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阿里网络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阿里网络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885,100,134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
2、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阿里网络存续分立发生。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网络持有公司股份 885,100,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与一致行动人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3,174,27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网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杭州灏月将持有公司股份885,100,134股,杭州灏月与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仍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3,174,27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未触及要约收购,亦对公司不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4、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阿里网络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各司其职,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并分立为存续公司阿里网络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阿里网络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存续公司和各新设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阿里网络存续分立发生,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885,100,134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近日,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阿里网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6.62元向杭州灏月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85,100,134股股份。上述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分众传媒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杭州灏月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859,362,887.08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灏月将持有公司885,100,134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与一致行动人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3,174,27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8%。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名称: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6105852F
3、法定代表人:汪海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注册资本:599,594.14455万美元
6、成立日期:1999年9月9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7.5947%、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5.7470%、Alibaba.com China Limited持股6.6583%。
(二)受让方情况
1、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27T4D1Y
3、法定代表人:胡晓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注册资本:426,447.04295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7、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699号5号楼3楼3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7.5947%、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5.7470%、Alibaba.com China Limited持股6.658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阿里网络 885,100,134 6.13% 0 0
杭州灏月 0 0 885,100,134 6.13%
合计 885,100,134 6.13% 885,100,134 6.13%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经查询,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转让股份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和向中证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转让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里网络);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
3、股份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