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潍坊高新区招聘国有公司人员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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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4 22:47

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是以资本运营管理为主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位为区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国有企业管理平台、国有资产存量整合平台,公司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使命,并承担政策性融资功能。

(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与运营、城市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根据管委会授权,行使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职能,实施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三)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融资、受托管理各类政府基金、经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主要通过发挥政府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为高新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20人,其中,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7人,城市建设发展公司7人,金融投资控股公司6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7日—7月9日(截至17:30),应聘人员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缴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7月7日—7月10日(截至11:30),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个别岗位现场报名

主管岗位符合直接进入复试条件的人员,须于7月7日(9:00—11:30,14:00—17:30),携带相关材料及证件(参照资格审查要求),到高新区第二孵化器主楼206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考务费70元。

(三)资格审查

对入围面试(复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②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③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报考主管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一份“自我推荐书”(字数在800字以内)。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面试(复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

(一)主管岗位

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基本业务素质,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具备相应资格或毕业院校符合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可直接进入复试。复试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考查,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二)职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考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专业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 。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有关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国有公司薪酬标准发放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2

原标题:潍坊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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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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