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一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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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弘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
指
元绿能 有限公司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报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指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大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植德律师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申
《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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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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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YUAN Green Energ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4311173XT
法定代表人 杨建良
注册资本 41,079.747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9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弘元绿能,603185.SH
邮政编码 214128
电话 0510-85390590
传真 0510-85958787
互联网址
电子信箱 wxsjzqb@163.com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2004年进入太阳能光伏行业,是业内最早的光伏专用设备生产商之一。
公司始终聚焦于光伏晶硅的研究并相应从事晶硅专用加工设备的制造,经过多年
探索和努力,已形成了覆盖开方、截断、磨面、滚圆、倒角、切片等用于光伏硅
片生产的全套产品线,并积极布局蓝宝石、新一代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已逐步
成长为高硬脆材料专用加工设备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和拓展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拓展
光伏单晶硅业务,深化“高端装备+核心材料”双轮驱动的业务格局,发挥设备
业务与单晶硅制造的协同优势。凭借蒙西地区的硅料、硅棒等上游产业集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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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地区的电池片、组件下游产业集群优势,公司快速建立了完善的光伏单晶硅
业务体系,目前形成单晶硅拉晶产能约35GW,居行业前列。
自2021年起,公司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领域延伸。一方面,公司已与保利协
鑫共同开展颗粒硅的研发及产能建设,另一方面,公司拟在包头市进行15万吨工
业硅、10万吨高纯晶硅产能的投资建设,以及自建电池片、组件产能,以实现“垂
直一体化”业务布局。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注:深灰色部分为公司产品,黄色部分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批准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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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二次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同
意将本次发行的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581,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270,000.00 万元;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
案》,同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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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
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2)股东大会授权和批准
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即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
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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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7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综上,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
案》及《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盘后合计向 111 名(未剔除重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
附件材料,前述 111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
的 13 家股东(不包括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港股通)、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至发行与承销方案报送前一日(2024 年 1 月 9 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
函的 40 名投资者;3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 家证券公司、14 家保险机
构投资者、3 家其他投资者。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
本次申购报价前一日 24 时前(即 2024 年 1 月 14 日 24 时前),发行人共收到 5
家新增投资者发来的《认购意向函》。发行人及国金证券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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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者名称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
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
(2024 年 1 月 15 日(T 日)上午 9:00-12:00)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
发送范围内。除 4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 名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和 1 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
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经联席主承销商、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
象中,由于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其参与报
价的“稳盈智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核查材料,因此将此产品申购报
价认定为无效报价,其申购金额 1,000,000 元为无效申购,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参与本次申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0,000 元。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
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相关申购及核查文件。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参
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其他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申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元) 证金 购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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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申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元) 证金 购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95 80,000,000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5.23 100,000,000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
产品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
产品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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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申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元) 证金 购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以上《申购报价单》中有效报价进行簿记建档,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终确定 14 名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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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合计 107,057,890 2,699,999,985.80 -
认购对象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
他补偿。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 月 11
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5.22 元/股,发行底价为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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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5.22 元/股,与发行低价的比率为 100.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
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五)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07,057,890
股,发行规模为 2,699,999,985.8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699,999,985.8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八)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出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
称“《缴款通知书》”),要求投资者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
具的川华信验(2024)第 0004 号《资金验证报告》验证,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止,国金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有效认购资金共计 2,699,999,985.80 元。
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募集资金专户。
告》验证,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677,872,748.42 元 。 其 中 计 入 “ 股 本 ” 人 民 币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1)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企业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276 号 901 室-908 室
注册资本 37,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 276 号晶耀商务广场 3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何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846083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1,982,55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2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注册资本 775,669.4797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2,775,57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4,520,20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3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1,982,55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7,242,64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袁仲明
姓名 袁仲明
性别 男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M0******8
通行证号码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
获配股份数量 1,982,55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1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
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份数量 4,664,15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
房东明
构负责人)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住所(营业场所)
Basel,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 51st Floor Two IFC, 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10,031,720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4,480,570 股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6 个月
(10)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0 日
企业类型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 1 座 18 楼 1804-1807 室;Units 1804-180
住所
注册资本 3,198 万元港币
主要办公地点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楼
法定代表人 阎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RQF2011HKS005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份数量 4,084,06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上
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3 年 6 月 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41 号 801 室-8
出资额 641,5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20 号 8 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寿伟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CJWUGB46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3,965,10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2)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江苏金璞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 1 号楼 825
主要经营场所
室
出资额 100,100 万元人民币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人才中国创新创业示范园 1 号楼 825
主要办公地点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1MACUWRY94E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经营范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31,720,85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卓
越锡创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住所
B230-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院世纪财富中心 1 号楼 12 层
