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第3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金融服务属于除该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税率6%,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