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朱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现行财税制度是1994年改革的,取得了极大成功,保证了每年财政收入以很高的比例增加。但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费大于税。很多政府机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负担不堪,民怨沸腾,对此必须整顿和改革。也就是说,各级政府机关除了必要的规费以外,不允许再巧立名目向人民群众收费。”这番话掷地有声,非常重要,十分及时,切中我们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为解决乱收费现象指明了方向。本刊今日发表记者采写的报道《压费保税刻不容缓》,介绍一些基层单位对乱收费的反映及进行费改税的必要性和有关费改税的一些思路,希望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乱收费现象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无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还是老百姓个人,对乱收费都有不同程度的感受。
记者日前在一些地方采访时,所到之处被采访者纷纷痛诉乱收费给企业、个人带来的沉重负担,表达他们的强烈不满,呼吁政府从速解决这一“痼疾”。
费大于税,百姓负担不堪
税是国家依据政治权利和法定标准对国民收入的一种分割,具有无偿性、强制性与固定性,而收费是政府部门依据所拥有的权力,对提供某种服务或劳务而收取的成本补偿。但目前我国存在的大量收费不仅数额巨大,而且已经改变了收费的性质,由有偿服务或提供劳务收费变为强制、无偿与不固定地尽量多收费,以至造成企业和个人负担不堪,怨声载道。
南方某地城关镇一年的工商等收费320万元,而国税、地税一年的收入才120万元,费是税的两倍多。
前不久,某市地税局进行了一次税费调查,调查对象包括1家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3家私营企业和21家工商企业,类型分为商业、建筑安装业、娱乐业、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调查测算,这些单位的税费平均比为1:1.8。其中,个体私营为1:3.2,事业、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为1:1.04;如果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为1:5.95,娱乐业为1:2,服务业为1:1.04,商业为1:0.75,建筑安装业1:0.4,显示交通业费用最重。
在安徽,合肥市某汽车出租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公司每台车平均每月所交纳的税费:
一、月规费共270元:养路费100元;运管费35元(交通局收);附加费35元(交通局收);治安费30元(公安局收);工商费70元(工商局收)。
二、市政府收费618.75元:一环建设费150元(年1800元一次交清),营运证费468.75元(8年使用权一次交4.5万元)。
三、新车入户交消费附加费2500元(财政局收),建设费7000元(建委收),车辆附加费7000元(交通局收),计价器1430元(交通局收),入户手续费200元,顶灯60元,以每台车使用4年计,每月平均378.7元。
四、公安、交通、技监局等各种检测费全年450元,月均37.5元。
五、由税务局征收的营业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月均207.13元。
以上税费每月共1512.08元,其中各种收费为1304.95元,税收仅为207.13元。交费负担之重,可见一斑。
一些地方乱罚款、乱摊派更使得企业对收费觉得雪上加霜。某市交通局规定,对已取得行车证、驾驶证的出租车驾驶员还要花500元买一张上岗证;卫生部门对驾驶员进行所谓的卫生救护培训,内容只是看一次录像,发一个装有纱布的小急救包,就要收费60元;有的企业不堪重负,向收费单位提出意见,对方竟说,“有的费还没有对你们收,如果不满意以后所有的费都收!”
据了解,目前税费负担最重的当数出租行业及饮食等行业、个体私营企业。某市一家名叫紫禁城饭庄的经理告诉记者,作为经营者,生意一开张,对交房租、营业税,我们都有思想准备。但没想到的是,工商、环保、卫生、公安、物价、市容、街道等不断光临,每一个来检查的单位都有红头文件,每次检查都得交费,有的明显不合理。如有一次我们接到街道通知,我们饭庄所在的街道上级要来检查,于是我们派人在路边搭桌子擦玻璃,这时市容检查部门的人过来说有碍市容要罚款。这位经理说,他开的两家饭庄有一家已经准备停业,原因就是负担太重经营不下去。
有的收费项目是下面执行的部门擅自增加数额,加重企业的负担。一个企业负责人反映,某地市政府规定治安费每月50元,但具体收费的部门却按每月100元收取。
安徽铜陵国税局局长刘炳生向记者介绍说,铜陵一年地税收入才1.9亿,但收的费就有2亿元。铜陵运输机械厂厂长王甫群说,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厂长,各种收费不断上涨,到底有多少种,我是越来越搞不清楚了。
在铜陵,铜陵化工集团公司磷铵厂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厂在长江边上,江边的一段江堤是他们厂花了60多万元建起来的,汛期他们还要负责维护,厂里的6套机组同时要承担排涝任务。即使如此,该厂每年在交纳水利建设基金之后,仍需按产值的千分之二点五交六七万元的河道维护费。该厂的原料主要从贵州运来,每年除国家规定的运费之外,还要交纳铁路治安费、铁路建设基金、中转费、保价费、京九铁路分流费等项收费500多万元。再加上三夏基金、农调基金等各种名目的电费,这位财务负责人说,“这些收费统统要计入成本,因此他们生产出来的化肥到了农民手中就贵了。”
乱收费造成的危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乱收费现象之所以屡治不成,与它形成的原因有着密切的关系。
