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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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02:43

发布于:山西省

原标题: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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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部标代码:14308 省内代码:6290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总占地面积163.7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8988.36万元,图书馆藏书84.51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125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426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著名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70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著名歌唱演员李娜等都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四、【报名规则】

考生于2023年 3 月 22日 9 时至 3 月 24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于4月5日-7日登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 )完善个人信息,查看学业水平等级折算成绩,选择是否同意调剂,打印单招准考证。考生务必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录取后能够及时、准确邮寄通知书。

登录帐号:身份证号;

登录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五、【招生计划】

2023年单招计划:4917人。招生专业:72个。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软件技术、软件技术(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技术(UI/UE设计师)、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6个专业在文化路校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就读。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

(1)具有学业水平等级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语文和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折算文化素质成绩,折算标准为:语文A—150分,B—120分,C—90分,D—60分。数学A—50分,B—40分,C—30分,D—20分。语文和数学折算成绩之和即为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

(2)未取得学业水平等级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5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此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定为200分。考生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2、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专业特点拟定测试项目。满分200分。其中美术类、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为笔试,其他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为面试。

职业技能按照学校划分的专业类别分别命题。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单招专业类别划分为11类:美术类、编导类、舞蹈类、表演类、戏曲类、播音类、声乐类、器乐类、流行音乐类、空乘类和普通类。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测试范围详见学校官网/招生信息/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2023年单招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3、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考生须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下载并填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于3月28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过期不候。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后公示,并上报教育厅备案。

(二)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4月8日或9日9:30—11:30

职业技能:4月8日或9日下午

具体时间详见单招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学校新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郑开大道通惠路交叉口)。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单招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录取原则:

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划定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依据各专业类别分别对单招考核的两门课程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上的艺术类和空乘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合格线上的其他专业类别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意愿在同一专业类别中进行调剂。考生第二及以后志愿专业如与第一志愿专业类别不同,又不同意调剂者,不作为录取依据。分数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八、【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九、【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家庭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校内奖学金。

另外,学校还设有新生 “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6、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综合奖学金:每年:特等:4000;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8、临时困难补贴:受助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范围为1000 -10000元,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可予以适当增加。

9、(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2)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校单招准考证。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一、【体检要求】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单招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71-60867559

十三、【考生须知】

学校单招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规章制度执行,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坚持阳光招生、规范办学,从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未以任何形式承诺预报名、收费用、包录取。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信息以及我校官网()查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虚假、违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十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官网:

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

招生咨询电话:0371— 60915002,60915003,60867601,60867656。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3年3月6日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明确学院和考生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工作贯彻“招考分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占地面积850亩,建有培训基地、教学楼、办公楼、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有微机室、语音室,痕检、文检、侦查、教研实验室和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鉴定中心、速录中心等实训教学场地。

学院所有单招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暂定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院设立有国家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学院优秀学生的奖励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资助项目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十一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次单招工作。

第十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单招工作中的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2023年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单招工作中的考务内容。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整个单招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学院所有专业均为普通全日制,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院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学习形式为在校全日制学习。

第十八条单招总计划400个,分类招收中职生、退役士兵、其他类考生。

一、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视为中职生。

二、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视为其他类考生。

三、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凡通过“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确认是否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

第十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章考试

二十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类考试、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

一、中职生考试内容

1、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内容为语文和英语,分值150分。

2、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二、退役士兵考试内容

1、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三、其他类考生考试内容

1、其他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150分。

2、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参加统一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二条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三条考试日程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

4月7日下午14:00—17:00,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从学院南门入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时长

 

4月8日

 

职业技能测试

 

60分钟

 

4月8日

 

文化素质考试

 

90分钟

 

为了考试的有序进行,我院将根据考生最终报名数据,确定各类考生当天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请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务必查看考试时间,按时参加4月8日的考试。

第二十四条计分方法

一、中职类、其他类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退役士兵考生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依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学院培养要求,分别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视为不满足学院基本培养要求,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同分情况首先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比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第二十各类考生录取均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每类所有上线考生,总分从高到底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查阅,依次查看每个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录满,未录满则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则看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到确定该生是否录取。再按照以上规则查阅下一名考生。

