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三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18 08:36

1、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

2、办理车补业务;

3、政法津贴增发业务6人次,办理1人职级晋升工资业务,办理乡镇补贴增发业务27人次;

4、组织绩考融合考核工作;

5、报送10月份考勤材料;

6、撰写投稿1篇;

02

秘书科

1、报送秘书科重点工作进展台账;

2、向纪监委报送2023年以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章立制情况;

3、向纪监委报送10月份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措施情况,经验做法、机制建设、优化流程、解决堵点痛点问题等情况;

4、向政法委报送本月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一、推荐大石法治文化广场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整理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并拍摄、剪辑视频材料,报送至市局-

二、组织安排"两人"开展线上学习考试及线下培训工作,各镇街已陆续开展学习及培训工作-

三、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退役军人和英烈保护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四、接市局通知,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工作开始,督导各镇街、各单位开展普法考试工作-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上报司法所岗位练兵相关材料;

2、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申请1人次;

3、汇总各所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及重点人员信息;

4、上报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报表;

5、认真学习省厅下发的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指导教程;

6、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培训工作;

7、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8、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召开高唐县十三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

2.完成新闻发布会执法监督科相关初稿。

3.统计各执法部门10月份的不予处罚案件、金额、受益主体,减轻处罚案件、金额、受益主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件数量和减少证明材料数量。

4.完成高唐县试点工作总结材料《凝聚督管合力 推动阳光执法——高唐县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市场监管衔接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动态材料并上报市局。

5.继续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能力培训考试相关工作。

06

备案审查科

1.对琉璃寺送审的《高唐县琉璃寺镇全域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政府合作协议进行了初审,将修改意见进行了反馈,并对送审程序的履行材料提报进行了技术指导。

2.为提升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编制我县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准则。

3.梳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送审材料,进行卷宗整理归档,并完善市对县考核的相关材料。

4.梳理我县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公证处

1、办证13件;

2、解答咨询20件;

3、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做好学法考法工作;

2.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面试方案;

3.做好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材料收集工作;

4.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收尾工作,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法律咨询2件;

2.调解夹东村何某与赵某相邻关系水沟平整使用权属纠纷;

3.调解杨屯市场搅拌战陈某,赵某与王某债务纠纷;

4.调解土地承包户固河镇侯某与夹东穆某承租土地纠纷;

5.督促两人完成线上学习课程培训,信息化核查3次,报送安置帮教数据统计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件;

2、整理调解工作档案,完善录入调解系统;

3、梳理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完成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4、督促两人完成线上学习课程培训;

5、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集合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及核查签到情况;

6、参加县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整改业务会;

12

固河司法所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余人次;

2.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合并进行信息化核查;参加巡察整改座谈会;

3.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4.上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报表;

5.对安置帮教系统推送的信息及时衔接、核查;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

7、做好“两人”线上学习工作。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7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调解西东村与占地公司土地租赁纠纷。

4.解答十里铺村民关于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5.参加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整改及联席业务会。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专职调解员联合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欠款。

2、到辖区企业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走访调研。

3、统计汇总安置帮教人员信息表。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37人次。

16

姜店司法所

1.调解矛盾纠纷一起。2.法律顾问为西郭提供法律咨询一起。3..督促法治两人线上与线下学习。4.联合镇政府在尚官屯大集上开展普法宣传。5.集合辖区内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做好日常管理。6.参加社区矫正巡察整改座谈会。7.参加县局开展的双报到活动。8.整理上报“枫桥经验”宣传作品典型案例。9.整理完善调解、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人员卷宗,上报各种报表。

17

人和司法所

1.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人;

3.接收安置帮教人员一名,并进行谈心谈话;

4.人和街道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5.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社区排查矛盾纠纷;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接受法律咨询3人;

2、参加安置帮教重点人群研讨会;

3、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人;

4、接纳安置帮教对象1人;

5、同步社区矫正管理平台;

6、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3人次;

7、信息化核查13人次;

8、开展定位核查13人次;

9、对3名严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合报告;

10、撰写尹集司法所社区矫正巡回检查整改报告;

11、参加高唐县社区矫正巡察整改座谈会;

12、参加社区“双报到”活动;

13、指导催促尹集辖区“两人”学习情况;

14、召开尹集镇法律顾问工作会议;

15、报送安置帮教1-10月份报表、报送2023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报表、报送2023年1-10月份尹集镇调解员经费情况报表;

16、备战全市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

17、协助镇工会报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台账、协助镇综治办报送普法宣传情况;

18、报送法治文化示范建设单位材料;

19、联合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对重点人群进行谈话教育;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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