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华创宏观:提出背景和政策脉络,可能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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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2 22:13

华创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 、首席宏观分析师 张瑜

联系人:陆银波、袁玲玲

核心观点

6月26日、6月28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先后两次发声,提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当前,地方一般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称作房屋养老金;但对于未来要建立什么样的房屋养老金制度,官方尚未给出明确答案。综合多方面信息,目前谈论的房屋养老金的模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政府设置公共账户,从土地出让收入金等划取资金。二是政银合作,共同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或涉及相关金融业务创新。

报告摘要

一、当前“房屋养老金”主要指什么?

当前,地方一般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称作房屋养老金。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模式主要是“业主交存、专户管理、专项使用”。2021年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从存量房维护扩大至老旧小区改造。

二、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提出背景和政策脉络

1、两大背景:部分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体量小/提取率低

在已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情况下,官方仍提出要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背后可能有两个大的背景。

一方面,部分地区的老旧房屋体量大,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体量小,难以满足房屋维修需求。以南京为例,南京建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套数、面积,分别占全市房屋总量的42.47%、38.97%;在建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中,住宅的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42.15%、36.52%。但其中有约30%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未归集维修资金,即使已经归集维修资金且当前有结余的老旧小区,有28%的小区余额低于10万元。

另一方面,受申请动用程序繁琐等因素影响,当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率较低。2022年底,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率不足10%;2019年底,山东的提取率只有3.3%。

2、政策脉络:近两年频繁提及,后续或试点推进

房屋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来频繁出现在官方文件、会议、讲话中。2022年,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提出,可能与4月29日湖南长沙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直接相关。今年以来,住建部部长多次公开表态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5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先后在安徽芜湖、江苏南京做相关调研。

后续,房屋养老金或是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逐步推进。今年 4 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已明确,要“积极推进房屋养老金、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三项制度’试点”, 5 月住建部在南京调研时也表示“江苏要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制度”。

三、未来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可能新模式?

当前,官方尚未明确“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具体形式。可以参考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提案,近期住建部部长的行程,以及部分行业专家的建议。综合来看,目前谈论的房屋养老金的模式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政府设置公共账户,从土地出让收入金等划取资金。如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柴强在其提案中建议,“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比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

二是政银合作,共同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本次住建部与中国银行的会见,主题就是“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重点提及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根据相关行业专家的建议,可能与商业性房屋养老金等创新金融业务有关。

四、6月下半月,政策涉及哪些内容?

(一)外交:6月19日、6月27日,总书记先后会见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越南总理范明政。6月18日至23日,总理对德国、法国进行正式访问。

(二)消费:1)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及充电桩政策落地,工信部表示将加大对新能源的政策支撑。6月21日,财政部等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6月29日,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后续,工信部副部长在6月21日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将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编制实施重卡电动化工作方案。2)6月20日,王沪宁出席“恢复和扩大消费”调研协商座谈会。3)6月29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1)6月20日,央行同步下调1年期和5年期LPR10个百分点。2)6月28日,央行第二季度例会,“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3)6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发挥“第二支箭”支持作用;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加大民营企业、重点领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指标权重。4)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000亿元。

(四)监管:1)6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2)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3)6月28日,2022年中央决算草案明确下一步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4)6月30日,财政部党组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

(五)区域政策:1)自贸区、自贸港对外开放: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2)雄安新区建设:6月25日,雄安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6月30日,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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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创宏观·张瑜团队】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政策观察双周报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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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

(一)政策脉络:近两年频繁提及,后续或试点推进

房屋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来频繁出现在官方文件、会议、讲话中。

2022年,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提出,可能与当时发生的重大房屋安全事故有关。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发生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5月1日,住建部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上就指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同月,国办印发《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据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介绍,“根据文件要求,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同上海、南京、武汉、成都等城市,针对房屋养老金制度做了专题研究,进一步论证了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年以来,住建部多次公开表态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今年3月份,住建部部长倪虹在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上表示,“我们清醒地看到,城镇化发展到现在,很多新房子成为了老房子,许多市政设施也开始老化,存在安全隐患”。5月份,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一级巡视员周韬带队前往安徽芜湖、江苏南京,调研房屋养老金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6月26日,倪虹在会见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葛海蛟一行时,提出要“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6月28日,倪虹在署名文章中再次强调“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三项制度”。

后续,房屋养老金或是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来逐步推进。一方面,今年4月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明确,要“积极推进房屋养老金、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三项制度’试点”,5月住建部在江苏南京调研时也表示“江苏要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制度”。另一方面,该制度当前仍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且城市之间住房情况差异巨大,试点后推广或是更为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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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房屋养老金?如何推进?