江苏丹阳市是近年来地方经济发展很快的地区,该市地税局局长唐晓鹰对费的形成、演变感受深刻。他认为,费形成的根源一是由于当时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发展经济的迫切要求,为支持企业发展对企业实行减税让利,然后政府又到这些企业去收取一些费用。随着这些费用的层层开征,长期化、固定化,费就越滚越大;二是由于地方政府除了维持正常运转外,总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几件实事,缺钱就只好靠收费。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形成费越来越多的结果。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沈卫国分析费产生的原因,一是政府机构养的人越来越多,过去一个乡里吃“皇粮”的只有几十个人,现在有一二百人甚至更多。“养人”多了就要收钱,弥补经费的不足;二是上级部门往往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达标项目,每项不多,加在一起就多了。
费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造成的危害也是多样的。
危害一,加重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有关部门在对安徽淮北市部分乡镇企业税费调查时发现,1996年,这些企业应交税款181万元,欠税117万元,而当年却上缴各项管理费480万元,是应交税款的2.65倍。
危害二,费挤税现象日趋严重,影响国家、地方正常的税收工作,削弱了政府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某省一乡镇企业1996年实现销售约500万元,应交税金30万元,欠税26万元,而他们上缴给村、镇两级政府的费用却高达200万元,今年1-7月份,该企业新增欠税29万元,是去年全年的1.1倍。收费超过税收,致使企业无钱交税,费挤税现象严重,欠税不断增长。
安徽省国税局副局长汪康认为,这种收费过多的问题造成分配关系扭曲。一方面政府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低,另一方面从纳税人的角度讲又不堪重负,已经到了极限。这就是地方交出的钱没有进入国家的笼子、体外循环的结果。
危害三,乱收费导致分配上的不规范,同时是腐败的经济根源之一。现在一些部门请客送礼的钱就来源于收费的小金库。不少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多达几十亿元、上百亿元。政出多门的各种政府收费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自收自支,不纳入预算管理。那么收费项目的多少和标准的高低,就同各部门、各地区的利益特别是个人的利益挂上了钩,其收费的积极性自然越来越高,从而导致“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急剧膨胀,使国民收入分配渠道陷于混乱,以权谋私、以权换钱、挥霍浪费等因此蔓延开来,各种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危害四,多头收费也使有的企业收的多,有的企业收的少,企业间不能公平竞争。
此外,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收税与收费互相交叉的现象,一些费如基金、教育附加等由税务部门代收,江苏某地地方税务局代收的费用就有15种之多;一些税又由收费部门代收,如个体工业户的所得税由电业部门根据用电量代收,采矿资源税由炸药销售部门代收,车船使用税委托交通部门年检时代收等等,这样做的结果是使百姓税、费不分,都看作是政府收的税。
江苏常州地税局副局长陈文华把这种现象叫做“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这种情况如任其发展害处很大,他说,“费改税要抓紧时间,不能再拖了。”
压费保税是必由之路
党和政府在治理乱收费问题上花了很大的力气。据国家经贸委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部门宣布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277项,涉及金额132亿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2028项,涉及金额95亿元;地市以下政府累计取消18261项,涉及金额136亿元。企业普遍反映各种交费负担有所减轻。
但是,要从根本上治理乱收费,压费保税是必行之路,也是实行依法治税的必由之路。江苏地税局副局长郑坚认为,压费保税可以分为这样几种情况,一是一部分费可以改为税,如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二是一部分费需要规范,有些费不收是不可能的;三是取消一部分。
有人统计,全国各种收费项目大的有400多项,加上小项有几千项。这些项目从部委到乡里,各级政府组织都可以批。有的纳税人说,头税轻,二税(指收费)重,三税(指各种摊派)是个无底洞。社会上有人说,过去允许收费是“放虎归山”,现在要搞费改税是“与虎谋皮”。
对此,安徽地税局局长沈卫国态度明确地提出,由于利益的驱动,清理收费项目是困难的。要根本解决问题非得拆庙不可。他认为,解决乱收费的办法,一是精减部门,这方面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二是完善税制,将一部分费改为税,同时,中央应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从体制上解决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合理的收费要严格控制,在收钱与用钱上的利益也要掐断。比如罚款与交款一定要分开。这些目标实现以后,税收有可能大大增加,政府要做的事也有财力去做了。
据了解,自从中央明确提出不允许乱收费之后,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企业不愿交费,费无法收足的情况。因此,压费保税应不宜久拖。
压费保税是大势所趋,是振兴财税的必由之路。政府要加强公益事业、保证经济正常运行,必须完善税制,突出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而要完善税制、加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规范分配秩序,必须实行压费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