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参加校外培训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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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11:59

尊敬的全区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

拥有良好的校内外教育环境,接受良好的教育,让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区教育体育局在此提醒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正确、理性的选择培训机构,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选择正规的民办培训学校

目前,某些组织和个人以追逐利益为目的,违规开办各类辅导机构。这些未经审批的辅导机构多存在办学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教师缺乏资质、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管理不规范、宣传夸大其词、退费纠纷难以解决、卷钱跑路等诸多问题。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理性对待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注意甄别辅导机构的办学资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类咨询公司,若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允许举办各类教育培训业务。

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在醒目位置设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制作的《城阳区民办培训学校公示栏》(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公示表、教师资格证件、监督电话、培训内容、城阳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张贴和摆放教育部监管司、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监制的机构准入官方标识海报和购课标牌。家长也可以关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二、遵守校外培训收费相关规定

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国家建立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缴费或通过教育部监管司、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监制的机构准入官方标识海报和购课标牌购课、缴费,费用转到青岛市教育局规定的中信银行监管账户,以确保缴费资金安全。目前,城阳区正规审批的培训机构,已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家长们要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优惠预存”“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的诱惑,不要向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60课时或5000元的费用,有效避免个别培训机构降低服务标准或因经营不善、恶意携款潜逃而引发经济纠纷问题。不要向除中信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账号缴付培训费,并主动索取缴费发票或专用收据。

三、依法签订培训协议

家长们在培训机构报名时,应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认真逐项查看协议条款,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了解收退费流程及争议解决办法。同时要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服务本质上属于消费者和商家的民事行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培训机构享有双向选择权,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四、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规定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只能在每学期的周一至周五晚上8时30分之前进行,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家长朋友们:您在考虑给孩子“充电”时,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从孩子的兴趣和需求出发,不要盲目跟风,增加孩子负担。希望参照本提示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学校(具体名单可登陆城阳政务网查询,也可工作时间致电87968130咨询或者举报违规办学行为),对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请不要选择,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17日

供稿 | 社会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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