1、当前“房屋养老金”主要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当前,地方一般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称作房屋养老金。如根据四川省宜宾市审计局官网文章《屏山审计:“三举措”提升住宅维修资金审计成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能否合理有效地使用,事关居民住房安全与切身利益”;如根据江苏省泰州市审计局官网文章《姜堰区审计助推提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水平》:“通过审计,进一步提高住宅专项资金增值率,切实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的基本作用”。

据2007年住建部(原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当下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模式主要是“业主交存、专户管理、专项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业主交存的资金,“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021年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从存量房维护扩大至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此后,北京、江西、黑龙江多地也陆续出台文件,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重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案例,被住建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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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下提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两大背景

在已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情况下,为什么官方仍提出要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背后可能有两个大的背景。

一方面,部分地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体量小,难以满足需求。根据今年全国政协委员柴强《关于及早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提案》:“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维修主要依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单个住宅小区,归集资金规模一般仅为600万元-900万元甚至更低。随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益老化,维修资金需求逐年增加,一些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正快速减少甚至枯竭。现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远远满足不了房屋‘应修尽修’的需求”。

以南京为例,当前南京老旧房屋规模大,但专项维修资金紧缺。根据每日经济新闻6月27日的文章《住建部部长: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钱从哪里来?如何管理?》:“建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约有223万套、约2.3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市房屋总量的42.47%、38.97%;在建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中,住宅约有94万套、0.84亿平方米,分别占总量的42.15%、36.52%。其中,有约30%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未归集维修资金,即使已经归集维修资金且当前有结余的老旧小区,有28%的小区余额低于1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老旧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维修的需求”。

另一方面,受申请动用程序繁琐等因素影响,当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率较低。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启用条件严苛;业主大会成立后,使用流程有所简化,但可能仍会面临一系列问题。

受使用规则复杂等等原因,当前多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率不到10%。如根据今年6月28日央广网转载第一财经文章《住建部长说“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房屋维修难题有望化解?》,截至2022年底,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率不足10%;四川资阳交存维修资金提取率不足1%。根据2016年6月30日南方+文章《广州业主们累积了174亿维修资金,只用了1.97亿》:“资金使用率,我们(指广州)是1.37%,比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高0.23%”、“目前广州的维修资金使用率低于北京、上海。去年媒体报道目前上海累计使用维修资金38亿元,使用率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存在违规挪用的问题。根据6月28日央广网转载第一财经文章《住建部长说“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房屋维修难题有望化解?》:“2020年的一次国务院大督查中,湖北省襄阳市的相关问题就曾被发现,当地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对外出借近400万元、经营挪用近600万元代收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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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两种可能形式

当前,官方尚未明确“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具体形式。可以参考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提案,近期住建部部长的行程,以及部分行业专家的建议。综合来看,目前谈论的房屋养老金的模式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政府设置公共账户,从土地出让收入金等划取资金。如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柴强在其提案中建议,“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比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建议对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个人账户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公共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为“土地出让金、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三供一业移交应归集的资金、城市物业管理奖补资金等”,同时“推动部分城市的先行试点工作”。

二是政银合作,共同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本次住建部与中国银行的会见,主题就是“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重点提及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6月30日在文章《房屋养老金制度存量时代地产金融的新模式》建议建立房屋养老金三支柱,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分别对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公共账户,第三支柱则与商业银行的参与有关,“第三支柱,就应该是商业性房屋养老金,包括房屋安全保险以及商业性房屋养老金……期待商业银行能创新金融业务,从按揭投放为主转到金融支持房屋运维为主,基于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出可持续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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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6月下半月政策跟踪

(一)各类会议

6月下半月(6月19日-6月30日)召开的各类会议参见如下表格。我们简要摘录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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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19日,李强同德国工商界代表座谈交流

