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竺镇镇村两级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13 02:07

天竺镇镇村两级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Y-2024-ZC001

项目名称:天竺镇镇村两级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01

 

天竺镇镇村两级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51.8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专业的审计公司为天竺镇镇村两级提供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等审计和财务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并验收通过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应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3.2.3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方式: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 套,售后不退; 现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联系方式:刘博/8046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段金磊69415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金磊

电 话:  6941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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