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5日收盘,广联航空(300900)报收于21.65元,下跌2.04%,换手率10.16%,成交量22.13万手,成交额4.81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12.19万元,占总成交额4.6%;
公司公告:广联航空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4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12.19万元,占总成交额4.6%;游资资金净流出346.8万元,占总成交额0.72%;散户资金净流出1865.38万元,占总成交额3.88%。
公司公告汇总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上市地点、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资格。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融资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编制了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0日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5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通过。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9日。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15-15:00。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4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上海民用航空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85,050.13万元,拟用募集资金69,6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8,548.0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9,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上海民用航空生产基地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大飞机航空工装及复合材料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期为3年。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样位于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期为3年,将建设预浸料试制车间、三坐标检测室、理化实验室等研发配套场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24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75,410.96元。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件1-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件1-2。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作出承诺。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四、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6,149,880.0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342,773.63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19%。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形式可以是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盈利、现金流充足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利润中可用于分配部分的20%。股票股利分配需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后提出。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8,989,87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3,400万元。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民用航空生产基地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将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强业务发展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增夺先生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中兴华审字(2024)第431082号-广联航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截止2024年 9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董事会的责任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上海民用航空生产基地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400.00万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已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将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强业务发展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了承诺。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400.00万元,用于上海民用航空生产基地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8,989,87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 10月 11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审核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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