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各位委员,各参加单位、界别、专门委员会:
为做好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根据《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等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交提案是所有政协委员及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界别小组的重要权利和基本职责。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和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为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区政协提案委整理推荐参考题材只作备选参考(见附件2),提案选题由提案者自行确定,尽量选择自己较为熟悉、有所研究、内容实在的具体题目。
二、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高度重视提案质量,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每位委员集中精力提出1至2件高质量提案。要围绕中心,精心选题,扎实调研,认真准备,提出反映大事、言之有据、观点独到、逻辑清晰、建议可行的提案。同时,提出的建议应做到:防大,一事一议;防空,讲实情,说实事,贴近民生,紧贴实际;防虚,多提有效建议。提案者如有问题需要向相关部门咨询的,请与区政协提案委联系,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提案者提供知情明政和协商咨询服务。
三、发挥集体智慧,积极提交集体提案。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积极提出集体提案。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日常调研、会议、“渝事好商量·开窗说亮话”“金边工程”等协商议政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已作为集体提案提交的,不再以个人名义重复提交。
四、规范提案格式,按照规范要求撰写。提案者要加强提案有关知识的学习(见附件1),认真对照并避免其中有关不予立案的情形,严格按照“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事一案的基本要求撰写。提案案由简短明了,使用“关于……的建议”的格式,内容简明扼要,语言精炼规范,字数控制在 1200 字左右。提案建议精准可行,建议原则上不超过5条,做到精准清晰、一目了然,从而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提交提案的注意事项
(一)提交时间
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自即日起开始征集,截止时间以大会通过提案截止时间为准。请提案者尽量在全会召开前提交提案。
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闭会期间,平时提案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30日。提案者要高度重视闭会期间平时提案的提交,及时把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出来,为党政部门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增强提案的时效性。
(二)提交方式
在“渝快政”的“重庆数字政协”正式投入使用前,提案提交继续采用原有方式,由提案者用电脑使用浏览器打开()“区县委员履职平台”或者使用手机“区县委员履职平台”APP提交(具体提交流程详见附件3)。确有困难的,可在大会期间发电子邮件至QQ邮箱694898268@qq.com,或者送至区政协提案委(区级综合办公楼D栋317)代为录入和提交。提交提案时务必填准提案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便于衔接联系。各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和界别小组的集体提案,还须该组织负责人或召集人签署同意。
(三)关注提案办理进度
提案提交后,委员可及时进入“区县委员履职平台”或者使用手机“区县委员履职平台”APP,关注所提提案办理进度,在收到主办单位办理复文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提案系统“提案复函”栏目,据实填写《提案答复函回执》;也可将填好的回执邮寄或传真相关主办单位和区政协提案委。
区政协提案委是区政协负责提案工作的专门机构,有关提案工作的具体事宜请与提案委联系,联系电话023-52660893、52661961。
附件:1. 政协提案有关知识
2. 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
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政协提案有关知识
——摘自《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界别、委员小组(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并交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并作出书面答复。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一、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区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此类提案称为委员提案;
(二)参加区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区政协各专委会、各界别、各委员地区小组,可以本组织名义提出提案或联合提出提案,此类提案称为集体提案。
(三)提案可以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每年10月至次年政协全体会议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提交的提案作为会期提案处理,其余时段提交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提案者要高度重视提交平时提案,及时把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出来,为党政部门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增强提案的时效性。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本地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建言献策。
(二)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其他提案者作为提案附议者,附议者应熟悉认同提案;以界别、委员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应由召集人审签;以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应经该组织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四)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一般以电子文档提交,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不予立案的情形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六)属于学术研讨的;(七)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九)指名举报的;(十)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十一)内容空泛、一案多事、没有具体建议或无法交办到某个牵头部门办理的;(十二)提案内容不属于本区工作范围的;(十三)经提案委员会研究认为其他不宜作为提案处理的。
附件2
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提案选题参考
(参考市政协选题,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梳理,供参考)
一、经济建设
1. 关于加快建设渝东北川东北重要增长极的建议
2. 关于协同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有关事项的建议
3. 关于协同推进万达开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有关事项的建议
4. 关于协同联动推进区域性城镇组群大城市建设的建议
5. 关于推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6. 关于加快建设全市重要绿色工业集聚区的建议
7. 关于加快建设大三峡大秦巴结合部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建议
8. 关于增强推进“五个一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9. 关于合力推动三峡新区建设的建议
10. 关于抢抓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机遇的建议
11. 关于进一步融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建议
12. 关于落实好“一县一策”政策举措的建议
13. 关于努力推进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的建议
14. 关于合力推动万开云同城化发展发展建议
15. 关于合力推动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建议
16. 关于大力促进渝东北和川东北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17. 关于推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与西部陆海新通道融合发展的建议
18. 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议
19. 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 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的建议
21. 关于持续完善和提升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建议
22. 关于推动制造业园区特色集群发展的建议
23.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4.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对外开放能级的建议
25. 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建议
26. 关于打造万达开协同创新示范区的建议
27. 关于建设万达开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
28. 关于积极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打造川渝东北地区创新高地的建议
29. 关于加快打造三峡库区“智造重镇”的建议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的建议
31. 关于提高我区天然气资源就地利用率的建议
32.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重庆建设提质增效的建议
33. 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建议
34. 关于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35. 关于加快打造开州“1234”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建议
36. 关于探索开州开江毗邻乡镇共同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的建议
37. 关于以亩均论英雄改革引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38. 关于强化“大抓工业、大抓招商”行动的建议
39. 关于推动实现“双千”经济目标有关事项的建议
40. 关于加强部门协同共治和信息共享的建议
41. 关于推进建设“双百”城市的建议
42. 关于加快高铁开州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
43. 关于加快高铁岳溪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
44. 关于加快万开快速通道(江浦隧道段)建设的建议
45. 关于合力共建开州港,打造川渝东出智慧物流港的建议
46.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建议
47. 关于优化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投资环境的建议
48. 关于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助力的建议
49. 关于推进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50. 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51. 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52.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建议
53. 关于加大力度激活民间投资活力的建议
54. 关于破解我区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55.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项目标后监管建议
56. 关于加强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的建议
57. 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中注重财税贡献防控涉税风险的建议
58. 关于加速开发浦里新区建设发展有关事项的建议
59. 关于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大力促进社会投资的建议
60. 关于加大开州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推广建议
61. 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62. 关于稳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巩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建议