李强指出,我们理解各方都有自己的安全关切,重要的是如何合理界定和防范风险。如果处理不当,将风险扩大化,只会造成更多和更大的问题。企业对风险的感受最直接、最敏锐,知道如何规避和应对,应该把防风险的主导权还给企业。防风险和合作不是对立的,不合作才是最大的风险,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经济全球化使世界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应该辩证看待依赖问题,不能人为夸大“依赖”,甚至把相互依存与不安全简单画等号。对于一些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各方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合作,共同防范应对。

2、6月20日,李强同德国总理朔尔茨共同主持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并举行会谈

李强表示,此次磋商高效务实,取得丰硕成果……中方倡议中德成为“绿色同行”伙伴,就绿色、环保等议题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绿色能源科技研发、产业技术升级,深化新能源汽车、绿色金融、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合作。

朔尔茨表示,政府磋商机制体现了德中关系的特殊重要性。德方愿同中方就两国间所有议题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债务问题等全球性挑战。德中经贸和双向投资联系紧密,德方无意对华脱钩,愿同中方加强双多边合作,促进世界发展繁荣。

双方一致认为,中德合作基础扎实、充满活力。双方在更高水平、以更高标准和更高质量深化合作,共同维护全球产供链稳定,符合两国利益,也具有重要世界意义。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举行第三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以及新一届中德环境论坛、卫生对话,继续深化经贸、投资、汽车制造、高科技、新能源、数字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

磋商后,两国总理共同见证签署应对气候变化、创新、先进制造、职业教育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并共同会见记者。

3、6月20日,王沪宁出席“恢复和扩大消费”调研协商座谈会

王沪宁对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恢复和扩大消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要深刻认识恢复和扩大消费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的内在要求。

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农工党中央主席何维、致公党中央主席蒋作君、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无党派人士代表李稻葵介绍调研成果,高度评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围绕恢复和扩大消费作出的重大部署,提出务实中肯的政策建议。民盟中央建议优化政策和体制机制,促进文旅消费;农工党中央建议把健康消费作为消费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促进健康消费;致公党中央建议培育新型消费,创新消费场景;全国工商联建议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恢复和扩大消费中的作用;无党派人士建议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消费升级。

4、6月27日,习近平会见越南总理范明政

习近平强调,中越同为社会主义国家,是高度互信的同志、互利共赢的伙伴、相知相亲的朋友……双方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智慧海关、绿色能源等领域务实合作。中方愿进口更多适销对路的越南产品,欢迎越方积极参加今年下半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范明政表示,中国是世界大国和越南亲密友邻,持续发展长期稳定良好的越中关系,始终是越南党和政府的战略选择和头等优先……支持中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将继续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各领域合作。

5、6月27日,李强出席202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在未来更长时间里,中国将继续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提供强大动能。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有14亿多人口,人均经济指标和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但这也是中国发展的潜力和空间所在。我们正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在扩大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推出更多务实有效的举措。这些举措正在发挥效应,从今年来的情况看,中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明显,一季度同比增长4.5%,预计二季度增速将快于一季度,全年有望实现5%左右的预期增长目标……

6、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闭幕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外关系法决定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赵乐际说,本次会议共审议8件法律和决定草案,通过其中4;听取审议4个工作报告和1个执法检查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批准2件国际条约等,顺利完成预定任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外关系法,是我国涉外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赵乐际指出,会议听取审议了2022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年中央决算,要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编报,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深入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

赵乐际强调,本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要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以组建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契机,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7、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重点支出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重点民生资金被截留骗取;部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与支出责任划分衔接不够,有些转移支付项目存在交叉重复;有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未能体现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有的项目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部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层财政运行比较困难;一些地方市县债务风险较高,新增隐性债务仍有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四本预算之间有的资金调入调出和列报不够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部门预算结转资金较多。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保障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恢复和扩大内需、促进就业优先等重点领域的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和资金保障。提高转移支付特别是中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提前下达地方的比例……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债务兑付风险。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要严肃问责。强化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格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推动解决基层财政困难。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使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需要,研究完善相关税制,优化税收征管机……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民生资金等的审计力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要充分揭示预算批复、调整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8、6月29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

