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部署,按照“三项原则”和“四个结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力创新攻坚,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呈现出鼓点紧、步履实、成效好的良好态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释放了新红利。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统筹协调。先后7次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27项改革文件,听取了11次改革工作汇报,同时召开了1次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和1次县(市区)委改革办主任会议。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次会议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都及时传达贯彻,市委改革办迅速分解落实,做到了人事对应、有条不紊。
(二)抓谋划部署。年初出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年中确定《2015年法治咸阳建设重点任务》,全年共安排重点改革任务69项,其中延续2014年任务22项,对接省委年初任务21项,自主新定26项,具体改革举措235项,任务覆盖所有行业和领域,责任分解到所有单位和县(市区),做到了有路线图、有时间表、有硬措施,牢牢掌握了改革工作主动权。
(三)抓试点探索。鼓励支持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争取中省改革试点项目,鼓励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探索推行新模式新机制。全市争取实施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23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17个,部署开展市级改革试点项目12个、县级改革试点项目44个,智慧城市、未成年人保护、职业教育整合等多项试点探索得到中省有关部门高度肯定。
(四)抓调研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上下沟通衔接,谋划改革路径。充分运用专项小组会议、专题联席会议等途径完善改革方案,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的改革文件均注重征求各方意见,有的还邀请专家学者问诊把脉。注意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基层创新探索,《数字化平台、大城管体制》《从一厅式办公到一门式服务》《昔日关关设卡、今天直接落地》《适应互联网+、运用大数据管》等调研成果在省市媒体发表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编印了《全面深化改革案例选编》(上下册)3000套,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五)抓信息上报。制定了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及时发现和总结有特色有突破有成效的好做法好典型。全年编发《咸阳改革动态》85期,较2014年增发23期,其中10期被省委《改革工作动态》刊用,名列省内各市区前茅;1期被中央《改革情况交流》刊用,并入选中央改革办《案例选编(一)》(共30个案例,其中陕西4例),受到省委改革办高度肯定。
(六)抓氛围营造。定期组织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咸阳政务新闻网、市委机关刊物《泾渭纵横》、咸阳政研(改革)网站改革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积极联系中省媒体报道宣传咸阳重大改革成就。2015年6月2日《陕西日报》“三秦新视野”栏目、10月13日华商报第2版、10月15日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10月24日陕西日报头版、12月12日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追赶跨越争上游、地市巨变”栏目先后采访报道咸阳改革工作进展。
(七)抓督查落实。所有改革任务纳入台账管理,划定时间节点,定期对账盘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听取8个专项小组工作汇报,各专项小组、各牵头单位平均每月召开1次会议协调改革进程。市委改革办实行科室对口联系专项小组、干部紧盯具体任务、人人参与助推改革的工作机制,尤其是狠抓跟踪督办,6月重点抽查,8月全面督查,11月专题督导,年末对帐考核。同时,聘请西安交大改革试点探索与协同创新中心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进行第三方评估,积极探索改革效果评价的新路子。长武县设立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成果奖,大大激发了改革热情。
二、任务完成情况
从督查考核情况看,235项年度改革任务基本达到预定节点,或落地实施,或出台方案,或形成草案。其中,全市性简政放权、商事登记、数据管税、智慧城管、扩权强镇、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秦都区社区矫正与教育联盟、兴平市儿童福利与阳光信访、泾阳县供销社、武功县电子商务、彬县农村党建、长武县镇村综合等改革经验得到省委改革办肯定推广,兴平儿童福利制度试点经验得到中央改革办肯定推广,并在云南省委《改革快报》刊登。
(一)政府机构职能和事业单位改革。1、市县机构改革。市县党政群机关新“三定”规定印发。市级精简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部门内设机构41个、编制239名、领导职数61名。县市区精简行政机构59个。2、整合县以下市场监管体制。秦都、渭城工商、质监分局下放给两区管理。县级食药、工商、质监、盐务、物价等部门整合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挂县食药局牌子)。3、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在2014年76项取消、35项下放、192项保留、74项承接基础上,2015年再取消5项、下放3项、承接23项。4、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在全省率先出台“两单”制度《实施意见》并完成培训调研,形成清单初稿。5、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制作了行政审批、日常管理及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流程样表,精简审批办理环节100多项次,缩短时限三分之一以上。6、推行“一厅式”办公。市县政府和多数镇办、社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初步达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7、建设网上政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新的网上审批系统投入运行,市级52个职能部门70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实行网上办理。8、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了323个市级事业单位和4520家县镇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及方案批复。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稳步推进。9、镇村综合改革。15个被撤销镇和12个改办镇全部摘挂牌,417个行政村撤并,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由部门垂直管理改为镇办管理为主。10、扩权强镇改革。县级部门委托下放镇(办)权限从27项增至30项,下放范围扩大到所有镇(办)。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11、科研科技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市级公立医院推行“总量控制、自主招聘、过程监督、统筹养老”人事管理新机制。长武县财政对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人员工资按县医院60%、中医医院80%、妇幼院和乡镇卫生院90%比例补助。12.全国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在全市11个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上,整合建设了彬长旬、泾三淳、乾礼永、兴武四个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人员、经费和资产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统一管理,承担区域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任务。目前,基础建设、人员划转等已基本完成。