第二十免试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3、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务必于3月24日前,以安全方式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3、备案通过后,我院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十九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录取结果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十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将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

三十考生应诚信报考,如考生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十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录取工作小组电话(录取):0371—69970111

考务工作小组电话(考试):0371—69970100

监督电话:0371-69970083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章 附 则

三十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十本方案中录取相关内容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务相关内容由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要求,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第十条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国内唯一一所测绘类高职院校。

学院象湖校区位于白沙园区,象湖之滨,贾鲁河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位于郑州航空港核心区,总建筑面积约10万㎡,距离新郑国际机场3公里,地铁、公交等交通便利。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餐厅、洗浴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

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就业为导向,顺应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目前有测绘工程系、国土信息与管理系、空间信息工程系、遥感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体育教学部、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9个教学院系,共开设普通高职类三十余个专业(含方向),主要培养以测绘地理信息、计算机、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类等高等技能型人才。学院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教师说课等多项赛事,多次荣获团体、个人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单招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乙类乙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纸质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考生须参加体检,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含方向)为21个,招生计划为2178人。根据报考情况,学校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202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志愿填报: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has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在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8日期间进行打印。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共同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自主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我校单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得到);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此项考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三课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课,采用笔试方式,一份试卷,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考试。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等。

2.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或实操(中职为测绘类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实操考试,其余专业考生参加面试),满分300分。

面试内容: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实操内容:测绘仪器的基本操作及数据计算。

3.退役士兵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考试科目

 

4月8日

 

上午8:30-9:30

 

高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上午10:00-12:00

 

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

 

下午14:00-17:00

 

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或实操)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三、考试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录 取

第二十条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专业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遇到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参考职业技能成绩,再参考文化课成绩顺序,依次录取。

(二)计分方式:

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

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技能竞赛认定成绩。

退役士兵: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专业技能成绩

专业技能成绩=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定成绩。

(1)技能竞赛成绩认定

中职生技能竞赛成绩省级三等奖记10分、省级二等奖记15分,考生如有多项技能竞赛成绩的,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

(2)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成绩认定

中职生所获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应与报考专业相同,考生如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其最高等级证书的成绩,不累加。

①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②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考生考试当天应携带上述技能竞赛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我校教务处,过期不再办理,视为放弃。办理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三号教学楼一楼教务处。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 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并与我校高职单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于2023年3月29日前凭《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提出免试申请。

2.收到考生申请,我院对免试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公示,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凡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单招考试录取通知书随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发放。

第二十四条单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2日至24日

 

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4月7日至8日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hasm.edu.cn/打印准考证

 

4月8日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招考试

 

4月25日前

 

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月30日后

 

在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界面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高考录取结束后

 

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我院高职单招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二十六条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单招考试。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8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初审、体检和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生)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条学院秉承“修德、砺能、善思、笃行”的校训,以测绘行业为龙头带动其他专业协同发展,对于推动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相关产业的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具有独特优势。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毕业生可通过学校组织的网络、现场双选会等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

第三十一条其中大数据产业学院设立专业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六个专业录取学生在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就读,其余专业录取学生在象湖校区就读。

第三十二条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来校路线

考生来校购票时请注意,郑州火车站有 郑州站郑州东站。另请注意交通、财产及人身安全。

(1)自驾路线: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站下---开封方向---沿郑开大道前行约2公里---左转进入永顺路前行600米---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2)公交、地铁乘车路线:郑州火车站(或郑州东站)---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向北行至200米左右---乘坐312或Q312路公交车---阜外医院站---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第三十四条食宿安排

