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任命:
辛静杨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总会计师,雷健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均为一年;
李传玉为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副局长;
丁习文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局长,江静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均为一年;
林京华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局长;
肖新平为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