(二)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国有企业改革。初步形成了国企改革指导性《意见》,完成了4户破产国企职工安置。2、国有资产监管。初步形成了加强国资管理《意见》和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意见》,制定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办法》已草拟完成。4、混合所有制试点。咸阳陶瓷厂正按市国资委批复方案组织实施;威力克能源公司正在准备。5、商事登记改革。5月在全省率先推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章许可证“四合一”登记。9月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6、财政预算改革。市县党政群部门全部实行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尝试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事项全面取消。7、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清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17项,累计金额达3454.7万元。8、税费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市地税局大数据管税模式得到省上肯定推广。9、公务支出标准化。修订了市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系列管理办法。10、政府购买服务。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11、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出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设立1.36亿元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2、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新增农业产业扶持资金900万元。13、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动态测评,债务偿还责任单位资金精细化管理。14、科技体制创新。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已上报并形成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建设试点城市方案已制定下发。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陕西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咸阳分中心成立。首家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上市。15、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投融资体制改革21条举措,完善了民间投资金融服务体系。三原县联合县信用联社向镇办派任金融助理。16、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市级备案核准项目实行网上公开。市级新开工重点项目全部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2批6大类50个项目向社会推介,总投资352.5亿元。彬县在旅游和大桥建设方面实现了PPP模式实际运用。18、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出台了《关于促进外向型经济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了“一带一路”建设规划。19、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阶梯电价制度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意见》印发。20、公车制度改革。7月15日市县两级同步实施。市级封存835辆、划拨租赁平台150辆,目前拍卖267辆992.62万元,交通补贴按月及时发放;县市区封存1156辆、划拨租赁平台639辆、拍卖307辆,部分发放补贴。21、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已下发,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对外办公。22、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治污降霾统一监测和数据共享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协调机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运行顺畅,污染源在线监测覆盖面达95%以上。23、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责任双考核。选定47家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环境信用评价试点。24、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审批流程在线全文公示。市级审批项目均按照环保部要求向社会公示。25、水、气环境质量考核机制。每季度对辖区内水、气环境质量进行考核通报,超标县(市区)统一征收污染补偿金。26、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成承载能力测算,方案上报省环保厅。2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批制度。已审批项目均执行到位。28、节水型社会建设。市县两级水功能区和水源地水质监测网建立,12个县市区完成节水器具推广项目,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有序推进。29、统计制度改革。已出台统计数据质量系列评估办法。30、安监体制改革。政府监管网格化、行业直管专业化、企业管理精细化机制稳步推行。31、军地军民融合发展。制定了“百校助学、百村扶贫、百官共建”《实施意见》。32、诚信制度建设。已出台诚信建设制度化方案,基本建成全市信用信息平台。
(三)农村改革。1、城乡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印发,全域咸阳规划馆建成。2、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发证率分别达到90.7%和89.2%。旬邑、武功、淳化3县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试点。全市首张承包地权证书12月11日在三原颁发。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636家、家庭农场2046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9个。全市流转土地141.2万亩,土地流转率达26.2%。4、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兑付。在2014年礼泉、彬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项目由7项增至32项,涉及资金16.15亿元。5、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制定《工作方案》在武功、旬邑两县试点。武功县整合14个项目1.01亿元,旬邑县整合21个项目3.78亿元。6、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首批建设21个社区,合并行政村90个14.8万人,旬邑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推广。7、供销社综合改革。武功、泾阳被定为省、市供销社改革试点县,成为全国供销系统农村电商示范县。8、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14.89万人,占年任务126.2%。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项目20个,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万多亩,恢复高质量耕地近2万亩。10、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旬邑县、三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运营。11、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全市11个国有林场调查摸底,在旬邑、淳化两县3个国有林场开展试点。12、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专职化。在彬县开展试点,形成10个社区招聘50人方案。13、美丽乡村建设。已出台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意见》,兴平马嵬驿、旬邑马栏镇、长武亭口镇、武功小村镇、旬邑太村镇、淳化润镇成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点。