会议指出,家居消费涉及领域多、上下游链条长、规模体量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提振,有利于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经济恢复。要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家居消费的政策要与老旧小区改造、住宅适老化改造、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等政策衔接配合、协同发力,形成促消费的合力。要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鼓励企业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家居商品,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助力生活品质改善。

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草案)》……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9、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会议指出,当前,雄安新区工作重心已转向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并举,制定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对于统筹推进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大规模建设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结合雄安新区现阶段的实际需要,紧紧围绕疏解人员利益关切,有针对性地采取支持措施。要坚持稳步有序、量力而行,持续推进标志性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在雄安新区落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发展高端高新产业,不断增强雄安新区自身建设发展能力……

(二)新闻发布会/公开演讲/重要文章

6月下半月(6月19日-6月30日)重要发布会及重要文章见如下表格。我们进一步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华创宏观·张瑜团队】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政策观察双周报第61期

1、6月19日,外交部美大司司长杨涛向中外媒体介绍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访华情况

杨涛介绍了中美双方达成的五项共识。

一是双方同意共同落实两国元首巴厘岛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有效管控分歧,推进对话交流合作。

二是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布林肯国务卿邀请秦刚国务委员兼外长访美,秦刚表示愿在双方方便时访美。

三是双方同意继续推进中美关系指导原则磋商。

四是双方同意继续推进中美联合工作组磋商,解决中美关系中的具体问题。

五是双方同意鼓励扩大两国人文和教育交流,就增加中美之间客运航班进行积极探讨,欢迎更多对方国家学生、学者、工商界人士到彼此国家互访,并为此提供支持和便利。

2、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金融系统座谈会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增强支持审计、接受监督、抓好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金融系统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要深刻认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的重要意义,按照“边审边改、审改同步、以审促改”的原则,深入推进金融系统审计整改工作。要把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管。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追责问责,并把责任追究、通报震慑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要紧扣审计关注重点问题,加大力度推动审计发现的涉及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等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地……

3、6月21日,国新办举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9月1日起,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2020年、2022年先后三次将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累计免税规模超过2000亿元,预计2023年免税额将超过1150亿元。

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2024-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

Q1:随着多年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到了一个规模化的快速发展新阶段,现在在全面市场化拓展方面遇到哪些问题?下一步如何推动更好解决?

A我国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地域看,受动力电池低温适应性、充换电设施不足等因素影响,东北、西北等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对滞后,东北三省和西北五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到全国总量的5%,地域上呈现了不均衡的特点。从车型看,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增长较乘用车明显迟缓。2022年新能源商用车仅占商用车总销量的10.2%,也就是说,所有商用车当中新能源的商用车只有十分之一,其中,中重型货车销量占比仅有2.7%。从城乡市场看,农村市场尚未充分挖掘,2022年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销量仅占农村地区汽车总销量的4%,远远低于行业总体25.6%的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供需两侧入手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支持开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热泵空调、整车热管理等技术攻关,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技术标准,以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低温适用性和安全性,满足高寒地区消费者需求。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推广。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编制实施重卡电动化工作方案,加快提升城市公交、物流、出租、环卫、重卡等车型电动化比例;此外,我们还将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三是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重点矿产项目开发,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

四是打造世界一流品牌。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

Q2:如何来推动充电桩进小区较难、高速公路上充电较难、找充电桩较难等堵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实现充电自由?

A:针对“找桩难”。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

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设施安装上,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二是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三是在服务保障上,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针对“公路充电难”。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韧性。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

Q3:当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充电设施标准不够统一、管理不够规范等。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解决措施?将如何加强各方面的要素保障?

A:一是加大价格支持。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研究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通过绿色债券等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支持模式。

四是制定实施统一标准。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建设运维、产品性能、互联互通等标准迭代更新,加快先进充换电技术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

五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构建评价体系。

4、6月26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出席APEC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际合作论坛并发表讲话

梁志峰表示,中小企业占全球企业数量的90%以上,是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梁志峰介绍,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八万多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97家。到2025年,将力争培育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6月28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发表署名文章《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对幸福最朴素的期待,安居才能乐业。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打造“好房子”样板,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让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更加舒适美好。

6、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例会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放缓,通胀仍处高位,发达国家央行政策紧缩效应持续显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市场需求稳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但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驱动仍不足。

