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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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17:30

企业合并公告注销还需公告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析: 企业合并公告注销后,还需要进行公告。 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成小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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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别人合作办公司问题出问题了

邢永宽律师22分钟前回复:

你好 大概出了什么问题,需要详细说一下

如何区分董事长和总经理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区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的大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 【温馨提示】遇到类似问题不必慌张,点击咨询按钮,即可迅速连接到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深入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您的需求得到充分理解。通常情况下,您将在3~15分钟内获得专业且有针对性的解答。让我们共同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人失联,如何注销公司

纪孙志律师28分钟前回复:

【您好,付费后咨询!】 对方啥子意见?你把前因后果说一下。

民法典中怎样让法人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中怎样让法人承担公司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务由企业全部财产承担。如果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如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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