用纳税人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三)持续拓展对纳税信用效应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已经成为企业融资贷款、投标竞价、商业合作、荣誉评选等成长过程中的“金字招牌”。建议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大力宣传纳税信用方面的政策,包括纳税信用评估工作的概念、进展、扣分标准及修复流程等内容。同时,紧紧围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主题,对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和对D级纳税人联合惩戒强化案例进行宣传,不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对失信群体的教育引导

  调研中发现,失信群体较多集中在财务工作不健全、聘用兼职代理、受过税务行政处罚等企业。这类企业对税法遵从度较低,且信用修复的需求也不强。对此,调研组建议:一方面,应将低等级信用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测对象,按照“信用+风险”机制,适当提高对其税务检查频次和力度;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中兼职代理群体的教育培训,持续规范其涉税行为。此外,对纳税信用等级降级的纳税人要密切予以关注,深入开展扣分指标检查分析,适时开展“一对一”警示和辅导,纠正其失信行为。(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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