法定代表人 赵雪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169867X5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15,860,42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4)无锡金源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无锡金源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无锡市蠡园开发区 06-4 地块写字楼(滴翠路 100 号)AB 幢 203 室
出资额 15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 87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MWAE4A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量 11,764,91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
公告书出具日,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
分的信息披露。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竞价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见证律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
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袁仲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经核查,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备案程序。
经核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中意资管-工商
银行-中意资产-卓越锡创 1 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发行,不属于《中华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程序。
经核查,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国企改革发展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金投新能源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无锡源悦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等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综上,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
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完成登记备
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弘元
绿能、国金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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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国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
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联席主
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
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普通投资者,
C5 级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三
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金投新能源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锡创1 号资产管
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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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风险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力是否匹
配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达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上述 14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正)》《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联席
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79 号)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符
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
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认购对象
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相关要求。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证券代码:60318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07,057,89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股份构成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24,313 1.06% 113,182,203 16.5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1,690,232 98.94% 571,690,232 83.47%
三、股份总数 577,814,545 100.00% 684,872,435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股) (%)
杨建良 197,723,948 34.22 流通 A 股 -
杭虹 86,361,133 14.95 流通 A 股 -
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161,527 2.10 流通 A 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
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杨昊 4,942,542 0.86 流通 A 股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
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 4,226,093 0.73 流通 A 股 -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徐公明 4,079,385 0.71 流通 A 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351,265,090 60.79 -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
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股) (%)
杨建良 197,723,948 28.87 流通 A 股 -
杭虹 86,361,133 12.61 流通 A 股 -
江苏金璞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徐州金投新
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
中意资产-卓越锡创 1 15,860,428 2.32 限售流通 A 股 15,860,428
号资产管理产品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189,895 1.78 流通 A 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
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无锡源悦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流通 A 股、限
UBS AG 10,053,388 1.47 10,031,720
售流通 A 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404,434,244 59.06 69,377,91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 22.41 30.51 22.82 22.21
资产(元/股)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
度和 202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963,701.46 1,008,173.61 853,040.56 230,758.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0,817.79 1,095,234.53 596,044.02 259,385.59
资产总计 2,524,519.26 2,103,408.14 1,449,084.58 490,143.91
流动负债合计 1,164,055.86 815,412.14 670,956.78 190,642.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581.69 34,437.86 34,027.03 33,294.14
负债合计 1,229,637.55 849,850.00 704,983.81 223,936.7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东权益合计 1,294,881.70 1,253,558.13 744,100.78 266,207.1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57,785.63 2,190,943.66 1,091,531.80 301,100.55
营业成本 840,569.63 1,721,529.73 875,955.70 218,384.41
营业利润 143,234.14 341,116.02 194,733.77 61,279.41
利润总额 143,057.11 333,033.84 194,725.49 61,248.10
净利润 131,815.09 303,316.11 171,140.93 53,132.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41.10 295,535.05 91,643.10 8,258.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70.17 -279,736.13 -315,275.83 -48,03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23.92 183,196.56 298,990.00 56,832.7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9.21 -0.62 -1.67 -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343.77 198,994.86 75,355.60 17,050.61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83 1.24 1.27 1.21
速动比率(倍) 0.58 1.04 0.89 0.79
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
资产负债率(%)(合
并)
归 属 于 发 行人 股 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60 103.02 43.29 7.88
存货周转率(次) 1.90 8.04 5.53 4.07
息 税 折 旧 摊销 前 利润
(万元)
每 股 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62 4.84 2.74 0.70
股)
归 属 于 发 行人 股 东的
净利润(万元)
归 属 于 发 行人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性 损 益后 113,717.46 254,342.42 143,413.01 51,233.02
的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贷款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
数
⑨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90,143.91 万元、1,449,084.58 万元、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08%、58.87%、47.93%和 38.17%。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
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存货等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59,385.59 万元、596,044.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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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3,936.74 万元、704,983.8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90,642.61 万元、670,956.78 万元、
应付票据等,均与业务开展密切相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3,294.14 万元、34,027.03 万元、
和 5.33%。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27、1.24、0.83,速动比率
分别为 0.79、0.89、1.04、0.58,短期偿债能力总体较好,其中 2023 年 9 月末,
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因公司新增多晶硅料、电池片、组
件等业务生产线,导致当期末存在较大规模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5.69%、48.65%、40.4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01,100.55 万元、1,091,531.80 万元、
报 告期内,公司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 净利 润分别为 53,132.82 万元、
硅拉晶产能持续提升,客户群体不断扩张,单晶硅业务收入逐步上升,带动公司
净利润快速增长;2023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核心原材料
多晶硅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公司单晶硅产品产销量、单价有所下降,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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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下滑;此外,公司向上下游延伸的多晶硅料、N 型高效电池等部分业务尚处
于建设阶段而存在暂时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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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谢正阳、姚文良
项目协办人:丁志卿
项目组成员:胡磊、姚逸波、谢宝莹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经办人员:李琦、庄晨、周洋、崇婧
电话:025-83387679
传真:025-8338771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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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办人员:艾华、杨沁、苗涛、成锴威
电话:021-20262200
传真:021-20262344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事务所负责人:龙海涛
经办律师:崔白、赵泽铭
电话:010-56500900
传真:010-56500999
五、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事务所负责人:梁春
经办会计师:孙广友、王翔、吕恺琳
电话:86(10)58350011
传真:86(10)58350006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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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
国金证券指定谢正阳、姚文良担任弘元绿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谢正阳先生:具有 10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浩瀚深度
(688292)、华荣股份(603855)、上机数控(603185)、博世科(300422)、协昌
科技(301418)等公司 IPO 项目;主持或参与了信雅达(600571)、上海三毛(600689)
等并购重组项目以及霞客环保(002015)、弘元绿能(603185)、金辰股份(603396)
等再融资项目。目前担任浩瀚深度(688292)、弘元绿能(603185)、协昌科技
(301418)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姚文良先生:具有 20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华联综超
(600361)、成飞集成(002190)、弘元绿能(603185)、协昌科技(301418)等
公司 IPO 项目;主持或参与了东阳光(600673)、攀钢钒钛(000629)、霞客环
保(002015)、安徽水利(600502)、上海三毛(600689)、永利股份(300230)、
弘元绿能(603185)等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目前担任上机数控
(603185)、协昌科技(301418)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其
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条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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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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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电话:0510-85390590
传真:0510-85958787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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