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税服务的“三个敬畏”—谈《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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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12:04

税收作为国家资源配置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应起到关键作用,税务中介作为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纽带、“润滑剂”和“稳定器”,在整个社会经济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则会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企业能否与专业、合规的税务中介机构合作,直接影响其健康发展。


一、当前对涉税中介监管的趋势


2022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对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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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之前,在中央层面,全国税务就逐渐开始稽查涉税中介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这一专项行动拉动了全国从严整治涉税中介等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涉税服务虚假宣传、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信息的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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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层面,2022年4月12日,成都市纪委监委与市广播电视台推出“濯锦清风·看部门”融媒体直播活动,聚焦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明确指出加强涉税中介监管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四川省也发布《税费征管保障办法》,该办法亦明确规定税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税费征管协同工作机制,进行联动执法,规范包含涉税中介等涉税涉费违法违规行为。此外,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3月27日印发《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对受托单位代征行为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及时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受托代征单位应当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的规定,依法代征税款,不得擅自不征、少征或者多征税款,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延迟解缴税款。”


从税务稽查实务来看,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2022年2月22日发文,深圳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一家涉税中介机构——深圳市德永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深圳市税务部门遂据此将其立案检查。经查明,该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隐匿营业收入方式偷逃税款以及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因此,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高达人民币74.82万元的高额罚款。以上案例反映了实务中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机构加强引导和管理的趋势。上述案例也并非特例,近年来,明星、网红等知名人士逃漏税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利用“税务筹划”等方式逃避监管,进行非法逃漏税的行为。


综上,我国税务机关不仅在政策法规层面明确加强涉税中介监管,且在执法活动中亦形成常态化机制,开展精准打击违法违规的涉税中介的行动,涉税中介机构可谓成为了全国税务监管的一大重点对象。


二、当前违法涉税中介蔓延的主要原因


税务机关不断加强涉税中介监管的趋势,其实折射出当前涉税中介在互联网发展下不断产生的新问题和新现象,而当前违法涉税中介蔓延的原因,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网络新业态加速违法服务蔓延


网络直播、短视频的快速发展,导致监管始终无法同步,加之社会大众对税法以及税务政策的了解不够,使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成为滋生违法税务服务宣传的“温床”。


当前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为充值打赏用户或购物用户开具发票问题;二是直播、短视频平台未依法区分、界定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收入来源、性质,未依法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未按要求报送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营利行为和收入信息等问题;三是网络主播或账号运营者借助他人、MCN机构、第三方企业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四是涉税中介等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涉税服务虚假宣传、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信息。


(二)专业律师的缺位导致良莠不齐


根据《2021-2027年中国财税服务产业竞争现状及未来前景分析报告》显示:财税服务需求企业端市场近年来正逐步打开,2020年我国财税服务市场规模达到1664.1亿元,2012-2020年实现年均复合增长率11.47%。


面对如此庞大的财税服务市场,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方式进行税务服务宣传不失为一个最佳选择,人员覆盖广,业务成本低,极端情况下,几块钱营销费用就能覆盖几百个潜在财税客户,这与传统的财税服务营销方式而言,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专业人员因为各类宣传限制导致缺位、失位,让良莠不齐的涉税中介有机可乘。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九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其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宣称或者暗示其为公认的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或者专家单位。第十一条规定,禁止以下列方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三)以电话、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不特定主体进行业务推广。上述规则导致专业律师在税务服务宣传上束手束脚的同时也无所适从,在“劣币驱除良币”的市场慢慢退出直播、短视频服务跑道。


(三)违法涉税中介违法成本较低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


但是在此之前,违法涉税中介并非法律规制的主要对象,日前持续登上热搜的薇娅案件,才使得中介机构的涉税违法行为被大众关注。未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亦是相应趋势。此类税务中介往往在全国诸多省(市)大量注册企业,以从事劳务外包、宣传合作等名义,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并帮助有关人员尤其是高收入人群设立“空壳”企业,变个人所得为经营所得以逃避缴纳税款,或者利用不合规的税收政策洼地偷逃税款,中介亦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等,以所谓税收筹划的名义帮助相关人员偷逃税款。但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应用的日益深化,任何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三、当前违法涉税中介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以税务筹划名义帮助不法分子偷逃税款


税务筹划旨在通过在税务支出上进行结构性优化,比如在合理范围内通过改变经营模式、公司组织形式、纳税模式等方式对涉税业务进行整体筹划,从而达到降低缴纳税费的目的。但实践中,某些涉税中介机构通过税务筹划的名义,本质上却实施了违反会计法和税法规定的恶意违法行为。比如通过头部主播的处罚通报可知,许多被处罚的头部主播即采取了事后虚构合同交易、转移报酬收入的方式进行所谓的“税务筹划”。


在税务机关执法实务中,亦存在许多相关历史案例。比如郑爽偷逃税事件被曝光后,2021年10月18日,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在同类型的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可见对于帮助实施偷逃税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税务部门将实行多主体联合惩戒,绝不姑息。(具体参见往期文章:)


(二)滥用个人、企业信息,非法抓取涉税信息等行为


近年来,全国税务先后查处了多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涉税中介机构。这些涉税中介机构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主营业务,从而非法获取其掌握的大量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及非法抓取涉税信息,精准“发放”伪造工资。伪造的员工工资均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既能虚增工资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也未达到起征点,只需申报而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会增加实际成本。


