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农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中国这样一个13亿的人口大国来说,没有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就不会有经济的整体顺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必然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中国的早日建立。但是,由于农业是“投资拉动型”行业,也是高风险型“弱质行业”,因此,没有政府财政的大量投资和支持,没有财政投资效益的不断提高,就不可能有中国农业的稳定、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实现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政府农业投资的理论依据
关于政府农业投资的理论依据,主要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舒尔茨农业经济增长理论。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政府干预经济和政府对农业投资的必要性,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政府农业投资行为创造了理论前提。
(一)市场失灵和国家干预经济理论
在凯恩斯主义诞生之前,经济学界占支配地位的是自由主义,从萨伊到经济学鼻祖亚当�6�1斯密,从古典经济学到边际革命学派,大都坚持认为:市场机制是万能的,可以调节经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看不见的手”是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他们坚决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自由放任,认为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在20世纪进入垄断阶段以后,特别是1929年在主要西方国家爆发的大规模经济萧条,使得人们对“市场万能”论产生了怀疑。固然市场机制在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都是有效的,但市场不是惟一解决经济发展问题的理想机制,市场机制有其自身的根本弱点和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存在“市场失灵”。在资源贫乏,生产能力有限,市场产品供不应求的条件下,市场作用是很明显的,其本身的缺陷是无法显现,因此出现理论界的“市场万能”论。但是当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根本变化以后,市场本身难以解决严重生产过剩问题,从而爆发经济危机甚至是大规模经济萧条,造成生产的大幅度下降资源的严重浪费,“市场失灵”凸现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农产品属于私人产品范畴,农产品市场也属于竞争性市场,农业也就应该属于竞争性行业。但由于农业生产活动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农产品也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属性和一定程度的非市场竞争性。农业公共产品又可分为“硬”的公共产品和“软”的公共产品。“硬”的公共产品,如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业灌溉工程、防护林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以及农村教育、科研等。“软”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