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市局纳服科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宗旨,做到疫情防控和纳税服务两不误、两促进,为地区发展贡献强有力的税务力量。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办税服务工作
1.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深入宣传辅导网上办税平台应用,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选择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以省、市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的“非接触式” 办税缴费服务内容为重点,宣传辅导办理渠道和流程。认真落实总局发布的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事项,积极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方式领用发票,引导纳税人通过自助终端代开发票。不断拓宽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报送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截止5月,我市共发放发票92574户次,其中“非接触式”领票69580户次,占比高达75.16%,网上申报率超过99%,该项工作得到省局肯定。
2.积极落实“兜底式”预约办税缴费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各办税厅对外公开电话必须保持畅通,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问题和诉求,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解答或解决。
3.落实各项便民举措。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的便利发票领用、延长申报期限、延期缴纳税款等一系列支持措施,积极主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容缺办”、“豁免办”等服务。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4.持续抓好办税服务厅规范性建设。统一服务标准。以总局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杜绝要求纳税人超范围提供资料的情形,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服务规范服务纳税人。进一步规范办税厅内外标识,统一设置窗口类型和功能分区。严格办税厅监督考核。不定时对全市办税厅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督促其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办税厅服务水平提升。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明确目标,加强跟踪管理。六安市税务局结合2019年工作情况,提出了更高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总目标:将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到110小时内、纳税次数减少至6次,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5%实现网上办理。围绕总目标,制定减少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优化税后流程等4项具体措施。并将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建立“一月一报送、一季一评比”的工作机制,部门联合整体推动,促进联动效能最大化。
2.健全制度,严格督查考核。编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手册》和《纳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解手册》,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对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督查调度。
3.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照总局下发的2020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逐项定责分解,压实部门责任。加强税企之间的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全方位、多渠道采集纳税人需求。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创新服务举措,聚焦纳税人办税“痛点”“难点”“堵点”,全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三)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1.开展实地大走访。为促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有序、落实到位、精准到户,六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惠群多次深入裕安区、开发区、舒城县、霍山县等县区,实地察看办税服务厅“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进度,走访调研企业复工复产及税费政策落实情况。各县区税务部门一把手积极走访受疫情影响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确保“春风行动”高位推动。为了精准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建立“税收数据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清单,通过征集诉求、数据分析、沟通联络、落实反馈等措施全力解决企业难题。截至目前,共为45户有诉求的企业进行了产业链信息查询,匹配供销商信息544条。
2.加强宣传,发挥品牌效应。为了增进“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六安市税务局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春风进乡村”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往来村民解读税务部门“春风行动”各项便民优惠政策,帮助农户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扩大“春风行动”的知晓面,市局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面向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开播“六安税务大讲堂”网上直播课程,直播课程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方便税务干部掌握最新税收政策,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
3.做实线上包保工作。全面落实“线上包保责任制”,主动面向企业,宣传辅导涉税业务,了解涉税问题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回应需求。对复工复产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涉及企业,县区局和分局建立包保服务台账,采取网格管理服务微信群、“一对一”电话辅导、办税厅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全力帮助解决涉税问题,保障企业发票使用、办税缴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共累计完成9类企业线上包保近11万户,线上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累计17万余份,累计收集解决企业需求290余个,同时将144户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纳入重点包保对象名单,及时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
4.做好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帮扶服务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建立帮扶清册,实施动态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建立税企沟通机制,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困难,及时回应诉求,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截止五月底,共帮扶290个重点企业和34个重点项目,回应诉求150个。
(四)加速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圆满完成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市纳入2019年度信用评价的户数是59597户,经过省市县三级比对和初评公示,共评价A级纳税人1094户,B级纳税人19602户,C级纳税人2597户,D级纳税人6787户,M级纳税人23754户。
2.深化“银税互动”。加强纳税信用动态管理,积极推动纳税信用成果运用,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使“税融通”贷款对象由A、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加强对新设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直联,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助力企业良性发展。截止5月底,全市“银税互动”金融服务贷款余额13.16亿元,比年初新增3.84亿元,授信户数1345户企业,比年初新增536户。
(五)持续推进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1.加强投诉管理。畅通税务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等投诉接收渠道,及时接收纳税人投诉。定期统计纳税服务投诉情况,按类分析投诉产生原因,形成投诉分析小结,深入分析投诉产生的根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止6月12日,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2件,投诉数量较去年大大降低。
2.全面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一是明政策。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大力宣传税务总局对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和指定代理、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让纳税人知晓每一项清理规范涉税中介的改革措施。二是强管理。对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质量检查、基层信息、业务信息、实名信息采集与管理,将其纳入到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格局。三是勤交流。加强税务机关与涉税中介机构和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形成服务纳税人的合力,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纳税服务能力建设。以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契机,加大对纳税服务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规模,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税服务规范、金三系统操作技能等内容,注意学测结合,确保学习效果,确保一线人员熟悉各项税费业务。同时,切实落实好首问责任、导税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领导值班等服务制度及兜底责任,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业务有人办、咨询有人答、疑难有人解。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对窗口人一员服务质量、业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满意度。
二是继续加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力度。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切实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积极与市“四最办”沟通联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合作,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做好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严格落实开办企业登记、发票申领、税控盘发放等环节“一日办结”;积极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对接,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交易办理时间。同时,严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工作,力争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力争进入全省中上游。
三是继续加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纳税信用动态修复机制,实行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常态化规范化,帮助企业提升纳税信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加强与银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系,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加大纳税信用有关工作宣传,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