63. 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
64. 关于优化我区商圈业态布局的建议
65. 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建议
66. 关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67. 关于推进我区再生稻产业发展的建议
68. 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69. 关于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70. 关于大力扩展农村“三变”改革的建议
71. 关于加快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建议
72. 关于大力推进我区种养业一体化发展建议
73. 关于加强农村撂荒耕地开发利用的建议
74. 关于深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75. 关于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76. 关于加强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77. 关于大力加强扶贫产业管护培育持续有效发挥项目效益的建议
78. 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79. 关于推进我区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的建议
80. 关于推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
81.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82. 关于大力培育开州制造、开州智造、开味开州等本地产品品牌的建议
83.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二、政治建设
84. 关于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建议
85. 关于探索推进区域协作政策服务创新,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86. 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87. 关于建立强党建统领促抓落实机制的建议
88. 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
89.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141”基层智治体系,促进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的建议
90. 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91. 关于破解农村创业人才培育难题的建议
92. 关于加强我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93. 关于推进国家农业绿色转型试验地的建议
94. 关于加强灵活用工劳动权利保障的建议
95. 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信用开州平台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法制化治理的建议
96. 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的建议
97. 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设
98. 关于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相关问题的建议
99. 关于全面加强财政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有关事项的建议
100. 关于加快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101. 关于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和退出机制的建议
102. 关于面向重庆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建议
103. 关于在企业对口建设职业院校老师企业实践基地的建议
104. 关于加大吸引开州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开创业政策创新力度的建议
105. 关于进一步优化区与乡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建议
106. 关于加大对本地企业参建开州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107. 关于加大“开州金厨”品牌培育力度的建议
108. 关于抓紧抓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建议
三、文化建设
109. 关于积极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的建议
110. 关于加快推进川渝文旅融合发展协作的建议
111. 关于推动川渝毗邻地区红色文旅资源融合发展的建议
112. 关于建设“书香开州”的建议
113. 关于加快推进“四色”旅游的建议
114. 关于加快创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
115. 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建议
116.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文旅建设的建议
117. 关于推动提高全区社会文明程度的建议
118. 关于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的建议
119. 关于深入推进文旅惠民服务的建议
120. 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建议
121. 关于进一步升级打造我区地方文化品牌,提升开州辨识度的建议
122. 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123. 关于进一步激活文旅消费的建设
124. 关于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的建议
125.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建议
126. 关于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建议
127. 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建议
128. 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
129. 关于加大力度积极争取高职、本科院校落地浦里新区的建议
四、社会建设
130. 关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131. 关于加快协同促进万达开云民生领域互联互通的建议
132. 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建议
133. 关于发挥好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成效作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建议
134. 关于深化城市综合管理的建议
135. 关于推进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平台的建议
136. 关于提升城市品质能级的建议
137. 关于深化城乡结合部城镇社区治理的建议
138. 关于进一步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建议
139. 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140. 关于进一步优化智慧小微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141. 关于加强不良青少年矫治工作的建议
142.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143. 关于如何深化全民反诈格局的建议
144. 关于统筹提升公交运行服务的建议
145. 加快建设教育强区和渝东北川东北基础教育高地的建议
146. 关于建立城乡学校共同体促进乡村学校优质发展的建议
147.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的建议
148. 关于盘活农村教育资源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建议
149. 关于培养职业教育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建议
150. 关于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建议
151. 关于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发展的建议
152. 关于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
153.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
154. 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155. 关于提升城市排水设施防洪及应急处理能力的建议
156. 关于科学管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险撤离人员的建议
157. 关于加强库区地灾防治的建议
158. 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建议
159. 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和管理提升的建议
160. 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资金投放争取力度的建议
161. 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管护的建议
162. 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63.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164. 关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
165.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166. 关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
167. 关于加强老年惠民食堂建设,更好满足老年市民用餐需求的建议
168.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169. 关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的建议
170. 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建议
171. 关于积极应对低生育率和少子化趋势的建议
172. 关于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的建议
173.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
174. 关于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
175. 关于推进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
176.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建议
177. 关于加强农村规划实施监管的建议
178. 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
179. 关于加强城乡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80. 关于进一步推进“三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的建议
五、生态文明建设
181. 关于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建议
182. 关于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建议
183. 关于探索我区生态资源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建议
184. 关于在建设项目决策中强化对城市生态绿化保护的建议
185. 关于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的建议
186. 关于推动构建生产生活系统绿色循环链接体系的建议
187. 关于推进成渝地区生态廊道建设的建议
188. 关于推进成渝两地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的建议
189. 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泥园林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190. 关于推进农业绿色转型的建议
191.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192. 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的建议
193. 关于优化边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减轻垃圾收运负担建议
194. 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议
195. 关于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的建议
196. 关于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促进农户适当集中居住建议
197. 关于大力推进废旧电器等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
198. 关于加强环汉丰湖区域水质保护的建议
199. 关于深入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的建议
200. 关于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的建议
(选用参考题目时,务必按照一案一事原则细化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