14、村级组织“一事一议”机制。已出台《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实施意见》。15、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选择三原县试点,探索出建管一体化、农民监督员、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模式,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16、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礼泉县阡东农民用水者协会作为中省试点单位(灌区)进行了分类水价探索。省上投资1000万元改造了协会末级渠系和办公地址,将总水量水权分配至农民用水协会,协会按照灌溉面积细化到村组、农户,建立了农户用水电子台账并颁发水产权证。17、水权交易试点。完成县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正分类推进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18、水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实施方案,同时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农社对接试点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
(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1、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已形成《城乡建设规划与社会事业规划联审联批办法》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人员调整充实方案。编制了城市公共空间等十多项专项规划。2、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咸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咸阳市停车场建设三年计划》。3、智慧城市建设。“六个一”和“光网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智慧医疗项目上线运行,人民广场、咸阳湖景区免费WiFi全覆盖。4、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了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多部门和秦渭两区参与的综合执法机制和街区分类分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建成了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5、城市管理数字化。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和城建、秦都、渭城3个子平台建成运行。6、城市精细化管理。选定城区8个重点区域实施试点。7、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初步制定了市综合执法局13项执法权限下放秦渭两区的意见,形成了数字化巡控、市区协调联动新机制。
(五)社会民生体制改革。1、就业保障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2、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了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和农民工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3、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市县仲裁院全部建成,80%镇办组建调解中心,市县总工会和81%建会企业成立调解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94.4%,超省规定4.4个百分点。4、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健全了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明确了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5、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无缝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开始运转。6、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已按中省部署全面推行。7、社会保障“一卡通”(IC卡)制度。市级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完成发放。8、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大学区”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全面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全面落实。资助家庭困难学生6亿多元。9、职业教育改革。中职学校20%编制自主聘用和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基本落实,职教联盟(集团)组建完成,5个区域职教中心挂牌运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推进现场会在礼泉召开。10、招生制度改革。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印发实施。11、社会力量办学。初步形成《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意见》。12、大病保险制度。在2003年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2种大病住院费用统一先执行新农合政策。13、生育审批制度。准生证网上办理,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正完善细则。14、低保、五保和临时救助制度。完成了城乡低保和五保的补贴标准调整。旬邑县、淳化县开展了“救急难”制度试点。15、公立医院改革。全市成立5个三级医院牵头的医疗联合体,覆盖62个一、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社会人群全覆盖。县镇医疗一体化、药品(疫苗)全程电子监管和医疗机构联网登记公示等制度不断完善。16、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身份不明或缴费不足人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设立。新农合即时报销直通车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率先开通。“先诊疗、后结算”范围不断扩大。17、分级诊疗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暂行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咸阳市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等事项的通知》和全市分级诊疗指南,10月1日起已全面推行。18、民办医疗管理改革。形成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和健康养老社会投资项目《规划》。19、住房保障制度。出台《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督实施细则》《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办法》。20、殡葬制度。首批3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经建成,第二批46个正在建设。21、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市上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并开展省级试点。长武县被列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兴平市被列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双试点”市。22、建立社会组织评估制度。成立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23、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市县平台建成,秦都、渭城、兴平、礼泉、武功、彬县、永寿完成2.5维地图制作和基础信息录入。2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细则》。25、信访制度改革。市、县、镇信访信息系统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无缝对接,逐级走访、涉法涉诉信访新机制初见成效。兴平市探索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法律引导服务新机制。26.创新残疾人帮扶模式。秦都、武功、礼泉、三原、长武探索推行“项目入股、基地经营、年底分红、利润保底”新机制,有效解决了政府兜底重度残疾人精准帮扶难题。