来校参加单招考试考生需自行联系食宿、酒店,费用自理。

第三十五条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邮 编:451464

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

监督电话:0371-60860380

学院网址: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 号)要求,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478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18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学院现有东、西2个校区,占地301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学院硬件设施完备、教学实训条件优越。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思政演练中心等;全覆盖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标准化考场、电子阅览室和智慧教室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先后成立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践教学中心、智慧财务机器人综合实践教学中心、智能财务共享中心、大数据金融实训中心、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中心、保险综合实训中心、财税大数据实训中心、人物形象设计实训室、BTIMVR物流实训室、微信小程序工坊等60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牵头组建河南省电商职教集团、河南省财税职教集团。成立了智慧金融、金岱工业园钢贸、郑投科技创新园融媒体、河南中旅文旅、互联网等5个校企合作产业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探索共建“上海财经大学SIBFI郑州财税金融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图书馆藏书126万余册,数字资源丰富。学院正有效推进占地面积1169亩的航空港新校区建设,为学院今后的发展提供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学院具有一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和学缘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00余名,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近10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00余人,“双师型”教师293人。现有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省市级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技能大师等人才30余人。近年来,学院教师在各级刊物发表期刊论文千余篇、核心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100余部、申报各项课题300余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4项,发明专利3项,获得省部级奖励3项,市厅级奖励30余项。学院教师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软科学项目被评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学院现有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贸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系、艺术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9个二级院(系)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干部教育中心、发展建设中心、图书馆等6个教辅部门。学院紧紧围绕办学定位、郑州航空港建设、本地域现代服务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重新整合资源,推进专业建设改革。目前,专业设置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7个专业大类的41个专业,形成了以会计专业群为引领,金融科技应用、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室内艺术设计等6个专业群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其中会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会计专业群入选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电子商务专业被确定为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专业及河南省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学院在强化“财会金融类”品牌优势专业的同时,积极增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汽车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与审计、民宿管理与运营、服装与服饰设计等6个新专业,形成了财会金融交叉、文工互补、多元视野、跨界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格局,有力提升了专业建设与郑州市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重大疾病。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免文化素质考试,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三条 免试入学和照顾政策加分审核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满足免试入学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3月20日17:00之前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审核。

审核时所需材料:1.经原学校确认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原件。2.考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但获得其它技能竞赛成绩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赋分,满足赋分条件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3月29日17:00之前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审核。

1.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20分;

6.如有重复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7.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证书等赋分需和所报第一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

2.中职学生可不限类别跨专业填报。

3.艺术类专业按第一志愿专业进行面试考核。

第十五条 确认报名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学校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考生志愿填报数据库,并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经过公示的考生,务必在4月6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和考生信息完善,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因个人原因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于4月6日8:00—18:00携考生本人身份证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厚德楼108室)领取。考试时无准考证不能入场。

第六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 学院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高中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为分数,合计分数150分。

其文化知识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为50分、45分、35分、30分、25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9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二)中职考生和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评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试卷分值: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共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分值1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文化素质测评+职业技能测试”两科连考形式进行测试,考试方式为180分钟闭卷考试。

(三)退役军人

1.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评。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役军人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9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四)所有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

报考舞蹈表演、设计类专业学生面试内容为基本功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他专业学生面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五)成绩构成

1.高中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2.中职考生和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评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3.退役军人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六)考试组织

1.命题。命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学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4月8日(周六)

 

09:00-10: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高中考生和退役军人)

 

09:00-12:00

 

面试

(中职和社会考生)

 

14:00-17:00

 

文化素质笔试+职业技能笔试(中职和社会考生)

 

14:00-18:00

 

面试

(高中考生和退役军人)

 

4月9日(周日)

 

08:30-12:00

 

面试

(所有考生)

 

14:00-18:00

 

面试

(所有考生)

 

(八)相关要求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第七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考生公布。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一) 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校依据单招总计划和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及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分类分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按照考生其他志愿依次从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学校招办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使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200*60%=12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2.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我校将在考生报名后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符合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进行认定。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计划内择优录取。

3.我校艺术类有两种类别,分别是美术类和舞蹈类,艺术类专业同类别可互相调剂录取,不同类别不能互相调剂录取。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数字媒体技术、航空物流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为我校产业学院专业。产业学院专业不接收其它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

(二)录取流程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十九条 相关政策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九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按专业不同分别为文史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学校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暂定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同时在新生报到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毕业待遇

被录取的单招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与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及单位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并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371-66727168

监督邮箱:jw@zzcsjr.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中州大道与金岱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

招生咨询电话:0371-53671919 53671616 61701113

学院网址:

梁园考试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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