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让我们从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三个部分来了解一下拥军优属税收优惠政策吧。
01
退役士兵
免征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原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额扣减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云南省标准为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我2020年6月才开始经营,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一年该怎么抵扣呢?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根据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计算其减免税限额。您今年的扣减限额是14400÷12×6=7200
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可我今年才开业,到2021年享受优惠政策还不满三年该怎么办呢?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6000元(云南省标准为9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温馨提示: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还需额外提供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02军转干部
免征税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真是太好了!享受这个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您只需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即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03随军家属
免征税
1.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这项政策每个随军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吗?我的随军家属有妻子和女儿,这可怎么办?不必担心,每一名随军家属都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温馨提示:上述政策中的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
结语
面对熊熊烈焰,他们留下逆火而行的背影;
面对滔滔洪水,他们用身躯筑起长堤;
面对地动山摇,他们用鲜血挽救生命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
今天,让我们来一起向这群最可爱的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