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
近日,《中国财政》杂志刊发了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会议上的讲话,见《刘昆: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
讲话提出,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重点要把握五个方面。 讲话强调,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讲话从八个方面进行部署。 讲话强调,要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从解决基础性问题入手,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有效治理,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聚焦主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重点要把握5个方面:
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精准性针对性。
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统筹宏观调控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组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调整完善财政政策,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更加注重可持续。
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坚持有保有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推动财力下沉,全力保障基层“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要对标对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第一,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要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统筹运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第二,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要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专项债券项目要确保融资和收益平衡。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并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做好衔接。政府投资要讲究绩效,向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倾斜,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
要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在推动稳定就业、依靠就业创造收入的同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支持重点城市加强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升重要生活物资流通保供能力和效率。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继续支持各地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同时,要加力稳定外贸外资。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支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深入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逐步扩大“零关税”清单,加大压力测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
第三,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推动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下放的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好税收、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政策,深入实施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要支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向耕地、种子和科技要产能,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过程转型。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重点向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四,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要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央财政增加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规模,地方也要加大投入,确保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研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地方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要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好疫情防控所需资金。适当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合理确定、规范调整医保待遇水平,防止超越基金承受能力。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完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要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省级财政要进一步统筹财力,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发问题。基层财政要强化管理,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重点保障,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要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从解决基础性问题入手,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有效治理,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聚焦主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
要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有综合视野、全局意识,密切关注本地区相关领域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参与风险处置过程中要守住财政底线。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合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第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要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抓实抓细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提高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推进“数字财政”工程建设。统筹协调财政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进一步盘活财政间歇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控制财政筹资成本。
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管理科学性。
要完善税收制度。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
要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和成果运用。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会计管理高质量发展。健全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快会计凭证数字化管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体化管理,强化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建设全国统一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会计人员管理各项工作“一网统管”。
第七,大力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近期中办、国办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意见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等重点开展监督。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
要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要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教育,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成效。各地监管局要在联席会议机制领导下,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在财会监督方面多实践、多探索,更好发挥作用。
第八,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以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为抓手,统筹运用G20、金砖国家、10+3、APEC等合作交流平台,务实开展对美、对欧等双边财金对话,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大对全球发展倡议资源投入,提升对全球重大议题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亚投行高标准运营、保持稳健发展势头,支持新开发银行做大做强、稳步吸收新成员,积极参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机构政策和治理改革。
要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深入开展关税减让、数字经济、贸易与环境等领域研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灵活务实推动中国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以色列、塞尔维亚等自贸谈判取得积极进展,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要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扎实做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工作,精心筹办资金融通分论坛。推动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提高运营效能,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健全多元投融资体系。
来源:中国财政
编辑:刘佳奇
审核:张兴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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