(六)文化体制改革。出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项目分工》,确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1、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模式。实施“六德”工程,开展“六进”活动,树立培育示范点160个,并确定了“崇德包容、尚法创新”的咸阳精神和“大秦故都、德善咸阳”的城市品牌。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统筹政府、企业、文艺组织力量,整合市、县、镇村(社区)资源,搭建社会文化舞台,成功举办了咸阳市文化艺术节。3、网络媒体管理。建立了重点工作信息发布、突发舆情处置、重大事项舆论风险评估、舆论环境综合整治“四大机制”和网络评论员、信息员、红色网军队伍,设立了咸阳市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4、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出台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和《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基金。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市县财政投入公共文化活动补助资金1341万元购买或场次补贴惠民性演出。5、扶持文艺创作机制。出台《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按照获得中省表彰奖励0.5-5万元的标准,首批表彰了21项文艺精品获奖作者。6、扶持民间文艺团体。采取“民办公助”等方式筹建了市民乐团、歌舞团等文艺团体,加强同省内外、国内外文艺事业的交流互鉴。7、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并拟定了咸阳文化投资公司方案。乾陵唐文化大景区等30个重大文化项目进展顺利,泾阳乐华城、茯茶小镇等文化园区初具规模。8、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展。建立了咸阳政务网和宣传网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咸阳政务网、宣传网、新闻网和视听网成为对外宣传新窗口。与新华社、陕西日报社合作建立咸阳新闻客户端。咸阳日报社成立全媒体融合发展中心,市广播电视台主要栏目实现网上观看。9、文化事业单位成立理事会。选定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博物馆试点,市博物馆理事会章程、第一理事会议程拟定。10、方志改革。聘请社会人士编纂了《咸阳地名文化集萃》。
(七)民主法治领域改革。《2015年法治咸阳重点改革任务》确定19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对接落实省上16项,自主确定3项。1、人大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府两院”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等5个具体办法,制定了办理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暂行规定,围绕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2次专题询问,对政府16专项工作报告和7份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81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同时,建立完善了人大代表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制定了《依法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2、地方立法机制。市委出台《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建完成。3、协商民主制度。出台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加强政协协商两个《意见》和年度政治协商《计划》。“月协商”座谈会按期召开。制定了《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办法》,成立了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支持服务政协委员履职参政。4、社区民主建设。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意见》,提出了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5、村民自治。顺利完成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八)司法体制改革。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咸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公正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除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报请省司改办审核外,其他文件均印发实施。市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大部分县市区与市级政府部门已完成法律顾问聘任工作。2、社区矫正制度。出台了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共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5个、社区服务基地20个,在册矫正人员1893人。3、法律援助制度。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站164个,建立社区(行政村)法律援助联系点213个。4、维稳工作点评机制。出台《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点评意见》,受到中央维稳办高度肯定,并在11月南昌市全国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会议上介绍经验。5、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市县法院5月1日起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全市法院系统立案数同比增长27%,无一起“立案难”投诉。6、推进司法公开。出台《政法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警务公开规定》。全市法院直播庭审239场,发布微博微信信息969条,公布裁判文书20656份。7、公益诉讼试点。根据最高检和省检部署,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试行。8、人民监督员制度。学习吉林省经验出台《实施方案》,65名市级监督员选任完成。9、人民陪审员制度。市中级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联络员制度,同步加强了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参审范围、调解职能、考核机制6项工作。10、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途径形式。全市法院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召开司法听证会8次240余人次。市中院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诉前调解结案21件。11、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18起案件当事人获得救助人民币67万元。12、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出台《依法治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修订《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全市法院(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市县检察院设立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13、完善司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的制度健全、人员固定。14、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关于深化全市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目前,已完全放开落户条件,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累计发放居住证20多万份;出入境证件受理权限下放县级公安机关;实施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异地考试制度;推行“一村一警”包抓联系制度。15、检察审判机构人财物省上直管。市中院、市检察院和永寿县法院、永寿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改革试点单位。
