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
2、办理车补业务;
3、组织绩考融合考核工作;
4、撰写投稿1篇;
02
秘书科
1、向市局报送本月下旬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2、向政法委报送本月领导班子履职行为量化管理台账。
3、向政法委报送2023年度市对县综合绩效考核、市全周期考核、省对开发区考核指标1—11月份完成情况和考核对接情况。
4、筹备十三届中共高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撰写汇报材料。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按照《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
施方案》和《开展“12.4”集中宣传活动通知》,组织全县20余家单位开
展系列“12.4”宪法宣传活动。
2.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3.根据市局安排,组织选拔农村法治“两人”进行培训及测试。
4.审核编辑普法宣传活动信息,发布公众号。
5.整理审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材料。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督促各所做好智慧调解系统数据入录和汇聚工作,督促各所完善调解协议;
2、完成远程视频会见1人次;
3、汇总各所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及重点人员信息;
4、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5、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准备相关材料,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组织召开“高唐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
2.梳理汇总领导人相关活动、会议照片;
3.发放新一批行政执法证件;
4.修改完善《联合检查工作动态》,梳理提供相关红头文件;
5.与相关部门对接,确认修改部分执法数据;
6.继续推进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能力培训考试相关工作;
06
备案审查科
1.对烟草局提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高唐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2.制作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完成后及时公开。
3.完善整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考核材料,并提报市局。
4.对之前审查的两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跟踪,确定其文件发布情况。
5.完成二支部灯塔的活动录入工作。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公证处
1、办证13件;
2、解答咨询20件;
3、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做好“谈创建 话法治 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局专场;
2.准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上会材料;
3.撰写本年度司法行政改革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4.做好第五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后续聘任工作;
5.报送市对县考核指标工作进展情况;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茌平北庆村刘某法律咨询1件;
2.调解刘东村委会与村民张某承包土地纠纷;
3.调解张四屯村赵某与梁某因孩子打架产生的纠纷;
4.调解小屯村宋某与云某婚姻家庭纠纷;
5.调解尹集镇河沟村刘某与杨屯加油站因支付油费产生的纠纷;
6.调解周小庄村周某两人土地支付款项纠纷;
7.联合调解员,法律顾问到周老庄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撰写信息宣传稿件1篇;
8.报送合法性审查统计表,报送安置帮教11月信息表,完成安置帮教系统核查率,核查成功率,安置率,帮教率等数据,社区矫正集合1次,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件;
2、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并上报活动信息;
3、梳理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完成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4、完成安置帮教系统核查率,核查成功率,安置率,帮教率等数据;
5、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集合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及核查签到情况;
6、整理安置帮教档案,排查重点帮教人员;
12
固河司法所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2.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
3.上报11月份安置帮教动态信息表;
4.对安置帮教系统推送的信息及时衔接、核查;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
5.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6.对1-11月份的合法性审查案件进行整理总结并归档。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7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解答辖区孙屯村群众法律咨询1件。
4.完善安置帮教平台各项工作数据。
5.联合汇鑫综治办、法律顾问到辖区集市开展宪法宣传。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完成社矫中心系统人员录入,并与全国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发起核查与
衔接;
2、接收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3、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联合街道综治办到福源社区广场进行12.4
宪法日普法宣传;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40人次;
5、完成判前社会调查一件,新入矫二人,解除一人;
16
姜店司法所
1.联合县人大、综治、妇联一起在姜店大集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接受安置帮教对象一名,并为其建立档案,核查相关服刑人员信息;
3.调解矛盾纠纷两起;
4.督促法治两人线上与线下学习;
5.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一起;
6.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一件;
7.做好矫正对象日常管理;
8.整理完善调解、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卷宗,上报各种报表和数据;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矛盾纠纷台账;
2.上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3.人和司法所到辖区董楼集市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4.整理调解卷宗;
5.法律咨询3人;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联合镇派出所调解石光吴村占地纠纷1起;
2、联合镇派出所调解唐洼村邻里纠纷1起;
3、完成安置帮教平台衔接率达到100%;
4、参与组织召开“高唐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
5、协助尹集镇工会报送法律咨询情况;
6、协助尹集镇综治办报送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情况;
7、参与指导尹集镇法律“两人”学法工作;
8、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
9、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3人次;
10、信息化核查13人次;
11、开展定位核查13人次;
12、备战全市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决赛;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李媛媛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