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六安市税务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要求,积极融入全市“六稳”“六保”大局,各项税收工作按既定进度顺利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系统政治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理论武装。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税收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当好示范。组织市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引导党员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把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
(三)巩固教育成果。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对全市税务系统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提出要求。市税务局研究制定《六安市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引(试行)》,规范了4类71项具体工作,实现全市税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税费政策,助力全市复工复产
(一)强化党建引领。市税务局党委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委书记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理清政策、摸透情况、做实措施。按照部署要求,迅速成立3个专班,建立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工作联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市发改委、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信息会审工作;密切与市卫健委、慈善机构的联系,及时获取医务人员工作补助发放、捐赠人员信息,对应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保持与财政、交通等部门工作对接,按日报送政策落实和税费服务措施,及时获取为防疫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名单等;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社保费减免缓政策,捋顺退费手续办理流程;对接人行、银监、商业银行,畅通退税、“税融通”贷款渠道,让更多的企业能够方便快捷地申请、受益。
(三)做实线上包保。市税务局全面落实“线上包保责任制”,累计完成9类企业线上包保近11万户,累计收集解决企业需求290个,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将144户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纳入重点包保对象名单,及时开展辅导,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困难。截至6月底,全市实现各类税费减免39.68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4亿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7.6亿元。
(四)开展供需对接。企业复工复产后,市税务局通过税务总局云平台供应链查询系统助力本地企业复工复产搭建供需链接,为45户有诉求的企业匹配供应商、采购商544户,促成采购成交金额11583.08万元。成立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完成2批42户六安企业全面摸查,截至6月底,全市共27户重点企业与湖北境内43户企业有购销需求,其中23户企业已向湖北39户企业达成购销金额15491.63万元。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报道六安市税务局此项工作。
三、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发挥以税资政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截至6月底,全市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52.7亿元,减收10.4亿元,同比下降6.4%,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多重影响,出现收入规模、增幅“双下降”局面。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11.6亿元,减收8.6亿元,同比下降7.2%。;组织非税收入3.6亿元,减收0.1亿元,同比下降3.2%;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36.3亿元,减收0.2亿元,同比下降0.7%。
(二)着力提高收入质量。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发挥横向联动组织收入工作机制积极作用,凝心聚力抓收入。科学调度,动态推动组织收入工作,有效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不断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三)发挥以税资政职能。积极利用税收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反映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为经济恢复稳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服务地方党委决策和经济发展大局。先后撰写复工复产专题分析材料17篇,市领导对市税务局以税资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专题批示。
四、持续优化执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2名同志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办理重大案件审理,上半年受理案件15件。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抽取23件税务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存在的问题。
(二)优化服务和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非接触式”办税和税费服务“六办”等应急性办税服务,推动“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截至5月底全市“税融通”累计贷款余额123718万元,986户中小微企业受益。年初制定营商环境目标,分解各项工作指标,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扎实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播“六安税务大讲堂”网上直播课程。扎实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与主流媒体联办的《我的复工日记》专题宣传栏目,受到了省税务局和市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
(三)改进税务监管方式。扎实推进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立案检查103户。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税收征管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税收风险应对,市税务局接收或推送风险应对任务66批次7270户,查补税费868.64万元,加收滞纳金91.29万元。积极参与跨区域协作、税收风险指标建设和行业风险模型建设。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上半年录入黑名单案件1起,符合撤出条件并撤出案件1起。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注入干事创业新动力
(一)树正选人用人导向。结合职级晋升工作,优化县级税务局班子人员结构,拓展职务晋升空间,进一步使用3名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异地交流担任县级税务局纪检组长。选任5名正科级干部转任县级税务局正职工作,确保班子稳定和工作顺利推进。稳妥审慎开展职级晋升。推动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的结果运用,积极营造“全局抓绩效、人人看绩效”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定2020年培训计划,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依托UMU网络平台开设“六安税务大讲堂”网络直播课堂12期,有效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培训难题。承接省税务局教育培训调研课题任务,撰写并上报开题报告。安排部署8个类别岗位的牵头部门组建业务骨干团队,实施练兵备考。
(三)树优新税务新形象。持续打造“乐公益”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一名同志被评为“群众满意科长”,市税务局窗口被评为“服务群众满意窗口”。驻村扶贫干部韩庆玲被推荐为“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候选人。市税务局党委被授予“六安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市税务局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市级示范点等多项荣誉。
六、健全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召开税务总局党委巡视整改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治生态研判评价,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各级各大类新闻媒体发稿125篇,有力提升了六安税务影响力。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信访属地管理责任,维护系统稳定。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省税务局党委《全省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确定2个基层支部作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试点。积极推进系统创先争优工作,提高创先争优质量。大力宣传基层税务机关和干部参加疫情防控的先进事迹,展现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风采。加强与地方党组织联系沟通,健全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配合税务总局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追责问责。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对警示教育期间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在全系统通报曝光。上半年全系统纪检部门共对4名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党建工作创新举措少、载体不够多,思想政治工作有待加强;纳税服务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有差距,服务精准性、实效性有待提升;税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跟进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及时;个别干部纪律观念缺失、遵纪守法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
2020年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税务局党委的领导下,紧扣“六稳”“六保”总体部署,继续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年初既定任务,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地生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思想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保持高度自觉。
二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高度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政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收服务,助力“六稳”“六保”部署。
三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科学组织税费收入,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络协作,推动税费收入与预算目标趋同。立足税收工作,围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加强调查研究,发挥税收大数据以税资政功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合作,加强与市“四最办”、市场监管、不动产等部门沟通协作,严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工作,力争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力争进入全省中上游。
五是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全力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突出打骗打虚、扫黑除恶、重点税源随机抽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稽查各项制度,推进“一案四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督察工作。
六是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持续统筹做好全市税务系统职级晋升工作。将中青年干部培养列入市、县两级税务局党委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加强培训项目管理,创新培训方式,抓好“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深化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结果运用。
七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继续探索交叉巡察模式,按规定对部分县级税务局党委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