(九)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市委贯彻《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确定了134项具体改革任务。1、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出台了《市委全委会对正县职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投票表决办法》《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暂行办法》《领导干部个人向市委推荐干部人选办法》《县处级后备干部推荐意见》。2、干部监督制度。印发了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意见》,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慵懒散奢和走读”“吃空饷”“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加强了公务员任职审核备案。3、目标考核制度。出台了《市级部门“创优争先”考核办法(试行)》,形成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4、党代表大会制度。秦都、三原、旬邑开展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试点。5、“两新”组织党建。成立了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委并出台了系列制度措施。6、人才工作体制。形成了党管人才工作《实施意见》。7、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机制。出台了《全市领导干部系统法制培训实施方案》。
(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1、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63个减少至8个,解决了主责不清、工作越位问题。2、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情况下,市纪委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干部监督室,增设了3个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人员占到总编制的72%。3、派驻纪检机构回归主业。明确市级部门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以外1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察室以外1个内设科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使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纪委)和监察室职能回归执纪监督。4、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并细化责任,提高分值,获得中省纪委肯定。5、改革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处置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暂行规定》《要结果信访件审核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办法》,加强了对反映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6、改革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出台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提名人选库管理办法》《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组成3个研判组对县市区纪委班子进行了综合研判,对拟入库人员进行了考察。7、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出台《市纪委向市委办公室等7家单位派驻纪检组的方案》,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向市委工作部门派驻纪检组,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永寿、长武等县还探索推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联合履职模式。8、筹备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成立方案已上报省编办。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打算
当前,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主 要存在以下困难与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谁改革谁受益、早改革早受益”缺乏深刻认识,习惯于等政策、等经验、等指令,甚至中省文件规定已经很明确了也要以各种理由“再等等”“再看看”。还有的把日常工作当作改革创新、把方案印发等同于任务落实,导致不少改革落地慢,甚至在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具体。有的专项小组组长“挂帅不出征”,有的专项小组联络员“敷衍不尽责”,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不够主动、不够扎实。有的县市区抓改革“一锅责任粥,一笔糊涂账”,频出“中梗阻”,推进措施不力、检查流于形式。有的市直部门对上级改革部署跟进不及时,一味强调部门利益,方案调研周期过长,“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三是自主探索力度不大。一部分改革事项推进按部就班、平铺直叙,胆子不大、步子不快。一些县市区自主改革事项少,缺乏特色与亮点。还有一些县市区发现典型不及时,总结亮点不深入,上报改革信息数量少、质量差。四是任务进展不够均衡。规划联审联批、城市管理、国企、国资、国企负责人薪酬等领域改革进展缓慢,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改革缺乏实质性进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产权抵押等改革阻力不小,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不强烈。同一改革事项在不同县市区进展不一,如县级工商、质监、盐务、食药、物价等部门整合,仅长武等少数县市场与质量监管局挂牌运行,其他县市区大多原状维持。五是配套措施跟进不力。一些已确定的改革举措由于配套不足而推进效果不理想。如持续简政放权以后,一些县市区与镇办对省市下放的管理服务事项无力承担;注册登记、先照后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改革后,后续监管还需要加强,等等。
2016年,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三个原则”和“四个结合”要求,围绕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问题、需求、战略、目标“四大导向”,按照“三个有利”标准,及时跟进中省最新部署,着眼前后衔接和纵深推进,协调时序、力量、进度,在聚焦重点难点、提高方案质量、加大自主改革、落细落小落具体、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发展活力,为加快建设富裕人文健康新咸阳贡献力量。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夯实改革主体责任,完善责任和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确保有人抓、有人干、可落实、可核实。
二是搞好试点探索。积极争取中省改革试点项目,探索建立试错容错机制,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试验,形成生动活泼的改革创新局面。
三是加强调研论证。坚持问需问政问计于基层,严格决策程序,加强衔接配套,让改革契合实际需求、铆合突出问题、符合群众期待,切实增强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严格督察考核。以聘请西安交大专家进行简政放权第三方评估为试点,加快健全完善改革督察考核机制,力促每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五是提高队伍素质。推动实现市县改革办人员专职化、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化。加强市县改革办人员、专项小组联络员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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