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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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07:44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的议案》 √

3.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00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议案2.0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议案2.00中的2.01、2.02子议案及议案3.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须于2023年12月26日下午17:3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荷坳金源路39号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人:王亚彬、廖琛琛

联系电话:+86-755-86106838

联系传真:+86-755-86106838

电子邮箱:qiutw@av-display.com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39”,投票简称为“秋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持有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以下指示投票表决,如无指示,则授权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2.01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的议案》 √

3.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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