在河北,税警双方协同作战,快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在宁波,税务稽查部门查办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上述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精心“设计”偷税手段。涉案企业的主营业务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就打起了虚增成本的歪主意,铤而走险地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最终达到偷税目的。


(三)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逃避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税义务


这一问题普遍出现在直播行业涉税中介服务中。当前,直播行业已经成为最热门的行业之一,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亦暴露出各种税务问题,网红主播雪梨、薇娅等多位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直播税务合规的关注。在实践中,许多网络平台为了简化对主播纳税申报的管理,选择将纳税申报等工作转交第三方涉税中介机构处理,通过灵活用工等形式掩盖其经营本质行为,一旦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涉税中介机构不如实按期申报,就可能会引发未按要求报送网络平台账号运营者营利行为和收入信息等问题。不仅如此,实践中,有的涉税中介机构还存在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不法解读利用税收政策,从而帮助主播逃避纳税责任的违法行为。


(四)通过“空壳公司”、“暴力”虚开发票虚增成本


2022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通报了江西九江、广西河池、陕西延安、新疆乌鲁木齐、深圳税务部门查处的5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大量涉及了涉税中介机构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自2022年1月份至今,重庆市税务局集中查处近90家单位为药企虚开发票,受票企业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包括(辽宁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苏、四川、重庆、上海、北京、广西、广东、深圳、广西、安徽、云南、山西、陕西、海南、湖北、天津、西藏)等。而上述涉税违法行为能够全国范围的快速传播离不开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传播渠道的推波助澜。


在上述案例中,非法涉税中介为达成虚开发票等目的,在短期内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制造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这类团伙化、暴力式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作案手段隐蔽,影响相当恶劣,因此受到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


四、企业涉税服务的“三个敬畏”

(一)敬畏数字,必须强化“成本发票”的合规治理


虚开发票作为最简单粗暴的节税方式,一直是监管执法重点。薇娅案件的持续发酵,主要是由于2019、2020年相关历史税务问题,尽管后续薇娅等采取注销合伙企业等方式,仍无法避免被处罚。核心问题就是对历史成本的合规问题没有清醒认识,要与“历史成本”问题进行有效切割,才能“轻装上阵”。在大数据监管下,任何以前的经验以及遮掩都无法逃脱大数据的“鹰眼”,唯有“亡羊补牢”,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由此可见,企业做好对成本发票的系统巡查尤为重要。务必做到对历史成本发票中各类成本发票进行分析,避免不合理支出发生,尤其是大额历史发票进行巡查。在上下游企业因为经营状态变化(如走逃失联、经营异常、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税务违法虚开发票等)开具发票被认定风险发票时,及时采取财务进项转出等措施避免企业风险。(具体参见往期文章:)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明确存在问题的发票,企业应当及时做进项转出,对于基于真实交易,但是因为上游供应商经营状态发生变化而可能被认定为风险的发票,企业需要及时关注并做好预警方案。通过对企业所有发票进行精细化管理,引入预决算分析管理机制,使企业成本发票不因为严重偏离行业平均水平而被稽查。


(二)敬畏法律,必须引入专业法律服务团队


目前,涉税中介市场准入门槛低,也是导致该行业整体业务能力水平偏低以及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的原因之一。当前发生的很多涉税违法案件,都是通过互联网化营销的税务中介来完成,而上述税务中介往往是以个人、企业等一般市场经营主体来实现,而上述主体因为没有行业准入门槛以及专业素养标准导致鱼龙混杂。薇娅丈夫董海峰致歉信中表示“我深知我们在税务上并不专业,因此聘用所谓的专业机构帮我们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这些所谓的合法合规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在更为专业的财务团队到岗后,发现税务统筹有极大风险”。


企业应当规范日常经营,通过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进行合规化经营,从底层逻辑上需要敬畏法律。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内部自我核查,查验自身纳税情况,或通过聘请专业财税律师对企业纳税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获取专业的风险防范、化解和应对方案。不仅如此,在当下税务机关广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企业数据进行收集分析等基础上,专业律师还应当利用外部大数据合规财税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做好大数据事中管控,以应对税务机关的全方位核查,及时发现机构经营中潜在的财税合规问题,了解并防范财税风险。(具体参见往期文章:)可以预见,接下来将有一大批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宣传帮助企业“逃避税”的违法短视频将被下架,大量违规涉税中介账号被关停。


(三)敬畏信用,必须坚持长期发展理念  


敬畏信用,企业才能走得很远,走得更好。在国家“宽进严管”的监管策略下,联合惩戒被反复提及,由此带来的是不合规企业的各方面受限,国家38个部委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从而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具体参见往期文章:)


失信企业信息公布,对企业的声誉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市场监管方面,企业若因为存在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这将会对企业融资业务造成打击。当前在税务方面,企业被列入税务黑名单的企业意味着受到税务部门的严格监管,与其合作的上下游企业亦受到税务部门严查,给企业经营、客户合作、发票开具、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将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尤其体现在生产、销售领域,供应商、客户的选择方面。更有甚者,在与竞争对手竞品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时,企业失信信息的公布无疑会成为竞争对手攻击的重要武器,进而引发负面舆论、销量下滑、声誉受损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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