会议指出,要克服困难、乘势而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跨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切实支持扩大内需,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继续发挥好已投放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作用,增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综合施策、稳定预期,坚决防范汇率大起大落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三)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6月下半月(6月19日-6月30日)主要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见如下表格。我们进一步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华创宏观·张瑜团队】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政策观察双周报第61期

1、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6月21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3、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功能定位、资本管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集团经营与支持等六个部分,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评价。

财务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的满分为一百分,各部分的分值权重分别为功能定位(15%)、资本管理(10%)、公司治理(20%)、风险管理(30%)、信息科技管理(10%)、集团经营与支持(15%)。在按照权重汇总形成总得分的基础上,根据评级调整事项对评级级次进行调整,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4、6月29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服务质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挥“第二支箭”支持作用。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综合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信用联结票据(CLN)、担保增信、交易型增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产业以及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发债融资服务,提高相关发债企业项目注册发行评议服务运转效率。

鼓励市场机构加大业务投入。在承销机构承销业务市场化评价中,加大民营企业、重点领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指标权重。鼓励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对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做市。

5、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十四五”期间,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3645台,其中:甲类117台,乙类3528台。配置规划将按年度实施,为社会办医配置预留合理空间。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做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指导省级卫生健康委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执行,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6、6月29日,国务院《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支持试点地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适用范围: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除标注适用于特定试点地区的措施外,适用范围同上)。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试点地区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适用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除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某项新金融服务,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同类服务……

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对拟在试点地区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其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宽至2年……

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对于进口、分销、销售或使用大众市场软件(不包括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软件)及含有该软件产品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转让或获取企业、个人所拥有的相关软件源代码作为条件要求……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7、6月30日,财政部党组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

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部党组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重大任务,区分机关司局、监管局、部属单位、归口管理企业的职能特点,细化政治监督重点,推动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重点工作,支持做好房地产风险、金融风险等防范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明确全覆盖对象。坚持党内监督无禁区,不留死角、不搞特例。部党组巡视对象范围包括:部机关各司局、各地监管局、部属各单位和归口管理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分清任务主次和时间先后,优先安排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合理确定年度巡视计划和每轮巡视任务,原则上每年开展两轮巡视,每轮巡视10个左右党组织。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工作节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8、7月3日,工信部科技司就《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Q1:如何推动落实《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

A:《实施意见》提出“两步走”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夯基础、优服务、促提升的思路,通过开展技术攻关、建立标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等举措,力争形成100个以上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为实现第二阶段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第二阶段到2030年,聚焦锻长板、促成效,按照树标杆、强带动、促转化的思路,充分发挥可靠性标准引领作用,推动10类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可靠性公共服务机构和可靠性专业人才,促进我国制造业可靠性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Q2:《实施意见》为何聚焦机械、电子、汽车三个行业?

A:机械、电子、汽车三个行业产业规模大,占工业总产值比重高,辐射带动能力强,且具备一定的可靠性工作基础,在制造业可靠性提升中具有代表性。机械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已具备相当规模,部分产品可靠性水平提升明显;电子是工业基础行业,行业体量大、市场竞争充分,对其他行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重点企业均已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体系;汽车的安全可靠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行业可靠性实践起步早、步伐快、水平高,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可靠性技术和管理体系。

《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三个重点行业,一方面,通过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可靠性,促进相关行业产品可靠性提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另一方面,发挥行业基础优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其他行业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制造业可靠性整体水平提升。

Q3:《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和整机装备与系统可靠性“倍增”工程的主要考虑和预期成效是什么?

A:目前,我国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先进半导体材料、车规级汽车芯片等基础产品以及重型数控机床、先进农机、精密测量仪器等整机产品可靠性水平不高。

《实施意见》针对上述问题,聚焦机械、电子、汽车三个行业,通过实施可靠性“筑基”工程,补齐基础产品可靠性短板,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及基础工艺可靠性水平,为相关行业整机产品可靠性提升奠定基础。通过实施可靠性“倍增”工程,促进可靠性增长,推动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具体内容详见华创证券研究所7月6日发布的报告《【华创宏观】如何推进房屋养老金制度?——政策观察双周报第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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